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晚,瓊瑤、高羣書、束煥、王小平、趙冬苓等111位影視編劇、導演、製片人、作家聯合發表署名公開信抵制於正、郭敬明等人。
他們在冬至深夜向行業和社會發出強烈呼籲:抄襲者不應成為榜樣,公開抵制於正、郭敬明出任演技類綜藝節目導師,批評最近播出的《演員請就位》《我就是演員2》等節目為追逐點擊率、收視率、博取觀眾眼球使用有抄襲劣跡的編劇、導演。
截至記者發稿,郭敬明、於正尚未就此進行回應。
公開信表示,近來,在一些網絡平台、電視台的綜藝節目,屢屢出現有抄襲劣跡的編劇、導演(於正、郭敬明)以節目導師、嘉賓的面目出現,在節目內外進行話題炒作,以此追逐點擊率、收視率,博人眼球。
尤其是郭敬明、於正在法院判決後,拒絕執行法院的道歉判決,未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做出任何檢討,這樣的人在網絡平台、電視台被捧為導師,讓他們販賣“成功學”,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對青少年樹立了非常壞的榜樣。
公開信鄭重呼籲,立即停止對這些“劣跡從業者”的宣傳炒作,對相關節目做出修改調整。公開信還強調:嚴厲打擊和懲處有抄襲剽竊違法行為的編劇、導演,媒體平台應弘揚時代正氣,多宣傳德藝雙馨的藝術家,主動拒絕這些有劣跡且不加悔改的創作人,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台,將他們從公眾媒體中驅逐出去。
以下為公開信原文:
回溯一下於正與郭敬明深陷抄襲的過往。
2014年4月15日,瓊瑤在微博發表給當時的廣電總局的公開信中,舉報於正《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並列舉了幾個於正的抄襲案例作為證據,她懇請廣電總局領導即時停止播出於正新劇《宮3》,並呼籲觀眾不要看於正劇。
2015年4月28日,瓊瑤正式起訴於正侵權,同時對播出單位——湖南衞視一同追究責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判決《宮鎖連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編權,於正被要求向瓊瑤公開賠禮道歉,五家被告則共計賠償500萬元。
圖自視覺中國
於正隨後提起上訴。北京高院經二審後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但於正拒不向瓊瑤公開道歉,還玩起了消失,手機不通,郵件退回。到了2018年4月,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信公眾號“京法網事”披露,因餘徵(於正)拒絕履行法院判決中“向陳喆(瓊瑤)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義務,陳喆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2018年4月26日對此案進行強制執行,在《法制日報》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所需費用由余徵承擔。
再來看2003年轟動一時的“中國版權第一大案”——莊羽告郭敬明抄襲案。2003年,嶄露頭角的青年作家郭敬明以一本《夢裏花落知多少》走紅,郭敬明是四川人,但在他的《夢裏花落知多少》中,主角卻全都是一口京片子。
2003年12月,莊羽稱《夢裏花落知多少》一書剽竊了其《圈裏圈外》。案件還未開審,即引起軒然大波。
一年之後,2004年12月,郭敬明一審敗訴,隨即提出上訴,同時表示,自己從未與莊羽進行任何庭外聯繫,也不考慮和解。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郭敬明的上訴請求,判決郭敬明與出版方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撫慰金1萬元,同時,春風文藝出版社、北京圖書大廈也被判決停止出版、銷售《夢裏花落知多少》一書。終審判決還要求郭敬明與出版社應在15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
但郭敬明也拒不道歉。後來,法院不得不實施強制執行。
到了2019年和2020年,郭敬明成為熱播綜藝《演員請就位》導師,而於正成為綜藝節目《我就是演員》的導師。
此前,編劇汪海林也多次用文字和直播的方式,批評郭敬明的小説。並直指平台“知道於正、郭敬明名聲不好,故意讓他們參加節目,引起關注。”
今天,郭敬明正帶着《晴雅集》的演員到杭州跑路演。下午5點就要亮相大悦城,郭敬明在現場會不會回應有關編劇聯名一事?錢江晚報·小時新聞將持續關注。
▲路演現場
來源: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汪佳佳
值班編輯:應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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