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位抵制抄襲:曾經,郭敬明賠了20萬,於正賠了500萬

今天有一個新聞突然爆了出來,111名影視從業者聯合起來抵制抄襲行為,而且,被點名的是於正和郭敬明。

111位抵制抄襲:曾經,郭敬明賠了20萬,於正賠了500萬

80後、90後甚至00後對他們應該並不陌生,而他們倆,也聯手給自己的讀者和觀眾上了一堂課。

郭敬明的課程是,一本暢銷文學該怎麼“借鑑”。

於正的課程則是,電視劇劇本應該如何“借鑑”。

111位抵制抄襲:曾經,郭敬明賠了20萬,於正賠了500萬

雖然抵制的簽名名單裏也有很多“疑似”抄襲的編劇,但是這兩位,可以説是飽受“抄襲”官司困擾。

那就從二位的官司説起。

2002年,已經是第四屆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獲得者的郭敬明把自己寫了一萬字的《幻城》投給了《萌芽》雜誌社,10月,《萌芽》刊登了這篇小説。

2003年,《幻城》出版。

同年11月,《夢裏花落知多少》出版。

這兩部作品在當年的學生羣體中獲得了非常高的讚譽,而郭敬明也在文壇一炮而紅。

成了繼韓寒之後,又一個“炸”響的高中生作者。

111位抵制抄襲:曾經,郭敬明賠了20萬,於正賠了500萬

當年的網絡並不發達,一本高中生作品成為現象級作品也並不常見。

而實際上,在這本書一出版,一個網站的讀書頻道就發佈了一篇文章,《郭敬明新作〈夢裏花落知多少>被指剽竊他人作品》。

從此,郭敬明“抄襲”的説法出現在大眾視野。

這個“他人作品”,就是作家莊羽的作品《圈裏圈外》,這部作品完成於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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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官司打了兩年多,一審判決郭敬明敗訴之後,郭敬明説要上訴,不考慮通過和解來解決糾紛。

這個態度,真的覺得他是被冤枉的。

但是實際上,兩個人都上訴了,上訴的結果,依然是郭敬明敗訴,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追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停止銷售《夢裏花落知多少》、公開道歉等,限期15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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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句題外話,郭敬明是四川人,之後在上海讀大學、工作,出版這本書的時候,郭敬明還在上海求學,以當年郭敬明的經驗和閲歷,和北京沾不上什麼關係。

但是《夢裏花落知多少》完全是一部用北京話寫的小説,裏面的“梗兒”全部是北京方言,簡單説吧,除非是郭敬明語言天賦超凡,身邊還常年生活着一個老北京人,才能寫出這麼一部作品。

而莊羽,是京味兒作品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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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雖然輸了,但是郭敬明並不承認,只不過把《夢裏花落知多少》的名字從自己的代表作中刪去,該賣的版權還是賣了,該拍的電視劇還是拍了。

在介紹中,還説這本書“雖有抄襲嫌疑……”,真不知道寫這介紹的人心虛不。

這場官司雖然不算是抄襲第一案,但是也從側面説明了為什麼“抄襲”官司難打,法官從構思、人物、主要情節、語言風格等幾個方面才判定郭敬明這部作品抄襲。

這大概也讓另一個主人公,於正有了底氣。

2014年,於正已經是炙手可熱的古偶劇編劇,這一年,是他36歲本命年。

本命年嘛,於正很糟心。

那年,《宮鎖連城》正在熱播,不知道為啥,演女二的戴嬌倩突然在採訪中説,《宮鎖連城》劇情與瓊瑤《梅花烙》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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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編劇的於正站出來回應,“我的《宮鎖連城》和《梅花烙》毫無關係,不能扯在一起,這樣是侮辱了我的作品。”

當然,這時,於正還扯出了上面提到的大兄弟郭敬明:“郭敬明抄襲被告了,你看什麼時候有人告我!”

111位抵制抄襲:曾經,郭敬明賠了20萬,於正賠了500萬

要知道,《梅花烙》是瓊瑤阿姨的經典劇作。

瓊瑤阿姨知道這件事之後,當然很生氣,於是,瓊瑤給在微博公開廣電總局寫了一封信,舉報於正抄襲自己的作品。

“深受打擊的事發生了,我不知應該向什麼單位求助,只能寫信給兩位領導!”

不知道於正是不是在合作時,得罪了太多人。

這時,曾經和於正合作過的編劇李亞玲也“錘“了於正一把:

“早在2009合作《大丫鬟》時,於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線和《梅花烙》主線結合起來寫成一部戲給他製作,被我拒絕。

後來我另創作了《大丫鬟》給他。他説我這樣自命清高成不了大事,還説抄襲只要不超過20%。比如你把20集戲全抄了,但只要擴充到100集,法院就不會追究。”

有一種,於正已經研究過無數案例的感覺。

瓊瑤阿姨不只寫了公開信,還把於正告上了法庭。

當年,有104位編劇聯合簽名了公開信,抵制抄襲,保護原創。

這次審理沒用那麼久,只用了20多天,法院就判於正敗訴,五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而瓊瑤阿姨會把這500萬全部用於公益事業。

111位抵制抄襲:曾經,郭敬明賠了20萬,於正賠了500萬

知識產權的官司,是眾所周知的難。

因為證明抄襲,本身就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更何況還有於正這樣的聰明人,把20集的內容拉成100集,把一部小説的主線和另一部小説的副線加在一起,就不再有抄襲的困擾。

這一次,抵制抄襲行為的111位編劇裏,有莊羽,也有瓊瑤,相比簽名,我更佩服把強大的對手告上法庭的人,哪怕獲得的賠償和勞動相比不值一提,但是仍要向世人宣佈:這是我的作品,不容他人剽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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