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恆鄭爽的事情,一直到現在也沒有徹底解決,因為他倆之間牽扯了太多,從婚姻、代孕生子到合同、片酬,再到種種私人恩怨,這些事情把張恆鄭爽緊密纏繞在一起,難以分出誰對誰錯。
不過,在孩子撫養權這個問題上,鄭爽張恆誰做的更好,結果顯而易見。從孩子出生到現在,是張恆一直擔任“奶爸”角色,帶孩子到1歲多,而鄭爽直到今年年初才第一次見到兒子和女兒,在觀眾眼裏,鄭爽是一個不負責任的媽媽,而張恆雖然人品也有問題,但他至少把孩子照顧得很好。
最近,鄭爽張恆關於孩子撫養權的案子,歷經兩次庭審,如今終於出了確切的結果,張恆在網絡上第一時間告訴網友們這個消息,稱“贏得了孩子的獨立撫養權”,但是鄭爽女士擁有少量的撫養時間。
其實這個結果是在意料之中的,因為在前兩次庭審中,工作人員就傾向於讓父母雙方共同撫養孩子,畢竟單親家庭出來的孩子,性格不健全的概率會更高,工作人員希望鄭爽張恆能夠放下個人恩怨,多為孩子考慮考慮。如今結果出爐,符合法官的判決傾向,雖然鄭爽只有少量的時間撫養孩子,但是這也算是雙方共同撫養了,以後孩子既有爸爸也有媽媽。
隨着孩子撫養案結果出爐,該案子的判決書也隨之曝光了,具體內容長達30頁,詳細記錄了鄭爽張恆代孕產子的過程。
鄭爽張恆“奪子案”判決書曝光,女方是代孕主導方,難怪張恆翻臉!
從內容中可以看到,鄭爽代孕的理由是“心臟有問題”,所以希望通過這種方式要孩子,鄭爽還希望孩子的屬相是“豬寶寶”,一兒一女在同一時間段出生,這樣就可以達到“雙胞胎”的目的了。
由於代孕過程都是鄭爽出資,所以鄭爽的意見佔據主導,張恆只是跑腿幹活,並且提供另一半DNA,後來張恆開始聯繫代孕相關公司,其他後續事宜也都是張恆去做的。
然而後來鄭爽張恆感情破裂分手了,孩子就成為了鄭爽的“累贅”,鄭爽不想要兩個孩子,得知不能打掉之後,鄭爽又打算送給別人領養,張恆這時候就不願意了,他拒絕鄭爽這樣做,哪怕跟鄭爽鬧翻,也要撫養孩子長大,後續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
要孩子的是鄭爽,不要孩子的也是鄭爽,而且代孕的想法和具體細節,都是女方鄭爽提出來的,張恆説自己是“配合代孕”,這種説法也沒錯。難怪張恆後來要翻臉,試想一下,女方動不動就説不要孩子,倆人愛情的結晶就這麼被漠視,這是對生命的不尊重,孩子不是物品,説丟棄就丟棄,鄭爽一家人做出這樣的舉動,不説張恆了,是個正常人都會拒絕吧。
最後,既然鄭爽也擁有孩子的部分撫養權,那麼希望鄭爽能夠好好對待孩子,盡到一個當母親的責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