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衣哥”正在同時遭遇兩場風暴:一場刮向現實,一場刮向人設。
2011年2月13日,“大衣哥”朱之文參加山東綜藝頻道選秀節目《我是大明星》濟寧地區海選,引起關注後於3月15日登上湖南衞視的《快樂大本營》,3月24日參加央視綜合頻道綜藝情感類節目《我們有一套》,3月29日參加山東衞視的民間文藝秀節目《中華達人》,4月12日參加山東電視綜藝頻道選秀類節目《我是大明星》總決賽,4月15日,參加由中央電視台綜藝頻道錄製的綜藝競技節目《歡樂英雄》,4月30日,參加由北京電視台文藝頻道錄製的的生活類節目《百姓秀場》,6月14日,參加中央電視台綜藝頻道互動類綜藝節目《我要上春晚》, 12月19日,參加中央電視台真人秀節目《星光大道》年度總決賽,在比賽中獲得第五名,12月22日,參加中央電視台綜藝頻道互動類綜藝節目《我要上春晚》人氣王決賽,2012年1月22日,“大衣哥”成功登上央視春晚,演唱了歌曲《我要回家》。
從上面的時間節點來看,“大衣哥”成名之迅速無人能及,多少人想上春晚,經過多少年的努力都未能成功,而“大衣哥”的人生比開掛都快,在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從一個窮困潦倒的老農民,一下子登上央視春晚,成為網絡紅人。
而他也憑藉着渾厚的嗓音,成為農民藝術家,大陸歌手。
要説爆紅,“大衣哥”當之無愧。
自此之後,“大衣哥”收到各種綜藝、娛樂節目的邀請,登上了各大衞視的舞台,説是家喻户曉都不過分。
時間一晃9年過去了,大衣哥一直以憨厚的農民形象示人,對於這位不太會説話的藝人來説,這9年如同做夢一般,自己的身價也水漲船高,據説唱三首歌,就價值10萬。
因為草根,他也成為很多人的偶像,也吸引了眾多粉絲。
而就在今年的11月24日,“資深媒體”人張某炮轟“大衣哥”出軌、逃税、假拍賣等“惡行”,把這位農民藝術家再次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文中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1、“大衣哥”出名後出軌女粉絲,後被勒索50萬,經這位媒體人的幫助,最終支付對方5萬元“補償款”;
2、“大衣哥”在這近十年裏,賺了1.5億,但是税卻沒繳多少,只是象徵性的意思了一下,還是在“范冰冰8.8億”事件時處理的;
3、“大衣哥”當年被捐款,此知名媒體人出主意,義拍他的大衣,結果當年的大衣已經找不到了,就隨便在市場上買了一件進行拍賣;為了出名,還曾假借“拍大衣哥”賬號賣出70萬的噱頭炒作自己(就是踹門事件的導火索);
事件到此,我不禁思考兩個問題:
1、 為什麼這位媒體人會爆料大衣哥的“惡行”?
2、 他這樣的行為,會給他本人帶來什麼好處?會給大衣哥帶來什麼影響?
對於第一個問題,在張某曝料時曾稱,他多次幫助大衣哥,包括“出軌”時被勒索,捐款時拍賣大衣,以及在上其它節目時為其牽線搭橋,他都是出人出力,而且不要錢。
按理來説,這樣高風亮節的一心“幫助”別人,但是在這個時候卻曝出大衣哥曾經的種種“惡行”,而且都是過去式,是良心發現還是因為賺的1.5億沒分給他?
關於第二個問題,大衣哥本就是草根出身,本身並不像知識分子那樣有覺悟,心態上也並沒有那麼完善,看待問題本身就存在侷限性,突然變的這麼富有,心理上肯定發生了很多變化,能夠保持9年實屬不易。
並不是説他變壞是應該,而是一個人能接受的心理上限是有限,在沒有足夠的知識武裝自己的時候,難免會出錯。
而這次的曝料,或許會成為“壓死”大衣哥的一根稻草。順便説一下,那位知名媒體人的粉絲有1500多萬,也就是説在發佈消息的一瞬間,至少有1500萬人有可能看到這則消息而追根溯源,人肉大衣哥。
不管這次事件是真是假,都會對大衣哥帶來不可磨滅的影響,就如2012年印小天的遭遇一樣,代言、影視、廣告都被取締。雖然正義並未缺席,但始終是“亡羊補牢”,已經晚了。
對於這次事件,雖然大衣哥及其團隊迅速作出了反應,也給出了回應,但不管事情是真是假,也不管當事人是否真的做了什麼,但造成的影響,已經不可磨滅,至於事件本身的真實性,已經不重要了。
誰願意用一個“有可能有污點”的藝人呢?或許這才是曝料的真實目的。
這也許是出了這檔子事,沒向有關部門反饋的原因吧。
我只想説:殺敵一千,自損八百,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