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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葯業回應原董事長一審獲刑11年:未對上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

由 時愛蘭 發佈於 財經

一、有關事項基本情況 葵花葯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9 年 3 月 21 日發佈 的《2018 年年度報告》中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關彥斌因個人原因與他人發生 糾紛造成身體傷害,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其在上市公司不擔任董、監、高 職務,該事件未對上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其行使股東權利不受影響。

近日收到公司實控人關彥斌親屬的通知,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於 2020 年 7 月 16 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關彥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二、實際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關彥斌個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740,422 股,佔公司總股 本的 9.03%,關彥斌及其一致行動人葵花集團有限公司、黑龍江金葵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合計持有公司股份 341,940,422 股,佔公司總股本的 58.55%,本次事件 未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發生變動,關彥斌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三、對公司的影響

1、上述事項為實際控制人個人案件,不涉及公司及公司經營業務,不會對 公司的日常運營產生重大影響。

2、公司目前經營一切正常,管理團隊人員穩定,各項經營管理工作有序有 效。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 《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將持續關注上 述事件的有關情況,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合規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