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鵬友來開會
新證券法已於3月1日正式實施。貫徹落實新證券法,最重要的是,在法治基礎上推動市場化改革。各類投資者、融資者和相關專業服務機構,都要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和共同治理資本市場。
股票定價機制是核心抓手。IPO和再融資定價,都應當緊貼上市公司的基本面,真正實現市場化。
新中國資本市場成立30年來,股市起起伏伏、熊長牛短,我認為,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定價機制不完善。
2004年開始實施IPO詢價制,就是讓多個機構按照程序反覆報價,相互磨合,形成發行定價。現在要推行註冊制。其實,不管實行什麼制,歸根結底要貼近基本面,投資機構要理性。到目前為止,我們做的還不夠。總體上,新股發行定價仍然有偏高的情況。所以,IPO和再融資定價,要真正按照市場規矩來,從理念上、操作上、全社會監督上,都要做到。
應該歡迎全社會都來監督IPO定價。不光要看是否有做假問題,還要開展全社會的“事後監督”。新股上市之後,如果半年內市價比發行價下跌40%,我建議列入誠信警戒,予以必要處罰。
第二個是市場主體,如投資機構、證券公司、基金公司,雖然現在規模逐步壯大了,但是它們的獨立定價能力還不強。這些機構追漲殺跌,短線行為還是比較多。當然,從許多公募基金的投資行為來看,已有不小的改觀。
當然,目前對公募基金的投資限制放開得還不夠。建議在完善信息披露規則的前提下,讓公募基金、各類基金在市場當中更自由地買賣股票、債券等。到底要不要在法律上對基金持倉量做過於僵硬的限制,值得考慮。
在定價機制和機構理性這兩項工作基礎之上,要加強執法力度,加強對違法違規的打擊力度,現在都形成了共識。這也是30年來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形成的重要成果。比如説,對內幕交易、欺詐發行等行為,除了過去常用的倍數罰,現在增加了比例罰。對非法獲取利益者的罰款倍數,已經大大提高了。比例罰呢?主要是針對欺詐發行者的,如果它沒有發行成功,根據違法情節,按照擬發行規模的一定比例進行處罰。如果已經成功發行了,可以最高處以發行籌資額1倍的罰款。比如你發行籌資200億元,除了沒收,再罰你200億元。這是非常嚴重的處罰了。
當然,除了行政處罰,一些違法者還要面對刑事處罰。但行政罰款力度的提高也十分重要。這是證券執法司法環境的一個重大進步。
雖然2020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危機情況,但資本市場還是要有所作為,也可以有所作為。
(本文是2020年4月22日國家發改委中宏網主辦的第二期“戰疫系列研討會”上的發言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