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數字人民幣替代現金只能是第一步

  2020年10月8日晚間,深圳市人民政府發佈通知,將聯合人民銀行在羅湖區開展數字人民幣紅包促進消費試點活動,由羅湖區財政出錢,面向在深個人(包括非深圳户籍人員,使用中國大陸手機號碼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通過“i深圳”平台進行預約登記),採取預約後“搖號抽籤”形式,發放1000萬元“禮享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每個紅包金額為200元,紅包數量共計5萬個。中籤者根據中籤短信指引下載“數字人民幣APP”,並在選定的銀行(工、農、中、建四行選一)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後,即可領取200元數字人民幣。收到的紅包在羅湖區轄內已完成數字人民幣系統改造的3389家商户無門檻消費,可根據實際交易情況分次使用,但不能轉給他人或兑回至本人銀行賬户。紅包有效期為10月12日18時至10月18日24時,超過有效期未使用的紅包將由數字人民幣系統統一收回。

  這成為數字人民幣首次進行一定範圍的社會公測或實際使用,標誌着數字人民幣真正“呼之欲出”了。

  這也使此前一直被冠以“DCEP”、存在各種猜測、充滿神秘感的央行數字貨幣基本露出真容,很多問題得以明朗化。當然,也還有不少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明晰。

  一、數字人民幣的基本定位與運行特點

  2020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範一飛發表了《關於數字人民幣M0定位的政策含義分析》,對數字人民幣的定位和運行特點做出了權威説明,主要包括:

  1、數字人民幣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形態

  上文直接以“數字人民幣”替代以往“DCEP”,就是避免人們誤認為央行要推出的數字貨幣,是人民幣之外的新的一套貨幣體系。

  按照人民幣的法償性規定,以數字人民幣支付我國境內一切公共和私人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具備接收條件的情況下不得拒收。同時,數字人民幣也自然要納入人民幣貨幣總量進行統一管理。

  由於數字人民幣仍然是中心化的,而不是去中心的,因此,並不一定需要運用類似比特幣或以太坊那樣的區塊鏈技術。

  2、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

  需遵守《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等與現鈔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守大額現金管理及反洗錢、反恐融資等法律法規。

  數字人民幣仍實行“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運營模式”。央行選擇在資本和技術等方面實力較為雄厚的商業銀行作為指定運營機構,根據客户信息識別強度為其開立不同類別的數字人民幣錢包(一般分為4類,分別有不同的錢包餘額限額、單筆交易限額、每日交易限額、年度交易限額等),進行數字人民幣兑出兑回服務;指定運營機構與其他商業銀行及相關機構合作,共同提供數字人民幣的流通服務;數字人民幣只能用於收付,不能用於發放貸款,所以不予計息;央行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不向發行層收取兑換流通服務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個人客户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兑出、兑回服務費;參考現行紙鈔發行相關安排,向指定兑換運營機構劃撥發行費用,並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

  3、維持央行在數字人民幣發行中的中心化管理地位

  主要包括:一是統籌管理數字人民幣額度,制定統一的業務標準、技術規範、安全標準和應用標準。二是統籌管理數字人民幣信息,通過掌握全量交易信息,對數字人民幣的兑換、流通進行記錄和監測分析,完善數字時代的中央銀行發行制度。三是統籌管理數字人民幣錢包,在堅持數字人民幣統一認知體系和防偽功能的前提下,本着雙層運營的原則,採用共建、共享的方式由央行和指定運營機構共同開發錢包生態平台,同時實現各自的視覺識別和特色功能。四是統籌建設數字人民幣發行基礎設施,實現跨運營機構互聯互通,確保數字人民幣流通穩定有序。

  深圳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的試運行也進一步揭示出數字人民幣落地運行的一些技術細節與可能的創新:

  1、數字人民幣二元運行模式的基本脈絡

  中籤者需要下載央行統一的“數字人民幣APP”, 然後在選定的銀行(工、農、中、建四行選一)開通"數字人民幣錢包",才能獲取和使用數字人民幣,手機成為數字錢包的重要載體,掃碼確認成為主要支付方式。由此可以判斷:

  A、央行可以通過“數字人民幣APP”獲取數字人民幣持有者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信息,並在數字人民幣平台上為每個持有者(還可以拓展到單位、金融機構等)建立備查賬户,形成全社會在央行的“數字貨幣一本賬”,全面掌握數字人民幣兑換、流通的全量交易信息,並可進行必要的監測分析;

  B、指定運營機構同樣需要下載央行數字人民幣APP並開立賬户,從而使央行成為數字人民幣的清算中心,實現跨運營機構的互聯互通;

  C、數字人民幣每一筆收付,相關信息都要同時發送央行,央行可以全面掌握所有交易信息,而數字人民幣錢包運營機構則只能瞭解到與本機構錢包相關的信息,如果收付款雙方的數字人民幣錢包不屬於同一運營機構,則每個運營機構都不能掌握交易雙方的全部信息,由此可以實現數字人民幣的“有限匿名”。

  2、數字人民幣定位於M0,但並不完全等同於實物現金

  從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轉入及實際使用後各行“數字人民幣錢包”展示的畫面看,從最初始的“¥200.00”到使用後“¥0.01”都有顯示,根本不存在有人曾經設想的——數字人民幣存在不同的票面金額、票面編號等因素,央行還將跟蹤每一張貨幣的去向等。

  其實,數字貨幣只能是數字(可以到最小貨幣單位),而不應該再有不同金額的票面設定,否則,實際支付時,還會存在找換差額的問題,完全是畫蛇添足。央行可以跟蹤到每一筆數字人民幣收付,根本不存在跟蹤每一張貨幣去向的問題。

  同時,這也表明,儘管數字人民幣定位於現金,但其運行卻是基於賬户的——“數字人民幣錢包”也不是物理的錢包,實質上就是在運營機構開立的特種存款賬户,否則,錢包就不可能隨同數字人民幣收付而實時顯示其餘額,並對有關限額進行控制。

  這也進一步表明,所謂雙離線“碰碰付”(NFC),並不是數字人民幣不同於一般人民幣最重要的特點。實際上,雙離線“碰碰付”只能是一種小額應急的運用,而不可能是一種無條件的廣泛應用,在具備通訊條件時,碰碰付的信息仍需要儘快傳送給運營機構和央行,據以調整相關錢包和備查賬户的記錄。沒有第三方賬户體系的支持,僅靠手機等硬件進行“碰碰付”是存在很大風險的,這也是NFC技術早已存在,卻難以得到廣泛運用的重要原因。所以,大可不必過度渲染數字人民幣的“碰碰付”功能。

  3、有可能對現有支付結算體系產生重大沖擊

  儘管央行並不直接面向公眾辦理數字人民幣兑換和支付結算業務,儘管央行特別強調“為確保數字人民幣廣泛可得,且不對現有金融市場帶來大的衝擊,需充分發揮所有商業銀行及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數字人民幣體系中的積極作用,保持公平的競爭環境,確保由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充分調動市場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持金融體系穩定”,但仔細琢磨,還是不難發現,數字人民幣的推出,有可能對現有支付結算體系產生重大沖擊。

  這是因為,數字人民幣最重要的運行節點是央行統一的APP,這就意味着央行才是數字人民幣真正的收付清算中心,其廣泛運行,不僅會對支付寶、財付通等專業支付機構的市場地位和盈利模式產生衝擊,而且由於其無需與銀行卡等銀行賬户綁定,也會對銀行卡及其相關產業帶來更大沖擊。這可能是數字人民幣帶來的最大變化。

  這裏存在一個問題是,目前央行聲明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在深圳試點過程中,數字人民幣的支付結算也都是免費的。但數字人民幣的收付畢竟不像實物現金那樣,主要由收付雙方自主操作,數字人民幣收付都需要相關的運營機構和央行參與,運行成本必然會是非常大的,完全免費運行是否合理與可持續,值得仔細斟酌。

  需要指出的是,在央行數字人民幣系統不對境外開放情況下,也就不可能對人民幣的國際化以及國際收付清算體系產生影響。

  二、數字人民幣絕不應僅僅侷限於替代M0

  數字貨幣是對貨幣表現形態和運行方式的重要變革,是影響巨大的新生事物,很容易對貨幣金融乃至經濟社會穩定產生巨大沖擊,因此,國際社會普遍對此既非常積極,又特別謹慎。

  中國央行首先從替代M0入手推行數字人民幣,並堅持二元運行模式,既可以大大減少人民幣現金印製、投放、收付、保管、回籠、銷燬全流程的成本,大大增強貨幣收付流通的合規監控等,又可以最大程度降低變革可能帶來的風險,使數字貨幣更容易推出,併為更加深刻全面的變革積累經驗,可以説是非常合理明智的選擇,也由此取得了在數字貨幣領域的全球領先地位。

  但需要看到的是,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M0在貨幣總量的比重已經降低到4%以內,而且仍在不斷降低,並且現金在很長時間內都難以徹底消除,這樣,數字人民幣的推出,如果僅僅侷限於替代M0,其投入產出的實際價值可能就會大打折扣。

  所以,數字人民幣絕不應僅僅侷限於替代M0,而應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進變革。可能的考慮是:

  1、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央行“數字貨幣一本賬”體系。該系統面向所有用户(包括境外用户)開放(開源),所有的社會主體(包括金融機構)可以下載系統並在央行開立唯一的數字貨幣“基礎賬户”,逐筆登記每一筆數字貨幣收付金額並保持賬户適時餘額,央行可以實時掌控所有數字貨幣逐筆的收付情況及數字貨幣具體的分佈情況,實現對數字貨幣的全方位、全流程監控,大大提高央行貨幣政策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當然,基礎賬户只供核查,不辦業務,不予計息。

  2、數字貨幣可以用於各類金融業務(包括髮放貸款),儘可能替代所有貨幣。金融業務仍由各類金融機構辦理,社會主體可以在商業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開立數字貨幣“業務賬户”,記錄其開辦業務時引發的債權債務變化及其結果,並按照約定進行計息。其中,商業銀行還需要在央行分別開立借款賬户與存款賬户(存款賬户也可以與基礎賬户合併),按照約定分別計息。

  3、每個社會主體的業務賬户都要與其在央行的基礎賬户保持勾連關係,在賬户實名制程度上可以適當區分、分檔管理。

  社會主體發生數字貨幣收付時,其數字貨幣錢包載體要相互確認並生成業務加密勾聯碼,收付款雙方分別將相關信息及勾聯碼同時傳送央行及業務開户銀行;業務開户銀行根據收到的信息進行賬務處理,調整客户數字貨幣賬户餘額,並要將相關信息發送央行,相應調整其存放央行的數字貨幣賬户餘額;央行分別將收付款雙方發來的信息,通過業務勾聯碼進行碰對相符後,調整收付款雙方的賬户餘額。另外,將收付款雙方開户銀行發來的信息,通過業務勾聯碼進行碰對相符後,相應調整兩家銀行的賬户餘額。數字貨幣收付清算流程可見下圖:

王永利:數字人民幣替代現金只能是第一步

  這樣,就形成了全社會在央行的“數字貨幣一本賬”,並形成數字貨幣在央行的“基礎賬户”與在金融機構的“業務賬户”並存與相互勾連的格局,將推動貨幣運行體系和運行機制深刻變革,但又不會對現有貨幣金融體系構成重大沖擊。

  當然,數字貨幣具體的收付清算流程仍可優化調整。

  在具備一定條件下,央行數字人民幣系統還應積極對外開放,引領全球數字貨幣發展,並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發展,以及國際收付清算體系的變革。

  (作者王永利 海王集團首席經濟學家 中國銀行原副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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