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證券法實施已有三個月,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正全速推進。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需要統籌改革完善發行承銷、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市場基礎制度,強化市場風險防控,提高監管的有效性。”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劉向東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通過實施註冊制改革,將有助疏通流動性,增強服務創新創業能力,更好地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今年3月1日起,新證券法正式施行,首次明確全面推行註冊制。為做好修訂後的證券法貫徹實施工作,國務院辦公廳於2月29日印發《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穩步推進證券公開發行註冊制”“分步實施股票公開發行註冊制改革”“研究制定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試點股票公開發行註冊制的總體方案”。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方案,中國證監會日前就《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4個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創業板企業的註冊制安排、持續監管、發行保薦等主要制度做了規範和完善。深交所同步就《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8項業務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5月27日,國務院金融委辦公室發佈消息稱,將於近期推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4部規章,《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8項主要規則,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建立健全對創業板企業的註冊制安排、持續監管、發行保薦等配套制度。
目前,上述4部規章和8項主要規則均已完成徵求意見,同時,關於創業板發行承銷、再融資和發行信披等規則,將於6月6日結束徵求意見。
巨豐投顧投資顧問總監郭一鳴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註冊制全面推行是市場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科創板試點註冊制之後,註冊制的優點逐步顯現,在經驗積累下,註冊制試點向創業板延伸,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步驟,同時也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需求。
為穩步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審核銜接工作,深交所新聞發言人5月29日介紹了審核銜接7項安排,包括:不同審核階段在審企業審核安排、在審企業受理順序、行業負面清單適用、中止狀態在審企業審核安排、在審企業平移後舉報核查工作、疫情防控期間財務報表有效期安排、首發新申報企業審核安排。這意味着,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很快將進入實操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