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張傑
8月16日,犯罪嫌疑人吳某凡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8月17日上午,曾被評為國家一級演員的被告人田蕤,被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消息一個個傳來,讓我們深感彰顯法律神聖威嚴,匡正社會有力。同時,另一方面,如此集中的演藝人士觸犯刑法的現象出現,也促使人們反思:從熠熠生輝的台上客,到萬人唾棄的階下囚,帶來哪些方面的警示?在我們看到的星光中,有多少的光是後期打上去的反光、假光、虛光,而並不是真正的亮光?
現在流行“營業”這個詞。藝人出來工作,演戲,唱歌,發個動態,都自稱或者被粉絲稱為“營業”。這個詞用得倒是挺準確的。説到底,演藝這個行當歷史悠久,古今中外都有,它只是360行之一行。只是這個行業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它有佔用大眾眼球關注度的天然優勢。尤其是電視、電影,尤其是互聯網等大眾媒介出現以後,演藝這個行業的影響力,曝光度,調度資源的能力,遠超過其他很多行業。記得有一個著名主持人説,自己之所以有名,主要是跟自己每天都在電視上露臉有很大關係。
但是我們很少看到像這位主持人這樣對自己行業和工作有足夠自知之明的。反而看到的是,這個行業充滿了太多的一夜成名,太多的一劇爆紅,因而有太多的自我膨脹。一旦膨脹到一定程度,不是觸法,就是自戕,悲劇也就發生了。
跟任何一個行業的從業人一樣,演藝行業的藝人要營業,那就要拿業務水平來拼。但是我們卻看到,太多的人,光靠一張臉,靠某個視頻,某個濾鏡,某個角度,夠帥,就能從事藝人這份工作。吳某凡最初在公眾平台亮相,就是他在機場被拍到的一小段視頻。當時的吳某凡,青澀,俊朗,被粉絲get得到,迅速積攢大量粉絲,走上明星發展之路。在之後的幾年,吳某凡不但沒有拿出足夠的演藝作品,反而被查出有強姦罪嫌疑,依法逮捕。
像吳某凡這樣的成名、墜落案例,很值得各方細究,引以為戒。首先,希望這個案例足以提醒演藝從業人士,對自身從事的行業,要有一個客觀理性的認識,提高自己的品德修養,“先做人,再做戲”,並不是一句空話。演藝行業的報酬率高吸引力強,導致不少藝人缺乏系統的人文教育。有的就算考上了北電、北影,或者中戲、上戲這樣的高等學府,也往往是沒畢業就去四處忙着演戲。有的甚至中學還沒畢業就去從事演藝行業,文化素養良莠不齊,也是這個行業普遍存在的現象。
當然,素養跟學歷不能完全劃等號,也有一些明星並沒在學校讀多少書,但是靠着自己平時的自我修養,成長為優秀的演藝從業者。但總體來説,演藝從業人員提高道德、人文、文化修養,成為一個值得呼籲的事情。
近些年,在微博上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藝人明星,每逢重要節點,總愛在社交平台上轉發並表態,顯示自己的正能量。有的時候,他們不表態,還會有粉絲在評論裏催促。其實,表態只是表面工作,真正關鍵的是,藝人的素養、才華是不是真的過硬?還是説,靠着偶然的機會,顏值被發現,上了鏡,成了名,就自以為自己真的發光了?
其次,還有一個問題:一個業務能力不夠的人,為什麼會有頂級的流量?哪些因素助長了這種現象的形成?演藝平台提供者們,演藝機會的提供者們,是不是“唯流量馬首是瞻”,看到誰的粉絲多,就去投資誰?這些都是這值得深入反思。
個別粉絲,能不能不要看見一張漂亮臉蛋就不分青紅皂白,不查究其業務能力,就開始熱血沸騰地“老公,老公”地叫?動不動就今天誰頂流了,明天誰頂流了。這種勢利的心態,不管對於受眾,還是演藝圈的人士,骨子裏都是在奉行一種叢林法則。
看到一個人在台上或者熒屏前閃閃發光(真材實料發出的光,而不是被打造出來的),心生喜愛,都是人之常情,或者小“追”星一下,都會是給生活增添生動的樂趣。但是如果過高地追捧,過分地抬高,甚至發展成商業圈套中的一環,成為封閉性的不容外人置喙的飯圈,其實已經走在歪路上了。
當下,演藝圈、娛樂界亂象叢生,但這依然是一個行業,是正常社會諸多行業之一,它依然會存在。一提到演藝圈、娛樂界,就嗤之以鼻,也大可不必。因為我們都是肉身常人,工作之餘,疲憊之時,追個劇,聽首歌,看一段表演,帶給我們的快樂,相信很多人都感受過。劉德華前不久做的從藝40週年,就給很多人帶來温暖的回憶。最近正在熱爆的《披荊斬棘的哥哥》,那些被喜歡的藝人,都是很強的業務能力,他們積澱多年,嘗過寂寞的苦,所以格外珍惜一方舞台,純粹投入表演。
經過吳某凡等人事件的警示,我們也期待,圍繞娛樂圈這個行業,多一些對法律的敬畏,多一些人品素養的積累,多一些業務能力的提高。讓這個原本美好的行業,能真正散發清新正義的氣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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