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9日訊(記者 胡靖聆)近日,德邦證券的保薦代表人劉濤濤、鄧建勇因保薦諾康達項目收到上交所的監管警示。
    據悉,劉濤濤、鄧建勇擔任諾康達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項目的保薦代表人。上交所對諾康達項目實施保薦業務現場督導時發現,劉濤濤、鄧建勇存在以下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根據招股書(申報稿),北京亦嘉新創醫療器械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亦嘉新創)為諾康達2017年和2018年第二大客户,報告期內對其銷售收入為1391萬元、3770萬元,佔諾康達當年收入的比重分別為18.57%、20.34%。經現場督導查明,左保燕於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擔任諾康達監事,而其配偶的母親朱殿芝於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擔任亦嘉新創的法定代表人、經理和執行董事,亦嘉新創與諾康達在相關期間存在關聯關係。同時,2017年4月至11月,諾康達與亦嘉新創共簽訂 10500 萬元的技術開發和一致性評價研究合同,構成關聯交易。但諾康達在招股書(申報稿)中,未披露報告期內諾康達與亦嘉新創存在的上述關聯關係和關聯交易。
    另經查明,保薦代表人僅對 2019 年初諾康達在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調查,未核查已離任人員;在對諾康達員工持股平台的自然人股東左保燕的情況進行調查時,對其配偶、父母、姐弟及其配偶、配偶的父親、配偶的姐妹等關聯關係進行了調查,但遺漏其配偶的母親朱殿芝。同時,亦嘉新創還存在成立當月即與諾康達簽訂 2990 萬元合同,委託諾康達員工辦理工商登記、銀行開户和收支,公章和銀行賬户曾由諾康達時任監事左保燕保管和操作,工商登記所留聯繫信息與諾康達相關,與諾康達存在多個共同投資人等疑似與諾康達存在關聯關係的線索,但保薦代表人對上述情況未予以充分關注並採取進一步核查措施。
    保薦代表人未對諾康達與亦嘉新創之間存在關聯關係和關聯交易等重要披露內容進行充分、全面的核查驗證,導致招股書(申報稿)相關信息披露存在不規範,其行為不符合《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等相關規定。
    上交所認為,劉濤濤、鄧建勇作為保薦代表人,直接承擔對諾康達的盡職調查和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編制工作,未嚴格遵守相關執業規範,未能核查出諾康達與第二大客户之間存在的關聯關係和關聯交易,履行相關保薦職責不到位,導致招股説明書(申報稿)相關信息披露不規範。劉濤濤、鄧建勇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 (以下簡稱《審核規則》 )第十五條、第三十條等有關規定。鑑於諾康達已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相應發行上市審核程序也已終止,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相關不良影響,已對相關情況予以酌情考慮。
    鑑於上述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採取對保薦代表人劉濤濤、鄧建勇予以監管警示。
    根據同花順iFinD數據,2018年至今德邦證券為3家IPO企業提供承銷保薦服務。其中2018年與華泰聯合證券聯席保薦南京聚隆,2019年投行業務“交白卷”,2020年保薦2家IPO企業。2018年至今承銷與保薦費共計8529.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