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古代制度,帝王得國一般要取得“傳國璽”方才成為名正言順的“真命天子”。清蒙古 爆炸聲可傳至100公里外" href="/zh-sg/complex/UKMwfFKlOZ.html">皇太極從察哈爾林丹漢手中得到了“傳國璽”。然而,此“元傳國璽”後來卻失蹤了,傳説乾隆帝又不為人知地偽造了“元傳國璽”。
按古代制度,帝王得國一般要取得“傳國璽”方可以成為名正言順的“真命天子”,不然即使得到天下也會被譏笑為“白板天子”。這項傳國璽制度始於西漢,而“傳國璽”始於秦。相傳,秦始皇用“和氏璧”鐫制寶璽,璽由丞相李斯以大篆書之,王孫壽刻制,字體呈“魚龍鳳鳥之狀”,璽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此璽於公元前206年西漢高祖劉邦興兵攻入秦都咸陽時,從秦王子嬰手中得到。從此,這顆至寶便成為歷代強梁爭相攫取的目標。西漢末年王莽篡位,“傳國璽”被之竊取。王莽失敗,傳國璽歸東漢光武帝劉秀。三國時期,“傳國璽”被曹操據有。三國歸晉,“傳國璽”落入司馬氏手中。南北朝末年,“傳國璽”被隋文帝楊堅奪去,隋末農民大起義,此璽又被唐太祖李淵擁有。唐末,石敬塘之亂中潞王李從珂在宣武樓自焚,“傳國璽”與之一起毀掉。至此,漢“傳國璽”消失。然而,此後的許多朝代都宣佈有“傳國璽”出現。諸如,後晉高祖石敬塘於天福三年“敕制皇帝受命寶”,此寶後歸入契丹,遼代末年傳至延禧,金遼交戰被延禧丟失於桑乾河,宋紹聖三年,咸陽農民段義耕地得寶璽,璽“色綠如蘭,温潤而澤”,璽文與李斯篆體合,飾以龍鳳魚鳥,宋嘉定十四年又得玉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至元三十一年御史崔中丞得玉璽於故臣之家……
清皇太極從察哈爾林丹漢手中所得“傳國璽”確有其事、其物。不過,皇太極獲得的“傳國璽”,有人稱其是秦始皇的“元傳國璽”,也有人稱它是後晉石敬塘制的偽璽。這個“傳國璽”不是秦始皇那個“傳國璽”,皇太極極力誇大獲得這個“制誥之寶”的目的無非出於政治需要。瀋陽故宮曾藏有的“制誥之寶”,並非皇太極所得之原物,而是乾隆偽作的膺品。
天聰九年(1635)清太宗皇太極征服蒙古察哈爾林丹汗獲“元傳國璽”,贏得滿漢王臣及蒙古各部的一致擁戴,於翌年改國號大金為大清,成為“跨踞滿洲、蒙古的大國皇帝”。這件事在清代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元傳國璽”在清初歷史上意義重大影響廣泛,然而,此璽下落早已不明,甚至連它的印跡也未見有人確指,至今所知不過是文獻史料對它的描述,這不能不説是史界一大憾事。
不過據傳説盛京鳳凰樓曾經藏有所謂“元傳國璽”制誥之寶。鳳凰樓是盛京皇宮內寢的門户,坐落在清寧宮高台之上,是一座單檐歇山式二層樓閣。此樓在清初大概是供皇帝、后妃登臨玩賞之處。乾隆八年(1742)高宗東巡盛京不久,決定將此樓作為恭貯歷朝《實錄》、聖容、行樂圖以及御用“十寶”的永久場所。太宗御寶在清入關後存於北京交泰殿,乾隆十一年(1745)改在鳳凰樓存放。
乾隆十一年初,高宗至交泰殿閲視寶璽,見其中有些寶璽已“歷年既久,記載失真”,有的寶璽則寶文“重複”不再使用。而且,從寶璽的數目來説也與《大清會典》記載不符。如《大清會典》稱,本朝“御璽二十有九”,其中,“宮內收貯者六”,“內庫收貯者二十有三”。而交泰殿實際收藏竟有三十九顆之多。大大超過《會典》定製,高宗為此重新做了釐正。他依據《周易·大衍》:天數二十有五的理論,把寶璽的數目亦確定為二十五顆。下餘的十四顆,以其中的十顆因寶文與二十五寶文重複,認定是清初太宗使用之璽,將其依舊送回盛京,貯列於鳳凰樓。
鳳凰樓藏有“元傳國璽”之事在清代影響很廣,如清朝末年出任盛京旗務處總辦兼盛京內務府總管的金梁曾不止一次的説過,“鳳凰樓所藏御寶,相傳即太宗得之‘元傳國璽’”。
不過,此事也存在若干令人疑惑之處。其一,如果“元傳國璽”存在,為何乾隆十一年送十寶到鳳凰樓不將其一併送來,而要拖到數十年後?其二,乾隆本人性格風雅,酷嗜翰墨,凡其所經無不留題。他曾經四次東巡盛京,每次都要登臨鳳凰樓,而且寫過七首吟詠此樓風物的詩詞,內容方方面面,而對鳳凰樓藏有“元傳國璽”這件重大的歷史掌故卻隻字不提。
“元傳國璽”印跡確認之後,這個謎題也迎刃而解。現將鳳凰樓制誥之寶與“元傳國璽”印跡加以對照,答案自明。
其一,兩璽字跡有別。以“制”字為例。前者(鳳凰樓制誥之寶)字體的出角為九十度標準直角,後者(“元傳國璽”)出角呈弧形。而且二者在筆畫的粗細、字體的結構比例方面也互相不一致。其他三字誥、之、寶也存在同樣的差別。
其二,邊緣粗細有別。前者邊緣的寬度為1.2釐米,後者邊緣僅寬0.8釐米。
其三,印璽大小有別。前者大小為14.5釐米方直。後者大小為12.5釐米方直。
其四,刻工精拙有別,前者字跡刻工粗糙,有刀鋒,筆畫硬而不勻,顯系拙工之作。後者刀法細膩、均勻、字跡古樸莊重。
總之,鳳凰樓制誥之寶顯然是件作偽的鷹品。乾隆皇帝對“元傳國璽”的作偽出於如下原因。其一,太宗所獲之原璽已經不存在。據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公佈的《順治五年許爾安誥命》,這件誥命使用的印璽仍然是“元傳國璽”制誥之寶。而此後頒發的誥命改用滿漢合璧制誥之寶。其次,太宗徵察哈爾林丹汗得元傳國璽,而建國大清之事事載典謨,是清開國史之大事。太宗御用舊寶不可缺少此寶,否則,不僅有悖史實,也是對祖宗的不恭,而且也無法向後世交待。
乾隆偽作“元傳國璽”一案隱秘很深,以至從未顯露任何破綻。不過,當事情真象大白於世後,重讀他的《交泰殿二十五寶序》關於太宗獲“元傳國璽”一段話時令人有新的領悟。如乾隆説:“古有得前代符寶君臣動色矜耀侈為瑞現者。我太宗文皇帝時獲蒙古所傳國璽。容而納之,初不籍以為受命之符。由今思之,文皇帝之臣服華夏、重統萬世,在德耶?在寶耶?不待智者而知之矣。”這段話顯然有悖史實。其目的有兩點,一為美飾祖宗,再是為其作偽開脱責任埋下伏筆。
鳳凰樓制誥之寶於光緒初年與其他寶璽一起被轉移到敬典閣。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沙皇俄國侵略軍進逼盛京,盛京將軍增琪在朝廷授意下,把包括鳳凰樓制誥之寶在內的太宗“十寶”、歷代聖容、行樂圖、御刀以及金條等物,轉移至熱河行宮。這件偽“元傳國璽”至今下落不明,如果尚存,可能收藏在北京故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