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Law法律社交媒體 |
全球精英的知識產權資訊
知法號 | IPLaw.ink
1 音樂圈的那些事兒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叔叔拿着錢,對我把頭點,我高興地説了聲:‘叔叔再見。’”這首經典的兒歌《一分錢》被發現歌詞以及歌名遭到篡改,並且刊印在了某版小學教材的書中。原歌詞中的“一分錢”變成了“一元錢”,歌名“一分錢”也被改成了“見到一元錢”。
這是去年的新聞,曾一度引發網友熱議,紛紛感慨兒歌隨着物價水漲船高。大多數網友都把視線放在“能不能改歌詞”上頭,有網友支持改,覺得既然都不發行一分錢了,那也應該與時俱進的改;有的網友則認為,“一分錢”是經典,是歷史,改了就會毀掉這首歌。
是否應該修改歌詞成了熱議,瞬間遮掩了問題本質——“一元錢”侵權了。根據著作權法規定,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期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現在《一分錢》仍在保護期內,因此,潘振聲的後代有權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一般來説,改編歌詞進行自娛自樂是不犯法的,可是“一分錢”搖身一變,成了“撿到一元錢”,並且刊印在某版本小學教材上,這一過程並未獲得著作權當事人後代的認可。
人們對侵權的忽視彷彿是習慣性的遺忘。侵權問題頻發,凡構成侵權事件,一般都是由當事人或者其團隊主動發現並處理的。可一人之力難以敵眾,總有漏網之魚。
九月中旬,北京知產法院受理了一樁侵犯歌曲版權案。 “蝦米音樂”因未經授權播放林俊杰的歌曲《完美新世界》,被權利人要求其開發經營者承擔侵權責任。法院最終判令被告“蝦米音樂”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200元及維權合理費用300元。
音樂圈裏,喜歡樂隊就不能錯過蘇打綠。2001年在校園成立,2004年樂隊出道,蘇打綠從走出校園進入大眾視野伊始,再從台灣跨越海峽來到大陸,讓更多的國人認識,現在站在世界的舞台上,有更多的支持度。然而現在,蘇打綠樂隊宣佈改名為魚丁系。
不僅樂團名有變動,蘇打綠的團員每一個都取了新的名字。對於他們而言十多年的基礎不至於毀於一旦,但這也是某種意義上的“重生”。
很難想象這一切都是因為版權問題。據報道,蘇打綠與恩師林暐哲爆發版權糾紛。林暐哲稱,蘇打綠團隊創作包括《小情歌》在內的270多首歌的版權都屬於林暐哲的公司,未經許可吳青峯等人不能演唱……唱自己寫的歌,被告侵犯版權?林暐哲的吃相,將這一場撕徒大戲拉至高潮。
關於此案件的最近新聞是,蘇打綠方民事訴訟已經勝訴。
然而這並不是蘇打綠第一次遭遇與圈內人士的版權糾紛。幾年前,樂隊主唱吳青峯為歌曲《啊默契》作曲,為同樣是歌手的楊宗緯錄了demo,但楊宗緯並未將此歌的版權買下。去年2019年,歌手劉宇寧買下了這首歌的版權,在他發微博為新歌宣傳的當天,楊宗緯轉發了自己演唱的demo。至此,圈內人士又開始一波由版權引起的撕扯。最終,環球音樂出版社發表聲明,表示楊宗緯並未得到授權,環球方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音樂版權涉及諸多,詞曲作者、經紀公司、版權公司等。其中的是是非非最容易引起糾葛,恩師好友分道揚鑣不算,甚至反目成仇打起了官司。版權牽扯利益難以估量,如果只是打一場官司,大多數人都會選擇不放棄版權爭奪。但是,於版權方而言,持久打版權仗是一場具有傷害性的消耗,尤其是對蘇打綠這樣以原創為主的樂團而言。
2 音樂價值被貶低
國內盜版氾濫,山寨能力甚至聞名遠洋,這是我國各個行業長期以來存在的一個困局。以舶來品kindle為例,劉強東認為kindle在中國無法成功,他指出,在中國買一個kindle回來,第一個就是破解它,破解後所有盜版都可以用,就不用再買了。雖然主要説的是亞馬遜kindle在中國的發展,但也從另一個側面指出,中國盜版現象嚴重,山寨能力強。
國內各行業市場魚龍混雜,真假難辨。音樂行業中圈內糾葛不斷,版權市場問題更甚。據不完全統計,我國音樂版權方面的收益僅佔整個產業的2%。而在歐美、日韓等國家音樂版權的收益。佔整個音樂產業的70%-90%。(2015年)
經過幾年的發展,中國音樂產業發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進步。在2019年4月2日國際唱片協會IFPI發佈的《2019年全球音樂產業報告》中,中國繼2017年首次進入全球前十大音樂市場後,2018年排名攀升至第7位。而在2009年,這個排位是39。中國音樂產值高達3471億,佔到整個文化產業的9%。
但中國傳媒大學錄音與音樂學院教授張豐豔卻仍有遺憾:因為在這個數據背後,“音樂的價值還是被貶低了”。“約半數音樂人月收入不足2000元”,張豐豔在調查中發現,即便在版權支付非常規範的媒體平台上,25%的音樂人一年收到的版權費也不足100元。
中國音樂市場巨大,但是由於對音樂版權不夠重視,音樂人沒有足夠的音樂版權費,大多數都處於難以為繼的狀態。同樣優秀的音樂人,在國外享受的是與實力相匹配的報酬。在國內,這個以流量為導向的粉絲經濟市場,版權意識落後、維權難,讓更多真正有實力的音樂人陷入困境。2018年,福布斯公佈全球音樂收入榜,前三十名單中,沒有一個音樂人來自中國。
3 建立意識,養成付費習慣
早在2016年,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就表示,不付費使用音樂作品的時代過去了。
據資料顯示,2018年,中國數字音樂用户規模已超過7億人,約為7.4億人,同比增長4.2%。中國數字音樂用户規模龐大,但用户付費意願不高,滲透率遠低於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2018年,中國數字音樂付費用户規模約為3877萬人,付費滲透率為5.3%,而美國數字音樂用户付費率是中國的近十倍。
付費意識要“從上而下”,市場對知識產權的重視,體現在合理的產品使用收費上。越來越完善的產品收費環境,會讓用户在潛移默化中願意為“知識”付費。因此,建立通用的付費標準似乎迫在眉睫。
隨着音樂APP對歌曲使用收費的嚴控,近年來,各地不斷在把關卡拉OK版權侵權問題。據報道,涉嫌KTV著作權侵權案件數量居高不下,但各地裁判標準又各有所不同,很難做到地區統一。在今年8月杭州舉行的第三期浙知沙龍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蔣中東介紹。針對這一現象,該院調研並下發了《關於統一涉KTV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裁判標準的通知》。該“通知”一出,涉KTV著作權侵權案件數量的增長態勢得以遏制。小編認為,這個做法值得各地區治理KTV歌曲版權侵權問題借鑑。
加強對知識產權的重視,統一付費標準是關鍵。無論是軟件還是卡拉OK平台,用户為產品付費是大勢所趨。互聯網時代音樂版權佔比版權大,要更加重視保護音樂版權。
儘管收費,問題多多。音樂市場競爭大,用户成為拔河隊伍手中的繩,在不斷拉扯中精疲力竭。騰訊音樂、阿里音樂、網易雲音樂等國內音樂龍頭之間摩擦甚多,資本博弈的最後,用户是贏家還是輸家?版權分佈不均,用户得不到最完善的享受和最優質的服務。為了聽喜歡的歌,手機裏的音樂APP多達兩三個,一個APP的會員根本無法滿足多元的音樂喜好需求。資本牟利導致價格不均衡、定價不合理。APP之間的捆綁經營,讓付費模式複雜化。時不時的低價銷售與大數據殺熟,用户權益得不到保障,信任逐漸缺失。原創不被看見、盜版翻唱卻氾濫,音樂人維權成本高,訴訟賠償又低。網友感慨“音樂市場地基已壞”並非無稽之談。
讓音樂發揮到最大的價值、讓原創音樂人繼續創作、讓用户擁有最優質的體驗,在不斷加強音樂版權保護的基礎上,建立新的音樂生態圈,打造新的音樂商業化模式,用創新推動音樂產業持續性發展。中國音樂市場道阻且長。
局勢緊迫,但情況也沒有那麼不堪。我國知識產權歷程相比發達國家是比較短的,但隨着經濟社會、科技的發展,對知識產權逐漸重視起來,和早年相比,我國的音樂版權市場已經取得顯著成效。
2018年11月CISAC在上海舉行的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上發佈了2018《全球版税報告》和《中國專題報告》,報告顯示,中國版税收入持續保持強勢增長,2017年達2700萬歐元,同比上漲18.4%,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數字版權收入自2013年以來增長了5倍多,是創作者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佔音著協收入的38.1%,幾近全球數字收入份額(13%)的3倍。
4 中國音樂版權市場未來可期
2020年9月16日,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舉辦的第三屆全球數字內容市場會議(GDCM)在線上召開,此次會議是極具影響力的國際性盛會。在本屆會議上,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作為唯一的中國企業代表受邀參會。
互聯網時代,機遇與挑戰並存,責任與使命共生,只有運用好版權,音樂市場才能越走越遠。
「火熱報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