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美國諜戰片裏,大家一定都見過FBI的身影。其全稱叫聯邦調查局,乃是美國最重要的情報機構。由於職能的特殊性,FBI裏不乏訓練有素,身手矯健的特工。自1908年建立至今,112年來,聯邦調查局對美國本土的安全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其實,聯邦調查局之所以在世界上名氣這麼大,並不是美國電影的功勞,而是因為一個人。這個人曾是聯邦調查局成立之初的“頭號公敵”,1年之內搶了24家銀行,正是他和FBI上演了一出傳奇的鬥智鬥勇,才成就瞭如今聯邦調查局的地位。
此人叫約翰·迪林格,乃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天才的銀行劫匪之一。其首創了“拍電影搶錢法”,至今仍被不少影視作品頻繁搬上銀幕。
1933年,在美國印第安納州一家銀行網點,突然闖進了8位不速之客,他們自稱是一個劇組,想借貴行拍一段劫匪搶銀行的戲。當時正是美國黑幫片流行的時代,為了幫銀行打響名氣,行長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然而,這個所謂的“劇組”導演不是別人,正是約翰·迪林格。而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假戲真做,以拍戲的名義真的去搶銀行。
聽聞劇組拍戲,圍觀的羣眾自然多了起來。約翰·迪林格正是需要這種效果,人越多,真相就越難被銀行看穿。伴隨着一系列常規搶劫“戲份”的展開,最終,約翰·迪林格帶着7名同夥和數百萬美金揚長而去。直到他們走遠後,圍觀羣眾才反應過來這是一場真正的搶劫。
也是利用這個方法,約翰·迪林格1年內先後搶了24家銀行,由於那個年代傳媒不發達,約翰·迪林格沒有失過一次手。也是贓款多了,約翰·迪林格開始購買武器壯大自己的勢力。之後,約翰·迪林格還搶了4家警局,可見其囂張程度。
其實,約翰·迪林格是失過手的,在1934年那會,由於所住的酒店發生火災,約翰·迪林格被迫翻窗逃走,而在臨走時,他想起還有貴重物品沒拿。便塞給消防員12美元消費,讓其幫忙搶出來。結果消防員一眼就識破了他的身份,約翰·迪林格和他的同夥也因此鋃鐺入獄。
對於如此劣跡斑斑的一名罪犯,美國政府自然是嚴加看管,將其關押在號稱“一隻蚊子都飛不出去”的紐約州湖縣監獄。然而,這並沒能難倒聰明的約翰·迪林格。在一次做木工時,他特意藏了根木頭,之後將其雕刻成手槍模樣並塗上黑鞋油。用這把“假槍”,他成功挾持了一名獄警當人質最後越獄,可見他的狡猾程度。
因為這次越獄事件,約翰·迪林格的名氣在一次暴增。出獄後的他依然不思悔改,仍以搶銀行為生,其也成了美國人的全民公敵。
一直到1934年7月22日,約翰·迪林格在和一位女性友人看電影時,被其姐妹出賣給了警方。等迪林格反應過來時,逃跑已經來不及了。隨後他和警方發生了激烈搶佔,窮途末路的迪林格最終寡不敵眾,身中數槍而亡。
由於迪林格生前的名氣實在是太大了,其死後,放置在停屍房的遺體還成了當年美國著名旅遊景點。不少遊客趨之若鶩,只為一睹這位美國史上最傳奇的銀行劫匪尊容。
為何説約翰·迪林格會跟FBI的崛起有關呢?那會的聯邦調查局其實叫BOI,其並不隸屬美國司法部,沒有聯邦性質,只能算是一個調查局。各個州都有自己的BOI,且兩州之間不互通,跨地抓捕辦案特別麻煩。
而當年主要查辦迪林格案的探長叫約翰·埃德加·胡佛,其是一位BOI局長。在追捕迪林格的過程中,他發現了跨境執法裏的麻煩和複雜,也是導致迪林格難抓的最根本原因。
於是在迪林格落網後第二年,約翰·埃德加·胡佛便將BOI升級成了聯邦調查局FBI,由於FBI隸屬美國司法部,在任意一個州都能正常實施抓捕。BOI進化成FBI後,不管是在破案效率還是規模上都遠遠超過了早前,FBI也開始正式崛起,走入大眾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