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7月13日報道 日媒稱,日本政府強化對今後有望擴大的海上風力發電市場的監督,限定參與項目的企業為“國內法人”,防止日本領海內的海洋情報流向海外。如果日本國內企業利用外國船舶進行海洋調查,則有義務事先申請政府許可。從經濟安全保障角度出發,此舉旨在事實上排除外國企業。
據日本《讀賣新聞》7月12日報道,日本資源能源廳和國土交通省6月24日宣佈,基於去年4月施行的《洋上風力發電利用促進法》首次啓動國內項目公開招標,有資格參與長崎縣五島市海域海上風力發電項目的企業是總部或主要事務所設在日本的“國內法人”。今後政府也將採用同樣標準。
報道稱,此次公開招標中被選中的發電企業可以在長崎縣五島市海域開展長達30年的活動。如果企業蒐集的海底地形、地質和洋流等數據外泄,則可能被外國用於潛艇航行和特種部隊登陸作戰等軍事目的。
報道表示,日本政府將參與項目的企業限定於國內法人,便於掌握企業動向,降低安保風險。
據報道,關於海洋調查,內閣官房的國家安全保障局、外務省、總務省和資源能源廳等10個政府省廳要求,出於經濟目的利用外國船舶進行的所有調查,都要獲得事先批准。包括公開招標前進行的海洋調查活動在內,在政府發放許可之前,暫不允許企業進行與項目有關的其他活動。如果企業不經政府批准擅自進行調查,則根據禁止外國船舶在領海內徘徊和採取可疑行動的《外國船舶航行法》,海上保安廳強行驅離船舶,相關企業不再中標。
報道還稱,歐洲企業在海上風力發電領域取得了一定成績,日本將與歐洲企業進行合作。歐洲企業如果成立日本法人或對日本特定目的企業進行出資,則可以參與項目。對於外資日本法人,國家安全保障局和警察廳等將具體調查是否存在安保風險,進行謹慎應對。
報道指出,為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範圍,日本政府謀求普及海上風力發電。繼長崎縣五島市海域之後,今年6月,日本政府啓動在千葉縣銚子市和秋田縣由利本莊海域等新設立“促進區域”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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