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商學院研究員 黃祐芊
6月16日,科創板官網顯示,深圳市萬佳安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萬佳安”)IPO招股書已獲受理。該公司本次IPO計劃募資7.61億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品牌及營銷網絡建設、信息化升級改造建設、補充營運資金等項目。
時代商學院研究發現,該公司核心業務近年由安防物聯轉向行業物聯,但後者的毛利率在報告期內呈持續下跌態勢,盈利能力趨弱。同時,由於該公司沒有生產環節,前五大外協加工廠商的佔比已超9成,其中單一外協加工供應商的佔比在2019年達75.9%,存外協廠商過度集中風險。
【企業檔案】
萬佳安成立於2003年3月,法定代表人為張能峯,兼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通過直接與間接方式持有萬佳安35.44%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該公司主要從事以音視頻技術為核心的物聯網雲平台和智能硬件的研發、設計和銷售,為客户提供物聯網(IoT)“雲 端 應用”的一站式解決方案和服務,產品主要應用於安防、行業、家居領域。
自成立以來,萬佳安業務發展主要經歷了2個階段。2003—2014年,該公司專注於安防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2015年至今,基於前期安防物聯業務的技術沉澱,萬佳安通過自主研發,為客户提供物聯網(IoT)“雲 端 應用”的一站式解決方案和服務。
萬佳安IPO基本信息如下:
一、 核心產品毛利率持續下滑
按業務分類,萬佳安主要提供安防物聯、行業物聯、智能家居物聯三大類產品與服務。報告期期初(2017年),安防物聯業務為該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佔比達61.17%,銷售金額達2.68億元。
隨後,安防物聯的銷售收入逐年縮減,2018年、2019年的減幅分別為18.98%、8.1%。與之相反,行業物聯業務收入直線增長,2017—2019年該業務銷售收入分別達1.56億元、2.19億元、5.78億元,2018年、2019年增幅分別為40.13%、164.45%,佔各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5.6%、49.03%、67.94%。萬佳安核心業務完成從安防物聯向行業物聯轉移。
不過,時代商學院注意到,萬佳安行業物聯業務的毛利率在報告期內持續下跌,公司整體研發投入波動起伏且不及行業均值。
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萬佳安行業物聯的毛利率分別為51.84%、46.51%、35.21%,兩年間跌幅近16個百分點。按產品分類,行業物聯分為電力能源物聯網、智慧社區及其他,這兩項業務的毛利率在報告期內均有不同程度的下滑。
該公司稱,電力能源物聯網毛利率下跌,主要系該領域市場競爭加劇,公司對該類產品進行降價,同時客户對部分低毛利率產品需求增加所致。智慧社區及其他業務的毛利率持續下跌,主要因該領域客户對產品搭配的硬盤需求增加,拉低了產品毛利率。智慧社區及其他行業的客户較多,對產品需求的差異較大,使得毛利率偏低。
6月17日,針對產品競爭力情況、未來毛利率走勢預測等問題,時代商學院向萬佳安發函詢問,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值得注意的是,萬佳安所處技術密集型行業,公司在報告期內的研發費用率卻始終不及行業平均水平。2017—2019年,該公司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6.36%、10.16%、9.87%,同期行業均值分別為12.45%、10.88%、11.76%,遠超萬佳安。
時代商學院認為,技術密集型行業,技術更新迭代速度極快,對技術研發要求較高。隨着國內物聯網產業的快速發展,互聯網巨頭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海康威視、大華股份、華為等龍頭企業相繼佈局該市場。若萬佳安在技術上缺乏突出表現,產品研發進度落後於客户需求,將逐漸失去市場競爭力,對該公司持續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二、單一外協加工廠商佔比超7成
招股書披露,萬佳安主要負責智能硬件產品的研發設計、產品質量管控等生產核心內容,產品生產及加工環節全部委託給第三方外協廠商。報告期內,該公司的外協加工費用分別為3297.82萬元、2096.74萬元、3324.29萬元。
從外協廠商生產加工流程圖可知,萬佳安的主要加工內容分為組裝和SMT(Surface Mounted Technology表面貼裝技術),市場上有眾多類似供應商。但時代商學院發現,萬佳安存外協加工供應商過度集中問題,容易導致經營管理風險。
2017—2019年,該公司前五名外協廠商的加工費用分別為3007.69萬元、2665.68萬元、3048.54萬元,佔各期外協費用的比重分別為79.92%、97.71%、96.8%,佔比極高,且在2018年激增近18個百分點。
其中,深圳市睿滕視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睿滕視訊”)的加工費用變化最大,在外協加工供應商中,亦從2017年的第二名上升至首位。報告期內,萬佳安對該公司支付的加工費用分別為657.48萬元、2524.1萬元、2390.46萬元,佔各期外協費用的比重分別為17.47%、92.52%、75.91%。
時代商學院認為,外協加工生產模式對企業的品控把關能力要求較高,供應商集中有利於企業對產品進行集中管理。但單一外協供應商佔比過高,容易對該供應商造成依賴,若未來該供應商因經營問題或是出現產能不足等問題,易影響企業穩定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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