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華語樂壇最火的一首歌曲,莫過於周杰倫新專輯《最偉大的作品》同名先行曲。就在不久前,微信裏流傳着這張專輯的新歌試聽Demo,但那些所謂的泄露音源,其實是B站一位擅長周杰倫歌曲風格的UP主mine葉湘倫的作品。可就是這些“高仿”音源,也讓不少資深樂迷都信以為真,甚至引發了一波波討論——這足以證明,數量眾多的歌迷對周杰倫的音樂風格有多麼喜愛和期待。
專輯先行曲《最偉大的作品》發佈後,果不其然是較典型的“周氏風格”——帶有古典韻味的周氏節奏布魯斯歌曲。而和早前類似風格的《琴傷》《夜曲》相比,可以説《最偉大的作品》在整體風格上並沒有很大突破。對此,雖然熱度高居不下仍引發質疑——滿屏的“爺青回”背後,是否潛藏着“周郎才盡”的危機?
“周杰倫現在在華語樂壇上的地位,有點類似於披頭士上世紀60年代中期在歐美的地位——無論他現在做什麼,寫什麼樣的音樂,都會有很多歌迷願意為此買單。”上海音樂學院流行音樂方向博士研究生張小丹認為,僅就《最偉大的作品》風格而言,周杰倫重複了自己,或者説是對已有風格語言的延續。“但對周杰倫來説,自我重複不是貶義詞,因為無論是在當下還是20年前,音樂人能有某一種或幾種風格擁有自己的辨識度,還能被主流市場所接受,的確不易。”然而,研究者同時指出,是否心懷更深遠的藝術追求、敢於嘗試更多的突破,決定了一名成功的“音樂人”能否走向卓越的“音樂家”。例如披頭士正是在上世紀60年代中期如日中天的時候,毅然決然放棄巡演,轉向錄音室以探索搖滾樂的可能性,從而開創了“新的世界”。
精益求精的製作包裝救不了“最偉大”的重複自我
平心而論,《最偉大的作品》是一首高質量的歌曲。相比周杰倫近幾年推出的單曲,他在這首歌的編配上花了更多心思——前奏和間奏用到了偏古典風格的鋼琴演奏,旋律化用了電影《不能説的秘密》中的插曲《秘密》(secret)的旋律;第一段主歌部分,有一段不停變奏的小提琴,從旋律的寫法到小提琴的演奏都頗具古典韻味;兩段主歌的説唱講述了藝術史上的故事,不同段落從樂器的搭配到織體層次的變化,都經過了精心的設計。
然而,在張小丹看來,《最偉大的作品》整體風格讓他想到了周杰倫的另一首歌曲《琴傷》。“這兩首歌基本上都是主歌以説唱為主,副歌是比較悠長的旋律,而且都帶有俄羅斯的音樂元素,如旋律中的特性音程和配器上的特色樂器。其次這兩首歌的主歌部分除了周杰倫的説唱之外,都有一條樂器演奏的重要副旋律:《琴傷》是以鋼琴演奏柴可夫斯基的《六月》,而《最偉大的作品》則是融入了一段小提琴主題旋律變奏,然後到了副歌的主旋律便直接借用之前樂器副旋律。這種‘埋伏筆’是杰倫音樂中的常用手法之一,可以使旋律性較弱的主歌説唱和詠歎調式的副歌旋律銜接得更為順暢,不至於產生‘撕裂’感。包括之前的《聽媽媽的話》《夜的第七章》在這方面也有些類似的設計”。
從剛出道時被批判,再到如今被“封神”,周杰倫的音樂確實經歷了時間的檢驗。他的成就,有些音樂人可能一輩子都無法企及,而這也成為了周杰倫“狂傲”的資本,所以才會有最新歌曲裏的歌詞——“世代的狂音樂的王 萬物臣服在我樂章”。只是,就像彈幕裏飄過的“爺青回”“YYDS”那樣,歌迷們欣喜於周杰倫出品的一貫高質量,卻很難在最近幾年裏感受到他在音樂上令人驚豔的突破。可以説,即使近幾年他每出一首歌都能引起軒然大波,甚至於短短的時間內創造出數字音樂的奇蹟,並非取決於其音樂本身。
“縱觀全世界的流行樂壇,其實也很少有人能夠像邁爾斯·戴維斯、邁克爾·傑克遜這些音樂家那樣,不斷地去突破、革新和重啓自己。周杰倫如今的音樂,其實更多的是從回饋粉絲的角度來創作的。”就像張小丹所説,作為一個家庭、事業都已非常圓滿的中年男子,也許周杰倫本人也無再寫出石破天驚的作品,去引領華語樂壇的動力和渴望。只是,當年聆聽周杰倫的80後90後如今已成為社會的中堅力量,他們在互聯網上也有了更多的聲量,對周杰倫的追捧或多或少帶着追憶自己青春的成分,這種對心底偶像的偏愛也成為“爺青回”一詞的真實註腳。
“高仿”周杰倫在快速流傳,以假亂真的玩笑不能隨意開
眼下,《最偉大的作品》整張專輯還有不少曲目尚未發佈。就在近日,微信上流傳着疑似周杰倫最新專輯Demo的鏈接,不少網友點進鏈接欣賞後信以為真。其實,這些“高仿”周杰倫音樂出自B站UP主mine葉湘倫。在這位經過認證的音樂博主主頁上,發佈的作品部分為周杰倫經典歌曲的翻唱,還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原創歌曲,並以周杰倫的聲線進行演唱。
針對此事,mine葉湘倫近日發佈動態進行了回應:“首先,未經本人允許私自盜取音頻並傳謠是杰倫新專輯散播到網上這件事已經是犯法的事情,接下來如果還有不保持理智的跟風的以謠傳謠的後續的法律責任應該成年人都懂。”這位UP主表示自己也非常氣憤並提醒網友,“切勿信謠傳,千萬不要上當受騙”。
“以假亂真的玩笑,不能隨意亂開”。南京藝術學院流行音樂副院長、《音樂著作權概論》作者黃德俊告訴記者,模仿周杰倫的音樂風格本身並不違反《著作權法》,但不能抄襲、改編等涉及他人著作權的行為,當然更不能冒用他人姓名發佈一些音樂作品,以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專家表示,如果在網絡上舉着周杰倫的名頭髮布曲目,屬於發佈虛假信息的行為。但如果有人拿了模仿周杰倫的音頻販賣給不知情者,應該可以認定為侵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情節嚴重的還會涉及《刑法》。
“很多粉絲對周杰倫的新專輯音樂作品非常關注,這説明其作品擁有龐大的版權價值,這也是音樂產業中的一件好事,因為只有優秀的作品才能擁有龐大的受眾,也才能體現音樂版權的經濟價值。”黃德俊説。
作者:姜方
編輯:許暘
責任編輯:邵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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