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海和藥物科創板“二進宮”被否,license-in模式不香了?
經歷再次問詢後,海和藥物的科創板上市夢還是破滅了。
9月17日,科創板上市委召開第70次審議會議,結果顯示,此前被暫緩審議的海和藥物的IPO事宜被正式否決。
這種二次安排上會被否的情況,海和藥物是註冊制實行後的第一家。
在科創板上市前,海和藥物可謂一直順風順水。今年2月份開啓科創板IPO征程時,距離它A輪融資還不到2年時間。不過與IPO前境遇不同的是,從IPO申請獲受理以來,海和藥物就接連收到上市委的兩輪問詢,最終被暫緩審議。
據申報材料,海和藥物成立於2011年,專注於抗腫瘤創新藥物的開發、生產及商業化。截止招股書籤署日,其主要產品仍處於研發階段,尚未開展商業化生產和銷售業務。而原本海和藥物擬赴科創板IPO亦是想募資31.5億元,用於新藥研發項目、泰州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然而,天不從人願。從此次現場問詢的內容來看,上市委核心的關注點仍聚焦在海和藥物的自主研發能力。例如,審議會議的結果公告顯示,上市委要求發行人代表:
(1)説明發行人與韓國大化、藥物所等主要合作方在核心產品研發過程中的分工情況;
(2)説明為何報告期內,在通過化合物專利權受讓方式與藥物所合作的核心產品在後續研發過程中,均委託藥物所進行外包研發服務,而在與韓國大化合作產品的後續研發中,並未委託藥物所進行外包研發服務,該等情形是否表明,發行人在與藥物所合作產品的後續研發中,對藥物所持續構成技術依賴;
(3)結合發行人已開展二期以上臨牀試驗的核心產品均源自授權引進或合作研發的情況, 説明發行人是否獨立自主對引進或合作開發的核心產品進行過實質性改進且未對合作方構成持續技術依賴,説明發行人關於科創板定位的自我評價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此外,上市委也要求
(1)説明發行人關於“自身具有獨立完備的化合物專利的發明能力,而新藥研發的科技創新工作並不停留在化合物發現層面”的理解,並陳述相關理由;
(2)説明化合物早期發現對新藥成功研發的作用;
(3)分析目前以合作研發與授權引進為主的研發模式對自身競爭力的影響。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結合上次上市委問詢也是質疑其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或損害國有股東合法權益,發行人核心技術為轉讓而來、研發能力不足等來看,海和藥物對第三方技術存在重大依賴的“license-in”模式是其IPO折戟的一大主要原因。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海和藥物是典型的資本攢局模式。此前,一位生物醫藥企業人士就向億歐大健康表示,未來,這種通過資本攢局,以“License in”模式描摹出一家創新藥企的形象,然後上市變現的道路將很難走通,尤其是在科創板。
而與科創板強調“科創屬性”不同的是,港股目前對生物藥企的要求依舊較為寬鬆。當下,帶有“license-in”標籤的生物藥企幾乎都在港股實現上市。2020年10月份,雲頂新耀在港股上市,如今市值為195億港元。
申報材料顯示,目前,海和藥物擁有9條產品管線,其中,口服紫杉醇RMX3001、治療糖尿病足潰瘍藥ON101 處於III期臨牀試驗階段。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海和藥物9條管線中,就有8個在研藥為授權引進或合作研發,唯一的自主研發項目尚處於臨牀前準備階段。而此前,海和藥物的CEO董瑞平也提到,未來公司的產品仍以引進為主。
以RMX3001和ON101為例,海和藥物並不持有兩者的上市許可證書,但享有商業化權益。其中,RMX3001於2017年由海和藥物從從韓國大化,是韓國大化基於自身獨特的脂質自乳化藥物遞送技術(DH-LASED Platform)開發而成的紫杉醇口服制劑。
在此次問詢中,RMX3001也是上市委關注的重點,其要求海和藥物説明對照口服紫杉醇(RMX3001)、AL3810、SCC244 等核心產品相關適應症的最新臨牀試驗結果,説明該等產品在國內外的開發策略、適應症及聯合用藥的拓展方向、產品註冊路徑及預計時間表。與此同時,還要結合同一產品或競品在國外臨牀試驗及上市審批的最新結果,説明對上述核心產品的臨牀試驗及上市審批風險是否充分估計並準確披露。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海和藥物由於尚未實現藥品銷售收入,目前仍處於虧損狀態。2017—2020年前三季度,海和藥物的歸母淨利潤分別為-1.79億元、-4.27億元、-3.09億元和-4.34億元,累計虧損13.49億元。
同期,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8294萬元、-8351.31萬元、-2.08億元和-3.02億元,累計淨流出6.76億元,失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