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收資本
(一)接受現金投資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業接受現金投資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投資者在企業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實際收到的金額與企業投資者在企業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差額)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現金資產投資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按每股股票面值和發行股份總數的乘積計算的金額)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實際收到的金額與企業投資者在企業股本中所佔份額的差額)
資本(股本)溢價一般是新投資者加入時為了補足資本的增值額或資金的質量差異而多付出的資金。
3.發行費用的處理
屬於溢價發行的,發行費用從溢價收入中扣除,記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溢價金額不足衝減的,或者屬於按面值發行無溢價的,依次衝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即按照分錄中①②③的順序。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①
盈餘公積②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③
貸:銀行存款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投資
企業接受非現金投資者作價投入的非現金資產,應按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確定資產入賬價值(但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註冊資本中應享有的份額。如果資產價值超過其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應當計入資本公積。
1.接受固定資產(動產)或無形資產投資時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入賬,不公允的除外)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接受不動產時: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
—待抵扣進項税額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2.接受存貨投資時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等(合同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
貸:實收資本(股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三)實收資本(或股本)的增減變動
1.增加
(1)接受投資者追加投資
借:銀行存款等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2)資本公積轉增資本
借:資本公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3)盈餘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餘公積
貸:實收資本(或股本)
2.減少
(1)回購庫存股
借:庫存股(每股回購價*回購股數)
貸:銀行存款
(2)註銷
①回購價大於回購股份對應的股本
借: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庫存股
在衝減完股本和股本溢價後如果還有差額,應先衝減盈餘公積,再衝減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②回購價小於回購股份對應的股本
借:股本
貸:庫存股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資本公積
(一)資本(股本)溢價
1.資本溢價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2.股本溢價
借:銀行存款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發生的手續費、佣金等交易費用,如果溢價發行股票的,應從溢價中抵扣,衝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抵扣的,應將不足抵扣的部分依次衝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二)其他資本公積
具體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做相反分錄)
處置相關股權投資時(假設全部處置):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投資收益(或做相反分錄)
(三)資本公積轉增資本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按轉增的金額
借:資本公積
貸:實收資本(股本)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企業所有者權益總額不變。
3留存收益
(一)未分配利潤
1.將本年利潤轉入利潤分配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對利潤進行分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應付現金股利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任意盈餘公積
應付股利
3.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應付現金股利
(二)盈餘公積
1.提取盈餘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任意盈餘公積
2.盈餘公積補虧
借:盈餘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
3.盈餘公積轉增資本
借:盈餘公積
貸:股本/實收資本
4.用盈餘公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
盈餘公積
貸:應付股利
支付股利時
借:應付股利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