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們常常被各大明星或網紅上直播平台的消息刷屏。
十幾年前,我以為直播這個詞跟咱們普通老百姓無緣,它屬於“大褲衩”的勢力範圍。十幾年後,我打開朋友圈,發現身邊的朋友動不動都愛拿手機直播來説事兒——某客、某椒、某魚——這些網絡直播app成了他們盤踞的日常。
這究竟是個好事兒,還是個壞事兒呢?談論直播前,我們先説個新詞兒“Red Flower”——時下熱映的《奇幻森林》裏動物們對“火(fire)”的暱稱。在筆者看來,“直播”這個產品的出現,實際上比原始人鑽木取火不知道遜了多少倍。
假如我們承認直播是一項能改變媒體進程和人類社交習慣的偉大發明,那就來看看它到底牛叉在哪。
1、它的出現讓人們在向世界表達自己的時候,技能要求降到最低。
首先要列舉一下中華文明兩個極其偉大的言論自由(即表達自己)的黃金時代:
如果生在百家爭鳴的春秋時期,你想要表達自己,首先得識字,而且不光識一國文字,即便是在國與國之間吞併得只剩七國的時候,你也得認識每一國的文字,進而會説七國的方言。這些還不夠,你還得有一雙好腿——所謂“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孔子很牛吧,學富五車都不嫌多,但他也得靠走,你在搜索引擎上隨便敲下“孔子游學”四個字,就能看到一串地名,這地名還被貼心網友翻譯過來:鄭州、濮陽、新鄉、商丘、信陽、平頂山,雖然都在河南範圍內,但中國當時沒多大啊,除了被當時主流文人鄙視的關中秦地,孔子幾乎把中原大地走遍了。
到了民國,僅讀書走路也吃不開了。最好你得有個國外留學生的身份,還得有點“時髦思想”。比如胡適和魯迅的爭論,一個倡導革命,一個主張改良,可倘若不是各自有美日留學經歷,又都在推進白話文時攜手過,這爭論自然不會有人關注,民眾會説:“兩個賣菜大媽在掐架,還要讓我們一直追下去,你們也配!”除此以外,你還得加入各種“幫派”——創造社、語絲社、九葉詩派這些“高大上”的社團得進吧,倘若能加入“左聯”,那就更好啦!
説到此,讓我們回過來看看直播。很明顯,想要玩兒轉它,我們不用識字,只要會説話且手腳利索,就可以開始嘮嘮叨叨了;其次,我們不用走路,躺在牀上,窩在沙發裏,甚至是坐在馬桶上(只要你的鏡頭不往下移),都可以順利實現直播;第三,你也不必加入任何幫派,也不必有學歷背景負擔。哪怕是個剛學會説話的幼童,只要他能説:爸爸的媽媽叫奶奶,媽媽的爸爸叫姥爺,且時不時貢獻點萌萌噠表情包,那他日賺80萬這件事兒,也是極有可能的。
2、它的應用能夠改變人類社交進程。
實際上,怎麼改變呢?回顧這些年,烽火報信到飛鴿傳書再到驛站、郵局,近代的電報、電話,現代的手機、微博、微信,沒一個不是在改變人類社交進程。用句比較官方的話説:它的出現,讓人與人、世界與世界之間的連通變得更簡單,聯繫變得更緊密,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從此,地球變成了地球村、地球隊、地球組。
但即便如此,我們的本質是沒變的——這些所謂偉大的發明,不過是在語言和文字基礎上做出不同選擇。最初,我們告別了吼叫(語言),選擇文字,電話發明後,我們又拾起語言,微博、微信則將語言和文字統一併用,直到現在的直播誕生,我們又回到了吼叫的時代。只不過這兩個吼叫,一個是對着空氣,一個是對着電流。甭管科技如何發展,這個“根本”始終沒變。既然娃娃都能玩兒直播,那為什麼大家談起它來,又都謹小慎微,不敢妄言呢?
原因有二。
第一,直播很直白、不可控,這一點對媒體尤為重要。簡單説吧,你一旦選擇直播,就意味着你沒法回頭了,假如你丟人現眼,全世界都能看見。其傳播行為與結果不可逆。
第二,人類對未知事物有懼怕的本性。比如我們上面説到的電影《奇幻森林》,面對所謂的Red Flower,所有的動物都看到它毀滅的一面,“它所到之處,一切都化為灰燼”,但即便是男主毛克利,也沒有意識到火的另一個功用,他用它KO了大BOSS(老虎),然後安然自得地繼續享受在森林裏做人孩兒的樂趣,從沒想過拿它幹別的。所以,即便是學識淵博的人,也常常踟躕:在談論、運用這個東西的時候,我們自己會不會受到傷害?要不要等別人都試過、都説好的時候,我再言之鑿鑿地去例證附庸?
説到底,這最難一關是來自於我們自身創造力。
最後,讓我們回到這篇文章的起始,假如你既不是明星也不是網紅,但也玩兒直播,你能紅嗎?
毫無疑問,直播無門檻,你只要厚着臉皮的把自我表現這件事堅持下去,便很有可能會紅。至於未來這場直播會創新到什麼程度——反正“一場新社交狂歡”是必經之路,先耍起來,怕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