鈦媒體快訊 | 4月18日消息:昨日,新華社發佈文章稱,在網易雲音樂、酷狗音樂和QQ音樂等音樂類App上,消費者在花錢購買版權後,音樂可以播放,但付費的界面仍在。 不僅如此,頁面上還根據重複購買的數量多少列出冠、亞、季軍榜單,在某專輯的榜單上,一個賬號最高購買了同一張專輯重複達32萬次,消費達數十萬元。
文章稱,在數字音樂領域出現一個奇特現象:同一個用户重複花錢購買同一個作品,重複頻率從數十次到數十萬次不等,也就是説,如果花2塊錢可以購買並聽一首歌的話,有的消費者在一首歌上花了幾十萬元。其背後,一方面是狂熱的粉絲經濟。據瞭解,在重複購買的人羣裏,"粉絲"佔大多數,而他們的出發點是通過購買來提高偶像的作品銷量,這在"粉絲"口中稱為"打榜";另一方面則是音樂APP在煽風點火,誘導重複消費。
比如,這類App根據重複購買的數量多少列出冠、亞、季軍榜單,以誘導粉絲重複購買用於“打榜”。
再如,這類App一些歌曲的付費菜單裏,在數量一欄下給出“520”“1314”等默認選項。也就是説,運營商利用這些消費者喜歡的特殊數字,誘導消費者一下子購買同一產品520次或者1314次。還推出類似“闖關活動”,粉絲在購買了一定數量後就可獲得某些福利,引導粉絲大批量地購買同一張專輯。即誘導重複消費手段不少。
知識產權專家認為,音樂App利用“粉絲”的“打榜”心態而重複購買專輯所獲得的利益屬於不正當收益,這與重複購買同一款實體CD不同,前者消費者沒有獲得兑價物,後者則兑價獲得了CD的物權。
實際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類似於這種誘導粉絲不理性消費的現象還存在於其他平台。國家網信辦在2020“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網絡環境專項整治中點名批評了微博、豆瓣等平台存在大量誘導未成年人蔘與應援打榜、大額消費等行為,並視違規情節和問題性質,依法分別採取約談、責令限期整改、停止相關功能等處罰措施。也要對音樂App“一視同仁”。
(鈦媒體APP編輯綜合自新華社、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