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亞鵬欠債4000萬:玩轉演藝令狐沖,未必演好商場令狐沖!

李亞鵬放棄演藝圈鏖戰商場已經有段時間了,因為當年一部《笑傲江湖》而紅遍九州,再加上與歌星王菲的姻緣聚散,使他一直不曾被忘記,只不過媒體上不易見到了。3月16日的一次欠債案重審,李亞鵬再度引起媒體關注。

李亞鵬被控的這起欠債案,緣起於10年前的一次開發合作。2012年,泰和友聯公司與李亞鵬持股的麗江雪山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協議,約定雙方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項目。泰和友聯公司為雪山公司注資6000萬元,獲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

雙方約定,項目開發週期為3年,開發週期屆滿時,由泰和友聯公司先行收回約定的固定權益收益4000萬元。隨後,泰和友聯公司分4次匯完了約定的6000萬元。

李亞鵬欠債4000萬:玩轉演藝令狐沖,未必演好商場令狐沖!

2015年4月,李亞鵬和哥哥李亞煒、北京中書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向泰和友聯公司出具《承諾函》,承諾最晚於2015年12月25日前支付4000萬元的到期債權,李亞鵬及中書公司以其在雪山公司的全部股權為該債權提供股權擔保。

此後,李亞鵬一方一直未支付相關款項。泰和友聯公司在催款無果後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朝陽法院一審判決該案,由李亞鵬、李亞煒向泰和友聯公司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2018年3月,李亞鵬、李亞煒提起上訴。2018年3月23日,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該案,駁回李亞鵬方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此案審了判,判了再審,幾度折騰,曠日持久,庭審焦點主要是4000萬元的性質,以及簽署4000萬元承諾書是否存在脅迫行為。

李亞鵬稱出具《承諾函》是因為受到了脅迫。為了證明受到脅迫,一份語音證據出現在了庭審之中。語音中李亞鵬説,你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保障我給你們一個什麼樣的保障,需要怎樣我都可以……讓我跪下、趴下都可以。而對方則説,這是李亞鵬請求他們簽署一個協議之時所説的話,根本不是受到脅迫。而法院對於李亞鵬受到脅迫之説也沒有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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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重審判決,李亞鵬和其兄李亞煒向泰和友聯公司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駁回泰和友聯公司其他訴求。

那份出現在庭審中的錄音,被人披露於網絡上。言語之中,李亞鵬透露出處境十分艱難、幾乎無路可走的樣子。雖然他的實際境況是否真如自己所説尚需考證,但是,讓一個曾經紅遍天下的著名藝人去賣慘、去低聲下氣地求人,我相信他肯定遇到了巨大困難。

一筆4000萬元的款項,就能把李亞鵬逼到如此的境地,似乎有些出人意料。要知道,在當下的演藝圈裏,比他出道晚、咖位低的小明星,也不至於如此窘迫,更何況像他這樣早就成名的一線明星?莫非是這些年來不善經營,虧得多賺得少,所以才導致瞭如此窘迫狀況?

一個不可否認的現象是,如今演藝圈的明星轉戰商場的不在少數,許多明星都有自己的公司。明星開公司可分兩種,一種是仍然在自己熟悉的行當裏,開演藝公司、文化娛樂公司,有現成的資源可以利用,自己既是老闆又是導演、演員;另一種則是不侷限在文化娛樂領域,認準了能賺錢的項目,開啥公司都無所謂。

李亞鵬欠債4000萬:玩轉演藝令狐沖,未必演好商場令狐沖!

明星長袖善舞,未必經營有道。演戲能給投資方賺來大錢,自己去投資能不能賺得更多呢?那就在兩可之間了。像李亞鵬這種出色的演員,手裏有了充裕的本錢,想做點投資也無可厚非,但是,對於他徹底放下演藝事業,完全投入商場的做法,我認為未必可取。當下是個流量為王的時代,以李亞鵬的知名度,隨便接個戲就能賺來大把的銀子,何必一定要棄演從商呢?

2013年,面對為什麼放棄影視的記者提問,李亞鵬説,“最重要的原因,其實我慢慢覺得,演員這個職業,不足以表達我全部的思想。”也許,李亞鵬有他的追求,有舞台難以容下的抱負,他的思想與抱負,不是我這個窮屌絲所能理解的,不過,我的確為影視界少了一個出色的演員而遺憾。

演藝圈是個名利場,充滿了人與人之間的是是非非。可是,商場又何嘗是一塊淨土呢?李亞鵬的棄演從商,也許真如當年所説,他有更豐富、更深刻的思想和更遠大的追求,需要更廣闊的舞台、更自由的職業。其實,對於真正優秀的演員來説,影視舞台足以成就任何遠大的追求,無論是成名成家,創造財富,還是贏得尊重!陳道明、唐國強、沈騰等就是很好的例子啊!

本文作者:李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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