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華有線6月1日發《關於控股股東簽署《出資意向協議》暨控制權擬發生變更的提示及復牌公告》,通過此公告公佈的信息,可對廣電網絡整合做一個簡單的覆盤。
一、國家層面首次明確重組進程。
2月底,中宣部印發4號文《全國有線電視網絡整合發展實施網整合的消息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對於一直困擾着全國一網整合的方案做了比較清楚的規定。
從這裏可以看出這麼幾點:
1、5G和有線電視網絡都會注入新成立的全國一體的國家廣電股份公司;
2、股份公司的股東分三部分,(1)中國廣電的5G牌照、700MHz等頻率、相關股權、現金;(2)戰略投資者(國家電力?中國人壽?中國移動?)現金入股;(3)各省網公司以現有有線電視網絡公司的股權評估後入股(即使能進入董事會,也全是小股東)。
3、原各省網公司成為以上股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新結構下的各省網公司負責當地有線電視網絡和5G網絡的統一運營管理。
二、歌華有線公告透露的出資模式(這很可能成為多家公司的樣板)
在歌華有線的公告中,進一步對出資方式做了説明。
歌華有線指上市子公司(600037)。甲方為中國廣電,乙方一為“北京歌華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乙方二“北京北廣傳媒投資發展中心有限公司”為乙方一的全資子公司,主要負責投資,上市公司歌華有線為乙方二的子公司。
交易前,乙方二擁有歌華有線37.42%股份。
歌華有線十大股東(2019年年底):
除北廣傳媒投資持股37.42%外,第二大股東持股不到5%。
交易後,乙方二在歌華有線的股份一分為二,自留49%,變成第二股東,另外51%(37.42%×51%,265,635,026股)以入股新成立的“國家廣電股份公司”,成為國家廣電的小股東,國家廣電以不到19%的股份成為歌華有線的第一大股東。
交易完成後,“國家廣電股份公司”股權結構如下:
三、歌華有線方案的好處:
1、大幅降低了整合全國一網所需的資金需求;
2、可以確保國家資本對新的國家廣電股份公司的絕對控制;
3、未改變現上市公司結構,降低了各方牴觸壓力;
4、充分利用現有省網公司的資源,可加快5G網絡建設和商用步伐。
四、歌華有線方案的問題:
1、各上市公司利益訴求不一,卻把網絡的控制權都交給了一個大公司,購買股票的小股東的利益可能受損;
2、複雜的股份結構很難長期維持;
3、目前有線網絡運營隊伍並不具備5G建設、運維經營能力(並不是簡單外包給中國移動就一點事沒有了),在產品研發、套餐設計、技術支持、市場營銷、客户服務等方面,與三大運營商相比,也有明顯差距;
4、5G和有線電視網絡,與三大運營商相比,除了有線電視網絡入户優勢外,其他都有明顯差距;
5、歌華有線方案適用範圍有限,各地有線公司的股權結構千差萬別,例如湖北廣電的前十大股東,都是國有法人,總份額超過了60%,51%也是一個非常高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