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記者自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獲悉,因2020年4月15日、16日、17日、20日,ST東海洋股票價格漲跌幅分別為5.12%、4.87%、-3.80%、4.82%,股價波動較大,深交所已對ST東海洋下發關注函,要求ST東海洋在2020年4月24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上報並對外披露。
關注函顯示,2020年4月15日,ST東海洋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業績預告》,預計2020年第一季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600萬元至4,800萬元,同比增長9,844.75%至13,159.67%,其中因資產轉讓形成的非經常性損益為6,876.44萬元。
針對以上情況,深交所請ST東海洋説明上述資產轉讓的具體進展,包括但不限於資產過户、款項收回等情況,並説明確認損益的依據,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此外,深交所還請ST東海洋説明公司基本面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存在應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業績預告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並詳細説明近期接待機構和個人投資者調研的情況,是否存在違反公平披露原則的事項。
深交所的關注函,將部分投資者的目光再度聚集到ST東海洋上。近兩年,ST東海洋的經營發展並不平穩,除了在《2019年度業績快報》中預計淨利潤虧損5.53億元外,公司還因信披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行政處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7年4月6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間買入ST東海洋,並在2019年5月7日賣出或繼續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email protected]郵箱,參加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徵集活動,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資者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廣大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除被深交所下發關注函外,ST東海洋此前曾連遭公開譴責處分。
2019年6月4日,因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未就向關聯方提供擔保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ST東海洋被深交所公開譴責。
2020年4月7日,因未按規定及時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ST東海洋再被深交所公開譴責。
最近36個月內,ST東海洋已受到深交所兩次公開譴責處分,根據規定,上市公司最近36個月內累計受到深交所三次公開譴責的,深交所有權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記者據“天眼查”獲悉,ST東海洋是一家主要從事海水魚蝦貝藻育苗、養殖及海洋水產加工出口業務的公司。二級市場方面,有市場分析人士表示,ST東海洋基本面並不穩定,投資者還需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