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伴隨着該表述被寫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投資者保護工作藍圖已愈發清晰。
兩會期間,就投資者保護話題,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多位首席經濟學家、上市公司高管、公募基金負責人以及監管部門人士(其中4位是本次兩會的代表委員)一致認為,應讓無視資本市場紀律和規則者付出高昂代價,對1.8億投資者的全方位、立體保護就位。
全國政協委員、證監會原主席肖鋼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持續優化投資者保護機制,監管層已經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舉措,如先行賠付、責令回購等被實踐證明是很有效的制度。
“資本市場改革的宗旨之一就是強化投資者保護。”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國浩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夥人呂紅兵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資本市場推進註冊制改革的同時,更加強化信披規範,避免損害投資者利益和投資信心,促進資本市場的誠信建設。此外,“零容忍”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新增代表人訴訟制度並逐步設立多家金融法院,有助於淨化市場秩序、降低維權成本、保護投資者利益。
全國人大代表、中南集團董事局主席陳錦石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基礎,更充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上市公司更容易獲得更多發展資源,也就更有條件保護投資者利益。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中,高質量的上市公司更容易獲得投資者的青睞,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更多保護,從而形成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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