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控煤電新增產能規模 年底全國煤電裝機控制在11億千瓦內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呂銀玲)6月1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穩妥推進煤電建設,發佈實施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嚴控煤電新增產能規模,按需合理安排應急備用電源和應急調峯儲備電源。

《意見》要求,要分類處置30萬噸/年以下煤礦、與環境敏感區重疊煤礦和長期停產停建的“殭屍企業”,加快退出達不到安全環保等要求的落後產能,為優質產能釋放騰出環境容量和生產要素。堅持“上大壓小、增優汰劣”,2020年再退出一批煤炭落後產能,煤礦數量控制在5000處以內,大型煤炭基地產量佔全國煤炭產量的96%以上。

持續構建多元化電力生產格局,在保障消納的前提下,支持清潔能源發電大力發展,加快推動風電、光伏發電補貼退坡,推動建成一批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科學有序推進重點流域水電開發,打造水風光一體化可再生能源綜合基地。安全發展先進核電,發揮電力系統基荷作用。開展煤電風光儲一體化試點,在煤炭和新能源資源富集的西部地區,充分發揮煤電調峯能力,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2020年,常規水電裝機達到3.4億千瓦左右,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均達到2.4億千瓦左右。

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同天還發布了《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去產能具體工作作出安排。具體包括要淘汰關停不達標落後煤電機組;繼續做好現有違規建設煤電項目的清理整頓工作,堅決杜絕新發生違規建設煤電項目的情況。

對於項目核准,將發佈實施年度風險預警,按需有序核准建設煤電項目,按需適度新增煤電產能,做好煤電應急備用和應急調峯儲備電源工作。持續推進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進一步增強電力、熱力供應保障能力,鞏固化解煤電過剩產能工作成果,提升煤電清潔高效發展水平。

尚未完成“十三五”去產能目標任務的地區,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對去產能煤礦全面實施“回頭看”,已退出煤礦要嚴格按照標準關閉到位,堅決防止已經退出的產能死灰復燃,確保各類問題整改到位。

根據《通知》,2020年底全國煤電裝機規模控制在11億千瓦以內。列入2020年度煤電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的機組,除地方政府明確作為應急備用電源的機組外,應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袁家海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煤電去產能的主要工作就是根據煤電年度風險預警的指示燈來決定一個省、一個區域會不會給新核准項目,以及核准規模。“十四五期間經濟還要發展,電力需求還會增長,煤電還有繼續新建和開工的需求。但像十二五或更早的時候一年新核准或開工特別多的項目,這種可能性不會出現了。新建的規模比之前大大的降低了,現在主要是做一些區域補短板和優化的工作。”

“十四五期間主要是把十三五留下來的緩建項目逐漸消化掉。2017年、2018年的建設清單實際上叫停了1.5億千瓦,有一些不合格的項目直接取消了,實際上還有八九千萬千瓦的項目還沒有建就停在那兒了,十四五期間將有效地把這些產能消化掉。”袁家海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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