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鄭爽於2019年主演電視劇《倩女幽魂》,與製片人約定片酬為1.6億元,實際取得1.56億元,未依法如實進行納税申報,偷税4302.7萬元,其他少繳税款1617.78萬元。同時查明,鄭爽另有其他演藝收入3507萬元,偷税224.26萬元,其他少繳税款1034.29萬元。以上合計,鄭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税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税款2652.07萬元。
鄭爽上述行為違反了2018年以來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税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部門三令五申嚴禁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等要求,偷逃税主觀故意明顯,嚴重擾亂税收徵管秩序,違反了相關税收法律法規。上海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鄭爽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99億元。目前,鄭爽已在規定期限內繳清全部税款和滯納金。税務部門正依法督促其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罰款。本案中,鄭爽首次被税務機關按偷税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相應的税款及滯納金已在規定期限內全部繳清。若其能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罰款,則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若其在規定期限內未繳清罰款,税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此外,本案舉報人之一張恆作為鄭爽《倩女幽魂》項目的經紀人,涉嫌策劃了1.6億元約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設立“掩護公司”等事宜,並直接操作合同具體執行、催款收款等活動,幫助鄭爽偷逃税款。上海市税務局第一稽查局已依法對張恆進行立案檢查,並將依法另行處理。此外,相關企業存在涉嫌為鄭爽拆分合同、隱瞞片酬提供方便,幫助鄭爽偷逃税款等涉税違法行為,税務部門也已依法另行立案處理。
來源:央視新聞
流程編輯:TF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