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雪人股份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終止審查通知書》的公告,中國證監會決定終止對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已經是今年以來雪人股份第二次增發失敗。雪人股份於今年2月披露過一次《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隨後於4月底終止,並提交了新的《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然而,今年8月13雪人股份撤回了申請文件,日前證監會對雪人股份非公開發行事項終止審核。
雪人股份表示:“公司後續將優化再融資方案,向中國證監會重新提交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申請文件,繼續推進項目的實施。”
今年以來兩次申請定增
今年2月25日,雪人股份披露了《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擬募集資金不超過5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發行對象分別為張華國、陳存忠、鄭志樹、公司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黃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陳存忠為雪人股份員工且為雪人股份董事陳輝、副總經理陳玲的父親。
雪人股份在《預案》中稱:“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對象為張華國、陳存忠、鄭志樹、公司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黃成立五位戰略投資者。張華國、鄭志樹、黃成立三位投資者均長期從事或投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產業,能夠為公司業務的發展提供助力。”
而對於陳存忠和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雪人股份表示:“引入陳存忠、公司第四期員工持股計劃,將進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競爭力,提升公司在資本市場的形象,有助於公司構建長期穩定的投資者羣體。”
隨後,雪人股份收到了交易所的《問詢函》,在回覆交易所問詢時,雪人股份稱:“經公司董事會對照《發行監管問答》認真研究後,發現公司的《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與《發行監管問答》的要求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
雪人股份所稱的不匹配性,源於今年3月20日證監會發布的《發行監管問答》,對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進行了細化的規範性要求。
按照證監會的最新要求,戰略投資者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能夠給上市公司帶來國際國內領先的核心技術資源,顯著增強上市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帶動上市公司的產業技術升級,顯著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能夠給上市公司帶來國際國內領先的市場、渠道、品牌等戰略性資源,大幅促進上市公司市場拓展,推動實現上市公司銷售業績大幅提升。
4月底,雪人股份公告終止了上述發行,併發布了新的《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在新的預案中,發行對象變為了只有張華國。
第二次定增遇監管“十三問”
7月14日,雪人股份收到了《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
隨後,雪人股份並未公告回覆反饋意見,而是在一個月後的8月13日,公告了《關於公司終止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並撤回申請文件的公告》。
在上述公告中,雪人股份稱:“鑑於資本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監管政策的變化,公司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發行監管問答——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引入戰略投資者有關事項的監管要求》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與相關各方等深入溝通和審慎分析,決定終止該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事項,並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撤回相關申請材料。”
“公司後續將繼續優化再融資方案,推進項目的實施。”雪人股份表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對雪人股份的再融資反饋意見總計提了13個問題。涉及雪人股份財務資助、應收賬款及存貨、研發支出、固定資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商譽、債務、扣非淨利潤虧損、未決訴訟或仲裁、財務性投資及類金融業務、控股股東質押、董事及高管合規性、對外擔保、引入戰略投資者。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雪人股份實現營業收入約5.99億元,同比減少11.51%;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865萬元,同比下降342.21%。
雪人股份在半年報中稱:“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和淨利潤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季度經營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行業上下游企業均受到不同程度影響,公司的生產、市場及銷售活動在疫情期間未能如期正常開展,儘管在第二季度,公司採取有效的市場策略,業務獲得快速的恢復和發展,但公司2020年上半年營業收入還是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較去年同期下降約12%,致使公司上半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