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在打造個人IP,那麼何為IP?

提及IP,很多人可能會一頭霧水。這並不奇怪,因為P本身就是一個很抽象的概念,很難用具體的詞彙進行全面而準確的描述。

既然如此,那麼我們不妨用一個生活中常見的場景來描述。

一羣人聚在一起聊天的時候,總是一個話題接着一個話題,無論前一個話題有沒有談完,總會在前一個話題中引出一個新的話題。聊天內容在不同的話題間進行切換,而且是在不知不覺間完成切換。

一般來説,大家都是在前一個話題尚未結束的情況下,就展開了下一個話題。

之所以如此,原因大致如下:某些話題是私密性的,有些人並不願意談論;在聊天的過程中發現了更有趣的話題,因此自然地轉換了話題;等等。

聊天中出現話題的切換,恰恰表明了注意力天然存在的形態:無論我們是孑然一身還是身處社交關係中,無論是能夠引起我們關注的內容,還是吸引我們進行討論的公眾話題,都是某種意義上的IP維形。

這些P維形散落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每一個角落,當某個維形吸引了大量的注意力,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時,它便具有了某種特性以及強大的力量,促使自己不斷變大、變強,甚至在某些時刻產生一些衍生物。

那麼,對於那些能夠吸引注意力的東西,我們通常會怎樣表述呢?

不同的人會給出不同的答案。

比如,面對同一件衣服,有的人會説顏色好看,有的人會説款式新穎,有的人會説面料柔軟,等等。雖然視角不盡相同,但是追本溯源的話,其本質只有一個,就是這樣東西的某種特質滿足了我們的某種需求,讓人“感覺對了”。

這種“感覺”,成功地喚起了我們的某種心理滿足感,也就是大家口中的P化。

這樣的描述依然不夠具體,究竟什麼オ是IP的確切定義呢?

如果非要給出一個十分具體而確切的定義,那麼可以把P描述成一個以關注熱點為中心,能持續喚起某種心理滿足感的事物。

IP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篇文章或一部電影,甚至可以是想象中的某種事物。

也就是説,IP並沒有固定的形態,只要是能夠持續喚起消費者某種心理滿足感的事物,都具備成為IP的可能。

2015年9月,在騰訊影業成立的發佈會上,郭敬明説:“所有在好萊塢對IP非常瞭解的人裏面,他們所理解的P是任何做成功了的整體開發的項目,オ可以稱之為IP,IP是需要被檢驗,是需要經過驗證的,而不是你有一部小説成功了,它就可以是一個成功的IP了。

由此可見,IP是一個系統的項目,它需要具備持續進化和發展的可能。如果只是單一的一部小説、一部電影,是無法稱為IP的。

只有具有持續進化可能的IP,オ能為打造爆品提供足夠的支持和能量。如果IP只是曇花一現,那就很難對市場產生強有力的衝擊,更不要妄論打造爆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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