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青島港(06198)公佈,根據此前披露,該公司於2020年3月26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於2020年6月10日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及終止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同意公司終止董家口港區綜合物流堆場一期項目,並將原擬用於本項目的募集資金人民幣1.8億元投入到青島港港區設備購置項目,青島港港區設備購置項目募集資金擬投入金額由3.02億元增加至4.82億元;同意公司終止董家口港區原油商業儲備庫工程項目,而該項目原募集資金擬投入金額為0元,公司不再將該項目作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為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2020年7月2日,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簽署《募集資金專户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將原協議中該專户的用途由“董家口港區綜合物流堆場一期項目”改為“青島港港區設備購置項目”。上述《三方監管協議》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募集資金專户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