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人民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門金融管理局就關於在粵港澳大灣區開展“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發布公告,允許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個人跨境投資粵港澳大灣區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公告引發外資機構熱切關注,納入理財通的產品範圍和產品參與流程是關注焦點。
產品範圍是焦點
哪些產品可納入“跨境理財通”是外資機構關注的一大焦點。
摩根資管中國區總裁王瓊慧表示,正密切關注何種類型的基金產品會被納入理財通。行健資產管理公司行政總裁顏偉華也表示,期待政策可以儘快明確可以納入理財通的產品類別,包括對於基金註冊地的規定等。他還表示,期待政策在基金的規模、基金運營時間、基金投資中A股佔比等細節上的要求可以相對寬鬆些。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則建議,將所有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納入“跨境理財通”可選基金範圍。“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包含在香港註冊的基金,也包含在其它區域註冊但是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她解釋道,這樣做可以讓更多基金管理公司能夠參與計劃,可以在投資的資產類別、投資策略和地域方面提供更多元的選擇。此外,投資者可以享有規模效應。再者,更多機構參與可以迎來更大的競爭,更符合投資者的利益。
理財產品互聯互通更進一步
“跨境理財通”是內地香港基金互認機制之後,又一面向普通投資者的“互聯互通”機制。中國證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7月1日,內地香港基金互認機制下,共28只香港基金獲批成為互認基金,涵蓋股、債、多資產等多種基金類型。香港互認基金成了普通投資者認識外資機構產品的重要途徑,相應地內地互認基金則成了內地資產管理機構出海銷售產品、建立品牌的重要途徑。
黃王慈明介紹,她所在的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建議在制定跨境理財通規則時,有關方面在互認基金的基礎上放寬一些要求。例如,香港互認基金在內地銷售規模佔總資產比例不高於50%的限制。她建議取消此項限制,或至少提高比例,例如將源自內地投資者的佔比提高至總資產的80%。此外,她還建議有關部門在設計“跨境理財通“規定時,准許理財產品的管理人轉授投資管理職能,例如可以轉授給那些在香港證監會接納的司法管轄區(Acceptable Inspection Regime)受規管的基金管理人,在互認基金的基礎上對基金管理人的“轉授投資管理”要求進一步放鬆。
關注“可操作性”
顏偉華表示,跨境理財通是粵港澳地區互聯互通的里程碑,為大灣區七千多萬居民提供了更多金融產品的選擇。從產品層面,香港的主要優勢相對在於基金產品。在當前中概股迴歸港股的大趨勢下,港股受到的關注度不斷提升,港股股票型產品對內地居民來説還是具有相當吸引力的。他表示希望他所在公司管理的其他多隻產品也可以通過跨境理財通儘快與內地投資者見面。
王瓊慧介紹,摩根資管目前在中港基金互認計劃中一共有6只北向基金。隨着理財通的落地,計劃把更多優質基金產品帶給內地投資者,滿足他們日益多元化和全球化的資產配置需求。
不過29日有關方面推出的試點公告只是給出了政策框架,後續還有很多政策細節需要落實。一家外資資管機構中國區總裁表示,他目前最關注的跨境理財通的額度和底層機制,因為這可能決定了“跨境理財通”能做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