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將銀行盈利與企業減負對立起來

銀行盈利和企業減負並非對立關係,銀行為企業減負並不必然導致利潤減少。銀行利潤降低是一個在多因素綜合作用下導致的結果,不能將其簡單歸因於“為企業減負讓利”。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能簡單地將銀行盈利、企業減負對立起來。需要意識到,金融機構與實體經濟是共生共榮關係,而非此消彼長。保市場主體就是保社會生產力,穩企業就是穩金融

近日,一組對比數據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一是,為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政策,今年前7個月,金融系統已為市場主體減負8700多億元。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利潤增速出現了較大幅度下滑,今年上半年實現利潤2.4萬億元,同比下降12%。於是,市場上不乏“為企業減負讓利導致銀行業利潤增速下滑”之聲,甚至質疑銀行業“讓利”的合理性與商業可持續性。

筆者認為,銀行盈利與企業減負並非對立關係,銀行為企業減負並不必然導致利潤減少。

利潤的變化主要取決於成本、收入的變動。從收入端看,銀行業金融機構收入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貸款利息收入,二是費用收入,前者佔比較大。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為保市場主體、助力企業紓困,多部門先後出台了多項政策措施,引導貸款利率下行,並鼓勵銀行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因此,不少人認為,正是貸款利率下降導致了銀行利潤下降。

但要注意的是,利息收入並非由貸款利率單一決定,而是由貸款利率、貸款數量共同決定。從實踐看,銀行降低貸款利率後,貸款需求會相應增加,進而推動了貸款數量擴大。也就是説,價格雖降,但數量增加。此時,銀行因貸款利率降低造成的收入減少將在一定程度上被抵消,即俗稱的“薄利多銷”。

從成本端看,銀行的資金成本也正在逐步下行。2020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通過相關貨幣政策操作,引導市場整體利率下行,並下調了再貸款、再貼現利率,銀行的資金成本也相應降低。銀行貸給企業的利率雖然降低了,但銀行自身借錢的成本也降低了,在收入、成本“雙降”綜合作用下,利差雖有所縮小,但降幅並不十分顯著。

可見,成本、收入變動並非銀行利潤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其實,有一個重要因素不容忽略——處置不良貸款會侵蝕利潤。

在疫情衝擊下,由於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出現了“雙升”,信用風險加速暴露。數據顯示,二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為2.74萬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1243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為1.94%,較上季度末增加0.03個百分點。為了應對這一變化、有效防範化解信用風險,各銀行加大了對不良貸款的核銷力度,增加了撥備計提,這無疑對銀行利潤造成了較大侵蝕。

所謂“撥備計提”,是指商業銀行根據借款人還款能力、還款意願、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市價等因素,對貸款作預期損失分析,如果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減值,按照監管規定,銀行需對其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即從利潤中提取相應資金來覆蓋這部分預期損失。

監管數據顯示,2020年二季度末,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餘額為5.0萬億元,較上季度末增加2060億元;撥備覆蓋率為182.4%。也就是説,商業銀行已對可能出現的1元錢貸款損失,從利潤中提取了1.824元作為準備。

因此,銀行利潤降低是一個在多因素綜合作用下的結果,不能將其簡單歸因於“為企業減負讓利”。

與此同時,也不能簡單地將銀行盈利、企業減負對立起來。需要意識到,金融機構與實體經濟是共生共榮關係,並非此消彼長。保市場主體就是保社會生產力,穩企業就是穩金融。

國務院常務會議此前要求,2020年全年,要推動金融系統向各類企業合理讓利1.5萬億元。今年前7個月,金融系統已為市場主體讓利8700多億元,8月份至12月份,金融系統還將繼續為市場主體減負6000多億元。筆者認為,接下來銀行業應繼續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積極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政策措施,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通過降低利率、減少收費、貸款延期還本付息等措施,為企業減負、讓利。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585 字。

轉載請註明: 莫將銀行盈利與企業減負對立起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