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證券:關於對上交所監管工作函的回覆

智通財經APP訊,中信建投證券(06066)發佈公告,公司於2020年7月3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媒體報道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20]0811號)。《監管工作函》主要內容及公司回覆如下:

4月14日,媒體報道你公司將與中信證券合併。7月2日,媒體再度報道稱,中信證券母公司中信集團將向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購買你公司股權,以此推動你公司和中信證券的合併,該計劃已獲兩家證券公司黨委批准。鑑於市場對上述報道較為關注,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2.8條、第3.2.2條、第11.5.5條和第17.1條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要求如下。

事項一:請你公司説明是否已及時向相關股東征詢上述媒體報道所涉事項,並就核實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回覆:2020年7月2日媒體報道出現後,本公司向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匯金)進行了口頭問詢,在確定未得到任何股東有關上述傳聞的書面或口頭的信息,本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之後,本公司於當日晚間及時披露了《澄清公告》(臨2020-079號)。2020年7月3日,本公司向中央匯金書面徵詢,並於2020年7月5日收到《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關於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媒體報道事項徵詢函的覆函》回覆如下:針對函中徵詢事項,截至目前,我公司不存在涉及你公司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事項二:請你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説明核實前後兩次媒體報道相關事項的履職情況,督促公司做好媒體報道澄清工作,並對外披露。

公司回覆: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説明如下:上述前後兩次媒體報道發生後,本人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內部制度,具體開展了以下工作:

1、2020年4月14日下午,本公司注意到有媒體報道稱本公司將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的傳聞。本公司第一時間啓動輿情監測,及時掌握媒體報道傳播情況及投資者反饋情況;同時立即啓動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向公司有關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相關崗位人員以及相關股東核實是否存在媒體報道所涉事項。根據口頭核實結果,本公司及時在傳聞發生當天予以澄清:截至目前,本公司未得到來自於任何政府部門有關上述傳聞的書面或口頭的信息,本公司目前也無任何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詳見公司於2020年4月14日披露的《澄清公告》(臨2020-053號)。

2、2020年7月2日下午,本公司注意到有媒體再次報道稱,本公司黨委會已經批准了關於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將收購本公司第二大股東中央匯金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相關計劃,以此推動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合併。本公司第一時間啓動輿情監測,及時掌握媒體報道傳播情況及投資者反饋情況;同時立即啓動核查程序,向公司黨委會核實並向中央匯金進行了口頭問詢。

根據口頭核實結果,本公司及時在傳聞發生當天予以澄清:截至目前,本公司未曾召開過黨委會審議批准上述傳聞所稱的相關計劃,也未得到任何股東有關上述傳聞的書面或口頭的信息,本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詳見本公司於2020年7月2日披露的《澄清公告》(臨2020-079號)。

2020年7月3日,本公司向中央匯金書面徵詢,並於2020年7月5日收到中央匯金《覆函》回覆如下:針對函中徵詢事項,截至目前,我公司不存在涉及你公司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在接到上述回覆後,立即組織《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及披露工作。

事項三:請你公司密切關注媒體報道和公司股票交易情況,依法依規做好媒體報道澄清和投資者溝通解釋工作,穩定市場預期。

公司回覆:本公司將持續開展實時輿情監測,密切關注媒體報道,針對不實報道及時發佈澄清公告(如需),以及通過上證E互動、公司投資者關係熱線等渠道做好投資者溝通解釋工作,穩定市場預期。此外,本公司將密切關注股票交易情況,如發生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將及時發佈異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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