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大學生李文星之死,令“傳銷”又成網絡熱詞,觸痛公眾神經。
傳銷自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傳入我國以來,以“暴富”為餌,誘使一批又一批人誤入歧途。28年來,這種“龐氏騙局”的手段、包裝,經歷了怎樣的演變和升級?
接受澎湃新聞採訪的反傳銷人士指出,無論傳統的南派、北派,還是目前依託互聯網的傳銷“資本盤”,傳銷活動通過“拉人頭”形成層級利益鏈的本質並未改變,只是形式上愈加複雜多樣。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一些面臨就業壓力的大學生成為傳銷“生力軍”,引發家長擔憂——年輕人該如何提升對傳銷的免疫力?
經過近二十年的打擊,我國傳銷頑疾依然難以根治。李旭、凌雲等知名反傳銷人士認為,健全整治機制並形成社會合力,是打擊傳銷的當務之急。
2015年12月,李旭在河北廊坊給傳銷人員上課,進行“反洗腦”。 受訪者 供圖
從南派、北派到網絡傳銷
對我國而言,傳銷其實是個舶來品。1989年,傳銷從日本、台灣流入廣東等地。1990年美國雅芳公司將直銷模式帶入中國。此後,“多層次銷售”在我國多地湧現。
美國是傳銷的發源地。1945年,加利福尼亞州出現一種多層次的營銷模式。1960年以後,美國有公司以多層次銷售為名非法斂財,被稱為“金字塔式銷售”。這種模式20世紀70年代傳入日本,被稱為“老鼠會”,較知名的有熊本市的“天下一家會”,解散之前會員達一百多萬人。這種變質的多層次銷售模式傳入台灣後,曾引發“台家事件”。
傳銷流入我國後,迅速蔓延開來。廣西成為傳銷重災區。比如位於廣西中部的小城來賓,曾被稱為“傳銷之都”——2001年一個叫“深圳文斌”的傳銷團伙進入來賓,此後來自四川、山東、河南等地的傳銷人員不斷湧入。2006年後當地加大打擊力度,猖獗的傳銷現象才逐漸得以控制。
中國民間反傳銷協會2015年曾發佈《中國傳銷分佈圖》:除上海、青海、新疆、西藏、香港為“微度受災區”外,我國其他地區都不同程度“受災”,其中“重災區”有廣西、安徽、河北、湖北、湖南、江蘇、四川等13個省(市、區)。
傳統的傳銷有南派、北派之分,均屬於異地傳銷。中國民間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介紹,北派傳銷發源於東北一帶,由“傳銷教父”楊玉勇傳入河北、天津、山東等地,後來逐漸擴散至其他地方;南派傳銷發源於廣西,後來蔓延到雲貴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
“有一句稍顯誇張的話,叫 北派打地鋪,南派住別墅 。”李旭説,北派傳銷屬於低端傳銷,打着“直銷”、“人際網絡”等旗號,上當受騙的以年輕人居多,主要特徵是吃大鍋飯、睡地鋪、集中上課,有的組織出現控制手機、非法拘禁等情況。
南派傳銷則屬於異地傳銷的升級版,往往打着“連鎖銷售”、“資本運作”、“民間互助理財”等旗號,以考察項目、包工程、旅遊探親為名把新人騙到外地,然後進行一對一洗腦。參與者大多有獨立經濟能力,來去自由,吃住條件較好。
李旭介紹,隨着南派傳銷的大舉北上,很多城市的傳銷呈現“南北融合”,比如合肥、武漢、長沙、成都等地。許多北派組織向南派學習改進,秦皇島的“中綠”傳銷就是其中典型。
近年來,隨着互聯網運用的普及,傳銷也呈現“互聯網+”的特點。“相比傳統傳銷,網絡傳銷發展速度更快,更能空手套白狼。”中國反傳銷志願者聯盟和反傳銷網的創始人凌雲介紹,網絡傳銷細分為消費返利型、遊戲理財型、互助理財型、微商傳銷、金融傳銷(虛擬貨幣、原始股)等,隱蔽性更強,更難以辨別。
互聯網背景下的傳銷“升級”
入夥時先交69800元會費,此後發展下線,當發展到29人時,你便可晉升為老總,開始每月拿“工資”,直到拿滿1040萬元出局。這就是傳銷領域著名的“1040工程”,2007年至2015年在南寧、武漢、合肥、貴陽等地盛行。
“實際上就是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有中國“民間反傳銷第一人”之稱的李旭認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利用新投資人的錢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通過製造賺錢假象騙取更多的投資。
傳銷到底是什麼?《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明確了定義: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並根據人員數量或銷售業績計給付報酬,或者通過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不管傳銷打着什麼旗號,穿着什麼馬甲,”李旭説:“只要同時具備三個特徵就涉嫌傳銷:繳納入門費取得加入資格、發展下線組成層級關係、層層返利形成多層次計酬。”簡言之,就是入門費、拉人頭、團隊計酬。
在人員管理和資金分配上,“五級三階制”在傳銷組織中盛行。李旭介紹,這項制度最早由台灣興田公司實行,該公司用於傳銷的“爽安康有氧健康搖擺機”,上世紀末在大陸流傳甚廣。
五級三階制的“五級”是指獎金制度的五個級別,即E級會員、D級推廣員、C級培訓員、B級代理員和A級代理商;“三階”則指加入者“晉升”的三個階段。
傳銷在我國經過二十年多年的發展,其組織形式和操作模式日漸成熟。資深反傳銷人士凌雲將我國傳銷的“升級”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從傳銷1.0到傳銷3.0。
凌雲介紹,傳銷1.0階段的特點是限制自由、精神洗腦、有實物的傳銷。比如“武漢新田”特大傳銷案,這是國內最早發現的、規模最龐大的異地拉人頭傳銷案件。其他典型案例有假天獅、蝶貝蕾、北京中綠等,這類大部分屬於北派傳銷。
南派傳銷的興起意味着傳銷進入2.0時代:打着“國家項目”、“政府扶持”、“資本運作”等旗號。該階段傳銷以“1040工程”最為知名。“這時期的傳銷沒有任何實物,就是玩概念。”凌雲指出,輔助這些“概念”的重要手段是精神控制,“用高強度的洗腦取代傳銷1.0時代的限制人身自由。”
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令傳銷手段獲得突破性“升級”。
凌雲將網絡傳銷歸為傳銷3.0時代。“有的存在實物銷售,有的炒作虛擬概念,都是通過互聯網平台來傳播和發展成員。”凌雲介紹,網站、QQ羣、微信等已成為傳銷發展的重要渠道。
在“互聯網+”的技術背景下,新時期的傳銷在傳播力度、參與人員和涉案金額等方面,都獲得不可思議的“升級”。
2012年查處的江西“精彩生活”傳銷案,犯罪團伙創建“太平洋直購”網站,以“消費返利”模式發展會員690萬人,收取保證金近38億元;幾乎在同一時期發展的浙江“萬家購物”傳銷團伙,同樣以電子商務形式,發展會員近200萬人,涉及金額高達240.45億元。
2017年7月以來,按照公安部的部署,我國多地公安機關查處“善心匯”特大涉嫌傳銷案。該團伙涉案金額數百億,全國參與人數超過500萬人。
凌雲還發現,近年來的網絡傳銷呈現明顯“資本盤”趨勢,也就是金融傳銷。凌雲介紹,我國金融傳銷始於2012年,當時以消費返利或電子股票為主,後來發展到遊戲理財、內部虛擬股票、虛擬貨幣、區塊鏈技術等,“實質上都是藉助於互聯網技術,把非法集資與傳銷結合起來,構建一個新的龐氏騙局模式。”
整治傳銷,如何凝聚社會合力
伴隨着傳銷的蔓延,整治行動一直未停。這是一場曠日持久的博弈。
1998年國務院下發《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2005年頒佈《禁止傳銷條例》。四年後,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湖南堅錚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幼德律師認為,相關法律法規的出台,讓整治傳銷告別此前的運動式打擊,逐漸走向法治化。
2016年12月,公安部發布消息,當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傳銷犯罪案件2826起,同比上升19.1%。
今年8月6日,澎湃新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發現,自2009年刑法新增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以來,全國此類判例共有7364起。從案發區域看,安徽、江蘇、浙江、山東、廣西居前五位;從審理法院看,合肥、濟寧、南京、武漢、長沙五地法院審理的傳銷案件,數量上排前五名。
雖然我國司法機關持續對傳銷活動予以打擊,可傳銷現象並未銷聲匿跡,一些地區依然猖獗。
李幼德律師認為,近些年流行的網絡傳銷涉案區域廣、人員多,手段隱蔽,給偵查取證帶來一定難度。李旭、凌雲則認為,“打傳”的法制建設滯後於網絡傳銷新形式,比如難以適應跨區域、網絡化的特點;刑罰只是針對傳銷團伙的組織和領導者,對大部分參與人員以遣散、教育為主,缺乏法律震懾力。
“打擊網絡傳銷很難連根拔起,即使拔掉根,傳銷人員往往換一個名目,再次 活 過來。”凌雲認為,整治傳銷需要形成監管合力。而現實情況是,許多傳銷團伙根本不登記註冊,無公司無產品,工商部門的監督難以落實;公安機關則一般不會在案件爆發前介入調查或處置。
此外,李旭認為,商務部門在給直銷企業發證後,需要加強日常監管,並嚴格執行違規企業退出機制,“有些企業打着直銷的牌子,實際上搞的也是傳銷。”
2004年之後,我國出現了一些民間反傳銷組織,以凌雲、李旭、葉飄零為代表的反傳人士組建反傳銷平台,包括反傳銷志願者聯盟、反傳銷協會、反傳銷救助中心等。
“全國範圍的民間反傳人士,頂多也就一兩百人,和傳銷組織的規模相比,我們勢單力薄。”李旭説。採訪中凌雲坦承,目前民間反傳銷工作的商業化趨勢明顯,這需要規範和引導。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除了職能部門加大打擊、民間反傳銷組織規範運行,整治傳銷還需要全社會的重視——一些人的暴富心理、對傳銷缺乏認知,以及中國式的人情關係網,都為傳銷的蔓延提供了土壤。
凌雲介紹,近年來大學生已成為我國傳銷的生力軍。這一方面來自求職的壓力,另一方面,許多大學生對傳銷本質認識不深,還需要加大宣傳,形成全社會反傳銷的合力。
2004年查處的重慶“歐麗曼”傳銷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大學生參與案件:包括三名高校學生在內的傳銷團伙,以“三無”產品“歐麗曼”化妝品為媒介,發展下線會員。該案傳銷人員中80%是在校或剛畢業的大學生,全國2000多名大學生被騙。
包括大學生在內的年輕人,該如何避開傳銷陷阱,避免李文星式的悲劇?
李旭認為,網上求職者應增強防範意識——仔細甄別網上招聘信息,選擇正規招聘機構;不盲目泄露個人信息,應聘過程隨機應變,“如果不帶你去公司而是去居民樓,那一定要小心。”
萬一誤入傳銷組織,該怎麼辦?李旭建議,應記住地址,伺機通知親友或報警,可以利用裝病、騙取信任、從窗户扔紙條、外出培訓等機會,設法逃離傳銷窩點。
“遇上傳銷,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有十多年反傳銷經驗的李旭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