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31日凌晨開始,知名媒體人李微敖陸續發佈內容指控張繼科欠賭債不還,並將景甜的私密視頻傳給債主,同時喊話張繼科公開回應。
而張繼科方面也沒示弱,委託律師維權,而律師方面則表示馬上準備起訴。
事態愈演愈烈,4月2日晚,李微敖發佈長文,透露了自己針對張繼科事件發聲的原因,以及曬出了“證據”的照片。
首先,他在文中解釋了自己為什麼要針對張繼科事件發聲爆料。
身為記者,李微敖表示自己“一直以來還算比較踏實地寫新聞”,然而,因為發佈有關張繼科的內容,自己成了新聞的“當事一方”,而他發聲“錘”張繼科,是因為不滿張繼科通過律師發聲明,表示要起訴網友。在李微敖看來,張繼科方面不承認還算正常,但威脅要起訴網友就有些過分,因此才公開“聲討”張繼科。
而因為張繼科方面一再發聲明否認,並表示要通過律師起訴,李微敖也在長文中解釋了他所調查的事件的來龍去脈。
李微敖透露,是武漢的一位朋友告訴他,武漢的S先生,張繼科欠了他很多錢,於是S先生開始討債。在此前後,張繼科給了幾段明星景女士(很可能指的就是景甜)的隱私視頻給S先生,於是S先生轉而向景女士要錢。
而金額一開始是2200萬賭債,後來金額減少到了1700萬,並向景女士的經紀人發送了張繼科的欠條、護照等照片,以及景女士的3段私密視頻和1張視頻截圖。
但景女士並沒有支付過一分錢,而是直接報警,S先生則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罰款5萬元,之後二審維持原判。而張繼科則是以“證人”身份出現,並在法庭上證明自己與景某在2017/2018年交往期間曾拍攝過私密視頻以及照片,並給S先生看過上述視頻中的一段等等。
為了證實自己的爆料,李微敖在長文中列出了那張500萬元的借款合同,上面清楚寫明瞭金額為500萬,借款週期為25天,超過25天之後利息按月息1.99%計算,借款人簽名為張繼科,在金額和簽名、身份證號碼及手機號碼等處都按了手印。
之後李微敖還在長文中指出,敲詐勒索的刑事案件結束後,S先生的家人繼續起訴張繼科要求其還款,經過調解,2022年前後張繼科還了其中的100來萬,剩下的還是拖着沒還,而欠條也還在S先生家人手中。
但張繼科是沒錢嗎?李微敖透露,張繼科買了新車勞斯萊斯庫裏南,這款車的最低售價是691萬。
文章的最後,李微敖也強調自己不想打官司,但事情這要來了,也會認真積極應對。
李微敖的長文發佈後,迅速登上熱搜,但截至發稿,張繼科、張繼科工作室以及景甜三位處在風波核心的當事人並沒有針對這篇長文發聲回應。
反倒是有律師解讀了張繼科可能會承擔的責任和後果。
首先律師表示,張繼科方面委託律師發聲明維權,起訴的是“名譽權案”,就算勝訴,其實並不代表所傳緋聞是假的。這句話可以從兩方面解讀,一方面是張繼科即便發聲明以及起訴,並不能自證清白;另一方面,即便李微敖指控的均為事實,但仍可能會構成名譽侵權,併為之承擔責任。
而另一個核心是關於私密視頻、照片的轉發和販賣,張繼科是否涉嫌違法?律師的解讀是,債主藉助視頻或照片向景甜要錢,大概率是構成了敲詐勒索罪。
而張繼科在其中的責任要看張繼科是否與債主形成共犯關係,舉例説,如果張繼科將私密材料給了債主,並與他合謀(包括共同商議、指揮債主等)敲詐勒索景甜,就構成敲詐勒索共犯;反之,如果張繼科只是將私密資料賣給或其他方式給了債主,但沒有參與敲詐勒索環節,也沒有與債主共謀,則在此罪名上不宜認定他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而通過李微敖的長文能得到結論,在這樁案件裏,張繼科是以“證人”的身份出庭的,説明他並沒為之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假設李微敖爆料均為屬實,張繼科確實欠債不還,且給債主發了景甜的私密視頻和照片,他也不會因此承擔刑事責任、坐牢,最多就是人設崩塌、淡出娛樂圈吧!你們覺得這樣的結果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