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18日訊 今日,證監會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證監會官網公示了首批兩家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從事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備案的有關信息。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前期,證監會收到北京博星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從事上市公司收購,上海榮正投資諮詢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上市公司激勵事項財務顧問業務的備案申請。經審閲,2家公司備案材料符合相關規定,有多年擬備案業務展業經驗,現同意其備案申請。
根據《證券法》、《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監管規則適用指引——機構類第2號》等相關規定,該備案為財務顧問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事後備案。需要強調的是,備案不構成對財務顧問機構業務能力、執業水平、合規狀況的認可。財務顧問機構在從事上市公司收購、重大資產重組、合併、分立、分拆、股份回購、激勵事項等7類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時,必須嚴格遵循《證券法》、《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證監會及交易場所有關要求,勤勉盡責,提升執業水平。
高麗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及交易場所將完善相關制度規則,強化對財務顧問業務的日常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堅決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切實保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證監會將在做好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從事財務顧問業務備案的基礎上,會同交易所、證券業協會等單位適時啓動其他類型財務顧問機構備案的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