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崢公司被導演舉報:税務虛假抵扣,具體怎麼回事?
6月13日晚間,導演王一淳在社交平台上發文,實名舉報歡喜傳媒(01003.HK)税務虛假抵扣。
王一淳稱,在歡喜傳媒幹了一年活兒,沒有拿到一分費用,而由她出面成立的河南靜深影業有限公司(下稱“靜深公司)欠歡喜傳媒22萬多元執行款。為了贖回劇本版權,其已經自掏腰包106萬,但歡喜傳媒收到歸還的551萬投資款卻不作退税衝紅,因此其可能還得背上近百萬的企業所得税費用。忍無可忍,沒有退路,只能實名舉報。
歡喜傳媒則回應稱,該舉報存在與事實不符的信息和對歡喜傳媒的無端指責,雙方糾紛已做出生效《民事判決書》,歡喜傳媒一直遵守税收法律法規。
歡喜傳媒由電影人董平、甯浩、徐崢和項紹琨於2015年聯合創辦,同年通過借殼21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旗下導演陣容星光熠熠,包括陳可辛、王家衞、張藝謀、賈樟柯等,曾投資《奪冠》、《我不是藥神》、《囧媽》等多部影視爆款。
據天眼查信息,靜深公司成立於2019年11月,王寧為法人並100%控股,王一淳系主要人員之一。該公司參保人數為0,曾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企業。
6月14日,就雙方的合同糾紛與税收問題,時代財經分別聯繫歡喜傳媒和靜深公司,但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同日,某税務公司財務經理方宜(化名)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若上述雙方解除合約,歡喜傳媒應向靜深公司退回發票,靜深公司應向歡喜傳媒退回投資款,發票應全額衝紅處理。“否則,歡喜傳媒會因此少繳納企業所得税,同時靜深公司要繳納約110萬元的企業所得税。”
來源:東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