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快評|“青花椒”案改判 人們應做的遠未結束

一顆小小的青花椒震動了餐飲行業。

因為“青花椒”三個字,四川多家餐飲店被訴侵權,成都温江一餐館經營者也在其列。2021年11月26日,一審法院判決被告温江餐飲店立即停止使用“青花椒”字樣的標識,並賠償原告30000元。被告不服判決,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1月13日上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針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温江餐飲店勝訴,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方的全部訴訟請求。一審敗訴,餐飲店店主摘去了店招上的“青”字;二審勝訴後,店主決定在收到判決書後將“青”字重新掛上。

公眾對這起案件的關注,並不只是在討論一場官司是否勝訴,一個“青”字是否保留。在人們眼中,這更是一場小微企業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過程。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這將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問題做出新的示範。有律師稱,該案之後,對於商標權利的保護,法院或許將會在保護商標專用權的基礎上,兼顧考察商標的通用性、顯著性以及他人的合理使用因素,在依法維護商標私權的同時,考慮公共利益和社會效果。

縱觀系列案件,“青花椒”商標維權一案屬於“商標權”範疇,而“商標權”同於“著作權”都屬於知識產權範疇。這些都是“無形的”財產權,所規範的內容都是通過人們的智慧、創意而產生的“無形”權利。

由於這類權利是“無形”的,對於大多數人來説,或許較難認識和理解。因此,有關法律法規意識也相對薄弱。如同此次系列案件中的各位當事人,他們也許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或許已涉嫌侵權。

這起案件雖已勝訴,但人們應做的遠未結束。各行各業的人,尤其是小微企業的當務之急,應要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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