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年紀動輒十多萬,未成年人打賞亂象,該如何整治?

  

小小年紀動輒十多萬,未成年人打賞亂象,該如何整治?

  漫畫:高嶽

  近年來,隨着網絡直播帶貨的出現,鉅額直播打賞日益成為未成年人支持偶像藝人、網紅主播的一種表達方式,打賞經濟繁榮一時。

  殊不知,鉅額打賞不利於未成年人形成正確的金錢觀,使未成年人心甘情願地變成娛樂的附庸。更嚴重的是,直播中充斥着諸多遊戲、虛假產品,甚至涉淫穢色情低俗內容,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由此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亟待予以規範和整治。

  豪放打賞後損失難以追回

  所謂直播打賞,指的是互聯網用户對於網上發佈、傳播的原創文、圖片、音頻、視頻等,直接進行金錢或是虛擬商品獎勵。據相關統計,未成年人在直播打賞的用户中佔據重要比例,每10個直播用户中,就有一個是未成年人。

  2020年12月,湖北孝感的陳女士帶着10歲的兒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原來兒子在手機遊戲中累計打賞、購買遊戲道具等物品117300元,在公安機關的介入下,僅僅幫陳女士追回了6萬多元;

  2021年8月,雲南普洱的小袁迷上某款網絡遊戲和遊戲直播,便以上網課為由向父親要來手機玩遊戲、看直播,給主播打賞136次,每次金額最少10元、最多30000元,合計打賞248253.6元,父母無奈向公安機關求助;

  2021年10月,四川達州的一位老大爺帶着自己的孫子來到派出所,稱其孫子在短短3天時間內,因為看直播,一共給主播打賞了170多次,打賞金額將近1萬元,希望警察能幫忙把錢找回來……

  由此可見,“打賞門”事件此起彼伏、不勝枚舉,熱衷直播打賞的未成年人絕非個例,不斷刷新着大家的認知,刺痛國人的神經,也引發廣泛的討論和思考。

  支付生效與否有法律依據

  《法治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直播打賞亂象的滋生,與網絡直播平台縱容、父母監管缺位和家庭情感缺失密不可分。

  從未成年人角度分析,未成年人自身心智發育不成熟,理性自控能力較差,更容易受到誘導進行激情打賞和高額打賞,恣意揮霍父母的血汗錢,滿足一時虛榮心,用金錢換取主播們的曖昧誇讚。

  從家庭和成長環境角度分析,父母教育的缺位、隔代教育、過度溺愛等原因,使未成年人特別是留守兒童缺乏關愛與正確引導,更加容易沉溺於虛擬世界中難以自拔。

  從網絡監管角度分析,網絡平台對用户身份識別不嚴格,僅僅憑藉短信驗證即可完成資金支付,為未成年人直播打賞創造了有利條件。

  為此,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明確,未成年人打賞支出法院應支持返還;若支出款項與年齡、智力不相適應,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生效;應予返還的款項限定在與未成年人的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部分,可由法官根據孩子所參與的遊戲類型、成長環境、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綜合判定。

  同時,民法典對自然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應具備的理智地形成意思表示的能力——即民事行為能力也有明確規定。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第二十條規定,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對監護人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未成年人打賞款項表明了支持態度,而民法典的上述規定也為監護人向網絡平台主張返還款項提供了法律依據。

  整治亂象需多方共同發力

  事實上,未成年人直播打賞現象同樣早已引起國家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2021年2月9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嚴禁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賬號註冊服務,為已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賬號註冊服務應當徵得監護人同意;應當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防範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直播,屏蔽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直播內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賞服務;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優先受理、及時處置涉未成年人的相關投訴和糾紛,對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核查屬實後須按規定辦理退款。

  相關專家認為,整治未成年人直播打賞亂象,除了嚴格執行上述法律法規和指導意見外,還需要家庭、社會、監管部門等各個層面共同發力、內外兼修,築牢規範“籬笆”,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家庭及社會環境。

  一方面,加強平台管理。直播平台必須擔負起相應管理責任,以建立平台內管理規則的方式,通過完善機制儘可能保障各方利益,在保護個人隱私的基礎上,利用技術手段提高未成年人識別能力,積極採取設置未成年人模式、設定面容解鎖付費、誘導打賞語言監測、大額打賞觸發提示等措施,儘量減少未成年人打賞的可操作性,並對他們的非理性行為進行及時提示。

  另一方面,加強家庭教育。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家長,應注重對孩子的有效陪伴,注重引導和培養孩子多種積極正面的興趣愛好,注重對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金錢觀的正確引導,引導孩子進行理性消費。為了家庭的財產安全,也為了孩子健康成長,家長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和支付密碼等重要信息,經常查看銀行卡的餘額和消費短信提醒。一旦遭遇類似情況,一定要保存好孩子與平台的交易、轉賬記錄等所有證據,立即採取措施凍結、鎖定賬户,並及時通過向消費者協會求助或者訴訟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兩會青年聲

  “去年,相關部門出台了政策,明確18歲以下未成年人只能在週末玩一個小時遊戲。但事實證明,很多未成年人使用長輩的身份證註冊遊戲賬號,規定形同虛設。”

  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十八屆共青團中央常委、四川省蒼溪縣白驛鎮岫雲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李君十分關注網絡遊戲中存在的種種問題。

  

小小年紀動輒十多萬,未成年人打賞亂象,該如何整治?

  全國人大代表、十八屆共青團中央常委、四川省蒼溪縣白驛鎮岫雲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李君

  隨着通信技術的進步和移動互聯網終端的全面普及,網絡遊戲產業得到了極其快速的發展,遊戲的開發者、運營者、使用者形成當今社會的新羣體,並對社會產生各式各樣的影響。

  網絡直播作為一種新興的網絡娛樂活動,發展勢頭也異常迅猛。網絡直播突破了傳統媒體互動滯後的侷限,觀眾與主播可通過彈幕、點贊、打賞等方式進行即時互動,這對年輕人更有吸引力,用户也越來越年輕化。近年來,網絡直播的熱火朝天,捧紅了一大批吸金能力強的“網紅”,也帶來了不少社會問題:蹭流量無底線、直播無底線、網絡行乞、數據造假、內容低俗……令人堪憂。

  在李君代表看來,加強對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的監管整治力度,勢在必行。他在兩會期間帶來了《關於加大網絡遊戲監管整治力度的建議》《關於加大網絡直播監管整治力度的建議》等多個建議。

  限制直播打賞平台收入,平台抽成最高不超過10%

  除了網絡遊戲外,近來發展勢頭迅猛的網絡直播行業存在的諸多問題,也引起李君代表的高度關注。“網絡直播隨意性強、收益高且違法成本較低,而且即時性直播很難實施監管,當違規甚至違法的網絡直播沒有被處理時,合規合法的直播就會在競爭中處於劣勢。”

  李君代表表示,當下網絡直播中存在的問題,會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造成巨大沖擊,容易讓未成年人誤入歧途,讓他們產生不勞而獲的思想。“直播打賞,平台收益巨大,是最大獲益方,在規則設計的時候就是以利益最大化來設計,對平台低俗色情等問題自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對此,李君代表在兩會上提交的《關於加大網絡直播監管整治力度的建議》中,提出了網絡直播平台監管整治的四點建議:

  首先,健全網絡直播法律法規,強化各部門監管力度。當前的審查制度顯然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應儘快出台官方的審查制度標準。要對審查、舉報屬實的網絡直播和主播實行封殺機制並施以經濟處罰甚至是行政處罰,增加其違法違規成本。

  其次,建議規範平台規則,關閉平台打賞功能,加強正向引導。李君代表認為,網絡直播的收益主要來源於觀眾打賞的虛擬禮物,無利不起早,關閉平台打賞功能後,能有效杜絕主播為獲取灰色收益而進行的惡俗、低俗等博眼球和擦邊球的行為,能有效淨化網絡直播環境。同時,要加強正向引導,對於相關正能量的直播和主播賬號給予流量扶持。

  第三,完善舉報制度。網絡直播數量龐大,羣眾舉報是當前最可行的方法之一。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加強對法規的宣傳,建立並完善合適的舉報獎勵制度,提高舉報積極性。

  第四,規範打賞類收益平台抽傭標準。“目前打賞類收入已經成為如抖音、快手、虎牙、鬥魚等平台最重要的收入來源,據公開報道,某短視頻平台一年直播打賞收入超500億元,目前直播打賞平台抽傭高達50%,可以説是暴利,平台方成為最大獲益者。”李君代表表示,如相關部門不能直接將打賞功能進行關閉,則退而求其次,建議對直播打賞平台收入進行限制,嚴格控制直播打賞、虛擬禮物等平台分成比例,平台抽成最高不超過10%。

  清朗行動10個重點任務

  3月17日下午,國新辦舉行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發佈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盛榮華表示,2021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以鐵的決心、鐵的手段、鐵的作風,狠抓突出問題的治理,網絡空間日益清朗。

  2021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累計清理違法和不良信息2200多萬條,處置賬號13.4億個,封禁主播7200餘名,下架應用程序、小程序2160餘款,關閉網站3200餘家。

  盛榮華説:“網絡空間治理必須持續深入、久久為功。今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十個重點任務,將更加突出回應網民關切,更加突出對症下藥,更加突出效果導向。”

  談及公眾廣泛關注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盛榮華指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主要涉及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未成年人網絡亂象治理兩方面突出問題。

  為有效解決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問題,網信辦已指導主要平台上線青少年模式。今年,“防沉迷”工作將重點在“能用管用、好用愛用”八個字上狠下功夫,力爭青少年模式覆蓋所有的平台應用和所有的應用功能,並讓未成年人和家長更願意使用。

  針對未成年人網絡亂象的治理,盛榮華強調,將抓住關鍵時間節點,集中開展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的專項行動,從“嚴”治理軟色情、網絡暴力等嚴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亂象,從“深”查找未成年人網絡亂象的深層次問題以求標本兼治,分類施策從“細”,各項工作舉措從“實”。

  針對無底線蹭流量、高額充值打賞等各類網絡直播、短視頻領域失範行為,網信辦拉出了人民羣眾意見集中、反映強烈、深惡痛絕的“七類問題”重點整治清單。

  盛榮華説:“損害羣眾合法權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種種亂象,亟須加強規範治理。”

  網絡亂象固然和網站平台管理有關,MCN機構也脱不了干係,他們甚至是一些亂象的始作俑者。MCN機構的活動是否規範,直接影響了互聯網信息呈現是否健康。

  初步統計,幾家頭部網站平台,擁有1000萬以上粉絲的賬號,約有40%都與MCN機構簽約;某重點平台入駐的MCN機構旗下賬號超過30萬個,年均生產信息超過3300萬條。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綜合治理局局長張擁軍介紹,MCN機構是指為網紅和自媒體提供內容策劃製作、宣傳推廣、粉絲管理、簽約代理等服務的各類機構的總稱。

  張擁軍説:“開展MCN機構信息內容亂象整治,就是要規範MCN機構與信息內容有關的業務活動。”

  造輿論、蹭熱點;為牟利打造“網紅兒童”;操控旗下賬號虛構關注度、瀏覽量、評價評分;批量發佈同質化內容,歪曲事實真相、誤導公眾等MCN機構行為將受到嚴格監管和治理。

  “我們抓任何一項工作,都需要釘釘子的精神和啄木鳥的精神,堅持問題導向,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盛榮華表示,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10項治理任務,聚焦羣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問題、重點平台、重點羣體、重點賬號、重點環節,希望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治理工作深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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