羣雄爭霸的春節檔
賈玲導演的處女作《你好,李煥英》
通過講述
一段穿越時空的母女親情故事
獲得了不少影迷的安利
票房和口碑一路逆襲飆升
成為實至名歸的一匹黑馬
截至今晨(22日)最新數據,《你好,李煥英》以40.52億票房後來者居上,反超了《唐人街探案3》的40.24億,目前位列中國電影史上“40億俱樂部”的第5位,在它之上的,分別是《戰狼2》《哪吒之魔童降世》《流浪地球》和《復仇者聯盟4》。
而《你好,李煥英》票房如此火爆
賈玲自己也萬萬沒有想到!
樂於調侃的網友
還扒出她曾接受採訪稱
電影票房
破10億就跳女團舞
破20億就染頭髮
破30億就要瘦成閃電
▽
而如今,電影票房已破40億,針對“瘦成閃電”這事兒,賈玲回應説:“我經常和我姐説,減肥是一件循序漸進的事情,這次太突然了,沒做好準備,要知道有那麼高的票房,3年前就開始減肥了。”
不過,很多貼心的網友還是選擇了為賈玲“解圍”:“不是非要減肥,健康快樂就好”,因為胖其實也給賈玲帶來了一定的煩惱:“今年確實有點太胖,影響到身體健康,我自己也有點忍不了。電影下映就開始減肥,其實現在已經開始減了,但離瘦成閃電沒那麼快。”
視頻來源:老闆説的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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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熱鬧過後,法律上
沒有“瘦成閃電”算不算違約呢?
法治日報採訪了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
合夥人餘菲菲
如何看待賈玲所言票房過30億就瘦成閃電的言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結合賈玲發表要瘦成閃電言論的視頻來看,她當時在接受媒體採訪,看得出氛圍比較輕鬆歡樂,不難被理解為是美好的期待,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而且瘦成閃電這一表述本身也並不精確,沒有固定的標準。
因此,賈玲的“承諾”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應屬於戲謔行為。
如果賈玲沒有瘦成一道閃電,是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賈玲不需承擔違約責任。賈玲的“承諾”的法律性質應該屬於戲謔行為,不會產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更沒有訂立合同,因此,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網友評論
眼看着《你好,李煥英》
直奔50億票房而去
不少網友好奇
作為這部電影的
導演、編劇、主演以及投資方之一
賈玲能賺多少錢呢?
中國電影票房分賬方法是這樣的,所有影片收穫的票房總額,即總票房,需要繳納5%的電影事業專項資金;其次,需要繳納3.3%特別營業税,由影院從總票房中直接扣劃並繳納。上述兩項,5%+3.3%=8.3%,被稱作“不可分賬票房”;而剩餘的91.7%即為“可分賬票房”或“淨票房”。
此後,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影數字電影發展(北京)有限公司會徵繳淨票房的1%至3%作為發行代理費,簡稱“中數代理費”。
最後剩下的這部分票房,即淨票房扣除中數代理費後的票房,由電影院分享50%、院線分享7%,製片方和發行方共計分享43%。
而出品方與發行方也會進行分賬,一般情況下,發行方會與出品方約定,收取扣除了“中數代理費”的淨票房的5%至15%作為發行代理費用。以此計算,出品方可獲取28%至38%票房。據瞭解,“李煥英”有7個出品方、18個聯合出品方,其中包括了賈玲自己的公司。
據記者採訪業內人士表示
該片的保底票房收入為15億元
超過15億元的票房部分
賈玲會有分紅
加上她公司從票房的分成
如果最後總票房為50億
賈玲應該至少可以賺2億!
看完真是漲知識
你為票房做貢獻了嗎?
來源:人民日報、新民晚報、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法治日報、老闆説的對、網友評論、新聞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