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提升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核心競爭力,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證監會相關部門向各派出機構發佈通知,鼓勵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做好組織管理創新工作,由相關派出機構將通知轉轄區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具體來看,主要實現兩方面創新:一是解決同業競爭問題,鼓勵有條件的行業機構實施市場化併購重組;二是鼓勵行業鼓勵員工持股或者股權激勵計劃。
專家認為,相關措施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進一步明確的事項,傳導出放管服改革和鼓勵行業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有序創新發展的監管要求。總體而言,上述政策將構建行業長效機制,釋放市場主體的活力。
鼓勵行業機構間併購重組
通知內容一是為推動行業做大做強,證監會鼓勵有條件的行業機構實施市場化併購重組,在資本實力、管理水平、信息技術等方面實現快速發展。
根據通知,為充分發揮併購重組效應,實現母子公司協同發展,證監會支持行業機構在有效管理不正當競爭、防範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的前提下,探索更為靈活的母子公司發展定位和業務範圍。依據現行規則,只限制上市公司與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的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問題,對子公司是不限制的。現行機制下,只有分條線的子公司,例如保薦承銷公司,以及某個板塊的地域子公司,例如某券商華南公司等。
目前行業發展也已經出現各類業務的融合性需求,註冊制下也要求券商提供綜合性服務,分條線的機制安排已不能滿足業務發展需要。例如此前華泰證券併購聯合證券,構成同業競爭,投行均需放到聯合證券(後改名華泰聯合證券),其他業務則需整合到華泰證券。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認為,監管部門此舉是要推動券商等機構之間的併購重組,解除部分制度上的障礙,做好原則性要求。未來機構間的併購重組,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即可,將為公司在組織和管理方面提供更多的自主權,監管只需監督經營是否違法違規。
另有業內人士表示,監管部門支持券商基金實施組織管理創新,將充分發揮併購重組效應,實現母子公司協同發展,有助於證券公司整合子公司現有資源、發揮集團優勢、降低公司的運營成本、做大做強,尤其是面對外資的進入,更好地實現協同效應,通過資源優化配置,提高證券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鼓勵員工持股或者股權激勵計劃
通知中,第二條內容則是為支持證券公司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提升公司活力,證監會支持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按照《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關於支持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意見》等規定,在有效防範利益輸送、操縱股價、內幕交易的前提下,通過直接持股或者設立資產管理計劃、信託計劃、有限合夥企業等形式實施員工持股或者股權激勵計劃。
中泰證券投行委執行總經理孫參政指出,券商行業本身是一個資本驅動型、人才驅動型行業,員工持股對整個證券行業來説,將起到很大的刺激和激勵作用,挖掘人才潛力,利好行業發展。
有業內人士表示,支持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做大做強的同時,也要做好風險防範,首先便是防範利益輸送、操縱股價、內幕交易,侵害中小股東利益;其次,通過持股或設立資產管理計劃、信託計劃、有限合夥企業等形式實施員工持股或股權激勵計劃,可以實現更好的激勵效應,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實現利益的一致性,因此也是證券公司和公募做大做強的關鍵,例如天弘基金和易方達基金均實施了員工持股計劃,有效提高了公募基金的競爭力。
券商迎發展新機遇
積極推動打造高質量投行,發佈《關於修改〈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的決定》,就修訂《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規定對外公開徵求意見,包括此次發佈通知,近期支持券商行業發展利好政策不斷,預示着券商基金將迎來發展新機遇。
方正證券指出,重資本業務模式下,券商提升規模需求強烈,行業橫向與縱向的併購事件頻發,而青睞併購的原因有三。一是經濟轉型中打造多層次資本市場,對券商規模提出更高需求,而併購重組能夠迅速幫助券商實現資金的擴充、能力的補足或加強、資源的擴充、人才的支持;二是資本市場改革政策紅利頻現,外資持股比例放開,抓取市場改革紅利+應對海外競爭,需要券商有充足的資本金與創新能力;三是併購整合是從同質化行業競爭中走出、在行業集中度提升過程中前進的必然要求,併購整合能夠改善行業資源配置效率,帶動整體ROE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