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佈“清單”推進“陽光監管、友好服務”
新華社上海8月8日電 “自律監管類”5個職能領域18個事項,“市場服務類”5個職能領域24個事項。上海證券交易所7日晚公開發布一份“清單”,向市場傳遞推進“陽光監管、友好服務”的明確信息。
上交所梳理編制自律監管、市場服務事項清單,旨在全面杜絕可能存在的“口袋政策”“隱性門檻”等問題,推進“陽光監管、透明監管”,為市場主體提供業務便利和穩定預期。
據介紹,上交所自律監管和市場服務事項清單以新證券法確立的交易所職責定位和功能屬性為主線,重點釐清事項類型、性質與辦理依據。對於自律監管事項,強調健全並公開監管標準,實現科學監管、精準監管,並充分保障監管對象合法權益;對於市場服務事項,要求簡證便民、及時高效,公開辦理流程和材料要求,充分便利服務對象。
清單明確了自律監管和市場服務事項共計42項。其中自律監管事項18項,涉及證券發行上市監管、證券持續監管、證券交易監管、會員監管、自律管理與救濟等5類;市場服務事項24項,涉及證券發行上市服務、證券交易服務、會員服務、上市公司服務、期權與基金服務等5類。清單同時列明瞭每一事項對應的主要規則依據,以方便市場主體查詢使用。
在梳理並公開市場服務事項的同時,上交所還着力優化辦理流程,精簡辦理條件和材料要求,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多便利。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後續將抓緊對各類市場服務事項的辦理依據進行整合歸併,採用“一本通”手冊等方式,便於各類市場主體按需查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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