11月26日凌晨,國家知識產權局明確潼關肉夾饃無權收取加盟費。視頻/新京報我們視頻
國家出手了!日前,鬧得沸沸揚揚的“逍遙鎮胡辣湯”和“潼關肉夾饃”維權事件,迎來了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表態:叫停。
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出,從法律上,“逍遙鎮”作為普通商標,其註冊人並不能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其註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户許可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並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知識產權領域權威部門與執法部門,面對商標糾紛及時發聲,廓清了法律上的疑問,也起到了定分止爭的作用。
這樣的法律釋疑,也是和人們的常識相符合的。地方特色美食,是一方百姓、千百年來的集體創造。結果一個成立不過數年、來路不明的協會,就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堂而皇之地收取“使用費”,這必然會令不少人費解、不滿。此前潼關肉夾饃官網被黑,打上了“無良協會”的字樣,事實上就代表了這種情緒的爆發。
資料圖。圖/IC photo
隨着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表態,這些協會並無權利禁止使用、強迫入會、索賠維權,也徹底打消了眾多商家的疑慮。此前,不少商家怕侵權,連夜把牌匾都改了,好一通折騰,這下應該放心了。
然而就在這兩天,在河南等地,賣庫爾勒香梨的商家又被“庫爾勒香梨協會”起訴了。即便不能斷定這又是“碰瓷”的套路,但至少説明這種糾紛並不鮮見。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表態,不妨成為今後類似事件的處理樣板,統一貫徹到相關的司法實踐中去,不再讓各路協會亂“碰瓷”,也避免司法資源在無畏的爭端中虛耗。
而且博弈能力弱、現金流不寬裕的小商家,恐怕也經不起多少折騰。針對類似問題,從保護公共利益、維護市場秩序的角度,也應該定下新的規矩了,別讓商家們擔驚受怕、不得安寧。
當然,商標本身是一種知識產權,是現代經濟體系的一種創新,商標持有者的權益應當被保護。商標其實是一種信用背書,見到此商標,就意味着可以預期的產品質量和服務,自然也能激勵市場主體為增進商標價值,不斷提高質量、改進服務。
不過帶地理名稱的商標又是格外特殊的,極有可能導致私權和公共利益的衝突。地名是公共的,產品是集體創造的,一個協會甚至一個商家如要主張壟斷權利,就必須經歷嚴格的審核,其權利邊界也應該被嚴格界定,避免造成公共利益受損。
另外地方飲食協會的作用和地位也應當被明確。它們究竟起到何種作用,是產品研發、品牌推廣還是業務指導,應該有更清晰的定位。無論如何,平時不聞不問,又突然跳出來“碰瓷”式維權,一定是最不合適的“職能”。
其實,地方美食之所以發展壯大,最初的軌跡大多是百花齊放,許許多多商家分散經營、共同努力,讓飲食和地名牢牢捆綁。現如今,如果要通過商標的形式將品牌特徵與口碑固定下來,那麼就應當平衡好專屬權益與公共利益的關係,照拂廣大市場主體的利益。
因此,地理標誌不應機械套用商標法的原則性規定。該如何進一步界定權益,這還有待於立法和司法部門做更多工作,出台更合理、有針對性的機制安排,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實現具體品牌和多元商家的共贏。
新京報特約撰稿人 | 夏研
編輯 | 遲道華
實習生 | 黎志棟
校對 |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