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未出事之前,能博得粉絲好感,源於其清沌、討喜的外形,鄭爽由此也成為坊間影視娛樂資本競相追捧的流量大IP之一。
儘管鄭爽演技被人詬病“差強人意”,遜於許多老戲骨;卻不妨礙其在一部77天拍攝期的戲中,狂攝1.6個億,平均日掙208萬元,收入遠超許多“老戲骨”,引來一片驚呼聲。
這,不但違反了“明星限薪令(出演一部戲的總片酬不得超5000萬元)”,還涉嫌簽訂“陰陽合同”偷税漏税金額近1.2億,正被有關部門調查,若坐實鄭爽不是第一次犯事,還可能要“吃牢飯”。
對此,媒體與網友都不約而同地表示,這一回,鄭爽鐵定是徹底“涼涼”了。
但鄭爽涼了並非是目的,這背後也帶來了許多讓人值得深思的地方,如何理順時下娛樂圈的生態亂象?
違反娛樂業界的“限薪令”本就不對,而偷逃税款,是性質更嚴重的犯罪行為。《央視:誰偷逃税誰就得涼涼》節目,快評題目更是點評得乾脆、直接。
這不由讓人想起以往網上常調侃的一句金句——“張碧晨的一首涼涼送給你”,現在用來形容時下鄭爽的處境似乎非常貼切。
鄭爽是涼了,但事件背後還有一系列待解的“謎團”不應該涼下來,這些也是娛樂圈屢屢曝出偷逃税款之事的根由;這些問題不解決,娛樂圈內難保不再出現“張爽、陳爽、李爽”等。
在試圖釐清鄭爽涉嫌偷税事件脈絡時,鄭爽先是違反了“限薪令”,最後連帶發生了涉嫌偷税漏税的違法事實,兩者之間雖有一定的因果關係。但我們絕不能“跑偏”了!試圖把明星偷税漏税的原因全然歸咎於“限薪令”上的要求。
正因為時下一些明星年收入畸高,演戲質量不怎麼樣就算了;做明星公眾人物若沒有了藝德,只會帶壞社會風氣。其收入與其社會地位的效益不相匹配,才會有後來出台的“明星限薪令”,來抑制明星不合理的、過快的薪酬增長幅度。
既然公開通過與出台了要求,所有藝人明星與從業公司就得遵守,令行禁止,不能陽奉陰為當兒戲。
讓人始料不及的是,個別娛樂資本仍置2018年就已出台的“明星限薪令”於不顧,頂風作案,於2019年還與鄭爽一起玩“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把戲。可見娛樂圈內一直有“暗流湧動”,限薪的成效成疑問,讓廣大公眾難以心服。
現在還有多少明星或資本在玩“偷税”的把戲?一時也沒人能説得清,正所謂“知道的不説,不知道的有可能亂説。”
但在娛樂圈一片“風聲鶴唳”中,自鄭爽被曝出涉嫌偷税漏税後,圈內有不少藝人明星聞風註銷了名下的公司,鄭爽身上的“涼涼效應”似乎開始顯示威力。
送一首“涼涼”給明星,只是一個過程與起點,並非目的與終點;這是旨在警告娛樂圈內的所有明星,不要總抱着僥倖心態,大玩“擦邊球”,行那違規犯法之事。
鄭爽出事前後,其個人形象“反差”之大,讓許多粉絲感到詫異,但同時也有部分粉絲不當回事。這説明時下一些粉絲對於娛樂業內的明星亂象,仍有認識模糊的地方。所以更有必要嚴查,“防患於未然”,這也是不斷理順娛樂生態圈應有之意。
曾有粉絲在知道鄭爽拍一部戲收納了1.6億元后,還在網上大讚稱,“我愛豆就值這個價”。
相信,若無張恆的關鍵報料,許多粉絲仍會被矇在鼓裏,鄭爽也仍會一直欺騙粉絲的感受。原來在如此光鮮亮麗的外表下,卻潛藏着一幅不堪入目的景象,讓人情何以堪!
藝德不佳的明星未出事前很吃得開,這種事並非始於鄭爽,也不會止於鄭爽。比如此前的范冰冰偷税,被“崔名嘴”的報料無意中牽了出來。
娛樂圈不斷“爆雷”,看起來“藏污納垢”讓人不爽;但從另外的角度上看也是“好事”。明星頻被舉報,有助於“防患於未然”;也能引來關注與監管上的高壓,進而引導娛樂圈藝人明星從嚴要求自己,為粉絲做出好榜樣;警醒盲目追星的粉絲。
資本有逐利的天性,也有對壟斷的天生執着。資本逐利的若無邊界與無序,必然助長和引發娛樂圈內的各種亂象。
近幾年來,把影視明星片酬推向天價的主要推手,少不了把關不嚴的一些電視台、各大視頻網站等。最早的“推手”或者始於前幾年率先大手筆收購影視劇集的樂視網等視頻網站。在移動互聯視頻網大興的背景下,社會進入流量狂歡的時代,產生了一批批數量龐大的,被當成韭菜收割的“狂熱粉絲”。
原有的明星片酬定價機制失靈後,娛樂明星定價新機制開始產生,這就是“名導+資本+大流量IP”的明星薪酥評估模式。但不管是什麼片酥模式,總是需要從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結合出發;保留合理部分,不斷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
打造流量IP的娛樂新常態思路,確實對娛樂業發展有積極助推的一面,但娛樂資本若是無序急速擴張,甚至“漫無邊界”;那絕不是娛樂圈之福。另外,嚴格的規範與執法程序若跟不上的話,那麼隨之而來的就是野蠻生長後的各種娛樂亂象叢生,這裏面早有苗頭冒出。
2年前曾有一家影視網製作了一檔子“女團選秀節目”,導向苗頭不好,邊界也不清。其中一位參賽的藝人徒有外形,卻無實力,唱不能唱,跳不能跳。
然而在節目組刻意的引導下;在粉絲流量的狂熱加持下,這位藝人竟然硬生生把許多有實力的女團成員給擠掉了。
最後粉絲為其美名其曰,“實力不重要,人氣才重要,我們就是喜歡,花瓶又怎麼了,不服?要你管……”長此以往,正常的社會風氣與取向不被帶歪,才會讓人感到奇怪。
“金錢至上、娛樂至死;只要臉面,不要裏子;只要流量、數量不要影視質量……”等問題叢生,已成為時下娛樂圈的某種新常態。若不及早對這些衍生出來的新問題,加以適當制約、規範與引導,最後毀掉的只會是整個娛樂業正常的生態圈。
有網友“肥雪”在網上曝料稱,稱鄭爽出演的《倩女幽魂》(後改名為《只問今生戀滄溟》)劇組,這是他“幹過最累最苦逼最令人討厭的組”。每天平均拍戲時間長達18個小時,“天天熬夜往死裏幹”,劇組的人(劇務與其他服務人員)累得“像狗一樣”,演員還覺得天氣太熱,要罷演。劇組只好搞來一台平時用車大來裝運才行的巨型中央空調,有一次要將中央空調從山下襬到山上,全劇組的人中途休息8次才搬完,累得要死。因為工作太累人,劇組為此換掉了七、八批人,拍攝後期無人可用,只好每天花錢找人來臨演,才最終把戲拍完。
可想而知,演員天價片酬的背後,一部片中,明星片酬越高,其他方面的花費可能就會節省,而受傷害的人就會越多。長此以往,出品的影視作品的質量如何能保證?
范冰冰、鄭爽等不過是“浮出水面”的典型,而暗地裏“未浮出水面”的還有多少?用“存在即合理”這種簡單粗暴概括的邏輯,是無法用來解釋“犯罪存在就是合理”的現象的。而降低違法發生率,無論是對娛樂圈,還是其他的什麼圈的,都是需要持之以恆加強監管的目標。
只有時時高懸頭上的“利劍”,不斷整治娛樂圈內的各種亂象,才能不斷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與正氣。建立一種有序、有質量、效益與數量匹配的娛樂業生態圈,這才是娛樂業長久繁榮的根本。別貪得無厭!否則,不管多大名氣的公司、藝人與明星,走錯了路,就註定要“涼涼”。
有消息稱,直接支付給鄭爽1.6億元出場費的北京某影視文化公司,去年預虧超過7.72億元,巨資就這樣打了水漂,也為娛樂資本的無序盲目擴張、“跑馬圈地”發出的一個另類警告吧。
想了解更多精彩內容,快來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