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演員吳亦凡被依法刑事拘留後,各方接連發聲。8月2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也針對“吳亦凡事件”發文,不僅指出吳亦凡案給整個演藝行業敲響警鐘,同時也對演藝經紀公司“遮醜”“護醜”,公開“助惡”的行為表示堅決抵制。近年來,藝人“失德”的情況不時出現,人們在對劣跡藝人的行為表示憤懣的同時,演藝經紀公司該如何更好地引導、培育並管理藝人,以實現健康發展,也已成極為關鍵的一環。
堅決抵制失德違法行為
8月2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通過官方平台發佈《法律嚴懲,行業抵制,“明星”作惡絕不姑息》一文,對“吳亦凡事件”進一步發聲。
該文章指出,吳亦凡案暴露出的諸多問題,不僅對全社會有教育和警示意義,更給整個演藝行業敲響警鐘。演藝明星背後如若欠缺專業、職業、有社會責任感的演藝經紀公司,潛藏以“割韭菜”為目的的短視資本,不能正確引導藝人行為,也無健康長遠的成長規劃,甚至為他們“遮醜”“護醜”,公開“助惡”。對於這類直接敗壞社會風氣、拉低道德和良知底線的行為,演藝行業必堅決抵制,違法失德藝人也將進入行業“黑名單”,根據相關自律辦法嚴厲懲戒。
截至北京商報記者發稿,多個平台已針對“吳亦凡事件”採取賬號封禁或下架作品等處理措施,實施了“一封到底”。其中,吳亦凡本人及工作室官方微博賬號,均因被投訴違反法律法規和《微博社區公約》的相關規定,處於無法查看的狀態,同時抖音、今日頭條等其他賬號也已顯示為賬號不存在。此外,吳亦凡的音樂作品也在多個在線音樂平台上下架。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方面認為,“任何人跨越底線公然違法,都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在中國土地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也沒有什麼護身符,任何人都沒有僭越法律的特權”。
經紀公司責任感缺失釀惡果
近年來,藝人失德事件不時發生,當涉嫌強姦、吸毒、非法代孕等負面事件一件接一件地發生,業內也不禁開始思考,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藝人走上了歧途?
北京社科院研究員沈望舒認為,藝人有時候靠一招鮮一夜爆紅,不管從人生觀、價值觀、榮辱觀等來説,都基礎不牢,另外,這些藝人在社會歷練不夠,一旦獲得了很大成功,旁邊擁躉甚多,就容易迷失自我,覺得好像可以胡作非為了,這是內部因素。在外部原因方面,一些飯圈粉絲,還有一些裝作人生導師的大腕對於突然出圈冒頭的藝人給予一些非常不恰當的引導,讓藝人覺得自己天生受上蒼眷顧,在捧殺的狀態下迷失。
值得注意的是,在業內人士看來,作為藝人的管理者、培育者、經紀公司在藝人發展的過程中的責任缺失,也成為藝人迷失的原因之一。
經紀人趙新月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很多人會認為經紀公司在發展藝人的過程中只需要才藝方面的培訓,同時結合藝人特質打造人設、提升知名度等,可實際上,藝德等方面的培養也是關鍵,尤其是對於年齡較小便出道的藝人,更需要加強道德等多方面的培養。但部分公司有的因注重眼前的利益,有的則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忽略了相關方面,這對於藝人今後長遠的發展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
“人時常都在比較,做價值的權衡,一旦比錯了方向,言行就會失準,所以當藝人的成長環境中缺少身邊人理性的勸解時,必然會出問題。”在沈望舒看來,當整個行業的意識形態都是利益的時候,各方都只考慮自身利益,就會形成一種特殊的生態業態,全都捂着,助紂為虐,所以藝人自律固然重要,行業的整體自律也要加強。
“他律”歸位迫在眉睫
對最近頻繁出現的藝人失徳甚至違法事件,沈望舒認為,“明星踐踏道德底線,以至於最後觸犯法律,是一個漫長的被縱容的過程,藝人剛開始肯定不敢幹這種事,但後來為什麼敢了呢?因為藝人覺得幹了這麼多都沒事。所以我們應該好好反思一下我們的‘他律’都在哪。”
對於約束規範藝人行為,沈望舒指出,要從外部環境的三個方面着手,“首先是改善社會整體輿論環境,提倡正確的榮辱觀。社會整體榮辱觀沒有形成,藝人行為失範是早晚的事,社會應該始終倡導向善向上的精神。其次,社會要建立一套有效制度對娛樂行業進行監督。當利益操縱整個行業意識形態的時候,就會形成一種特殊的生態業態,各方對藝人失範行為就會視而不見,全都捂着,甚至助紂為虐。最後,需要有相應組織保障藝人的全面發展。現在的明星在演藝方面有一定特長,但卻嚴重‘偏科’,道德淪喪,我們要杜絕這種現象”。
與此同時,打開當下不少藝人培訓公司的信息介紹來看,才藝往往都排在了前列,而對於其他領域的培養則較少,甚至是直接缺失。對此,趙新月表示,市場上的一些操作,讓藝人或是懷有明星夢的人產生了只要才藝過關便可星光閃耀的誤導,此時,作為藝人身邊聯繫最為緊密的經紀公司,應當對藝人進行多方面的引導,藝德兼備才能走得更穩,走得更遠。
北京商報記者 鄭蕊 實習記者 蘇梓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