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深圳 記者鄒晨輝)訊,在發佈了一份歸母淨利同比下滑87.14%的半年報後,哈投股份又於今日公告稱,公司第二大股東將減持公司股份。
而在哈投股份將遭二股東減持背後,其旗下注冊資本已超過67億的獨資子公司、同時也是黑龍江省轄區內唯一一家國有控股券商的江海證券近期可謂處在“多事之秋”。
在最新的券商評級中,江海證券從去年的BBB降到了C級,連降5級,為98家參評券商中連續降級最多的券商。
從業績來看,江海證券上半年業績可謂“慘不忍睹”。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報顯示,上半年江海證券淨利潤僅為0.22億元,同比減少95.09%,可謂是斷崖式下滑。
此前,江海證券發佈公告稱,公司債券自營業務、資產管理產品備案、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均被暫停六個月。此外,該公司多位高管也密集遭罰。
第二大股東欲減持哈投股份
8月31日,哈投股份發佈股東集中競價減持股份計劃公告稱,黑龍江省大正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正集團”)出於自身經營需要,計劃於2020年9月23至2021年3月21日通過證券交易所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減持股份不超過4161.14萬股。
據上述公告,大正集團對於哈投股份的減持將不超過該公司總股份的2%,且任意連續 90 日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大正集團持有本公司2.43億股,佔公司總股本 11.68%,全部為無限售流通股。
據哈投股份發佈的2020年半年報,報告期內,該公司實現營收15.92億元,同比下滑2.40%;實現歸母淨利6532.51萬元,同比下滑87.14%。
江海證券淨利斷崖式下滑,資管自營等同比降超五成
哈投股份的業績主要靠熱電業務和證券業務帶動。據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報,報告期內,實現熱電業務營業收入 7.59億元,同比增7.64%;實現利潤總額 5,699.21 萬元,同比降 19.49% 。
由此可見,拖累哈投股份的業績的主要是其證券業務。江海證券是哈投股份的獨資子公司,成立於2003年,註冊資本達到67.67億元,是黑龍江省轄區內唯一一家國有控股券商。
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報稱,2020年上半年全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司證券行業各項業務發展承受較大壓力。報告期內按照證券行業類別口徑,江海證券實現營業總收入 7.49 億元,同比降低了 38.19%;實現利潤總額 0.22 億元,同比降低了 96.23%;實現淨利潤 0.22 億元,同比降低了 95.09%。其中,淨利潤可謂斷崖式下滑。
與此同時,江海證券資管、自營多項業務同比下降超5成。哈投股份2020年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江海證券資管業務實現營業收入 0.25 億元,同比降低了 50.77%;報告期內自營業務實現營業收入 2.33 億元,同比降低 了 64.03%;報告期內信用業務實現營業收入-0.32 億元,同比降低了 173.84%。
對於江海證券業績下滑的原因,哈投股份在2020年半年報中稱,由於本期自營收入比同期減少,導致收入同比降低,同時營業支出中當期計提金融資產減值同比增加,營業支出同比增加,導致公司利潤總額、淨利潤同比大幅減少。
江海多項業務被暫停,高管接連受罰
在江海證券上半年業績斷崖式下滑背後,該公司多項業務已經被暫停,公司多為高管均遭受處罰。
今年6月22日晚,哈投股份發佈的《關於公司全資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及事先告知書的公告》顯示,江海證券有以下三大問題:
在開展債券投資交易過程中,江海證券存在交易員資格管理及交易行為管控不足、標的證券和對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有效性不足等問題;在開展證券資產管理業務中,江海證券存在違規新增通道業務、內部管理混亂、風險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在開展股票質押業務中,存在業務決策流於形式、盡職調查不充分、內部控制不健全等問題。
為此,證監會擬對江海證券作出三項監管措施:
一是暫停債券自營業務6個月。已持有存量債券可以賣出,不得新增買入,為防範流動性風險而從事的必要債券交易除外,回購交易融入資金規模不得增加。、
二是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按規定為接續存量到期產品持有的未到期資產而新設立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
三是暫停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6個月。存續合約可以依規辦理延期。
與此同時,江海證券多位高管也密集受罰。
證監會在《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並限制有關權利事先告知書》(機構部函〔2020〕1439號)和《公開譴責並限制有關權利事先告知書》(機構部函〔2020〕1441號)中指出:饒晞浩作為江海證券債券自營業務分管副總裁,孔德志作為資產管理業務分管副總裁,蔣寶林作為股票質押業務分管副總裁,對江海證券存在的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為此,證監會擬對饒晞浩、孔德志、蔣寶林作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並限制有關權利的監督管理措施決定。
此外,證監會同時指出,葛新作為江海證券合規總監兼首席風險官,對江海證券存在的問題,負有管理責任。為此,證監會擬對葛新作出公開譴責及限制有關權利的監督管理措施決定。
這意味着,未來一段時間內,上述四人將不得擔任券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此外,今年7月2日,證監會官網披露一則對江海證券總裁董力臣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罰單。
監管機構表示,董力臣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江海證券存在的問題,負有領導責任。根據《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黑龍江證監局要求董力臣於規定日期前去接受監管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