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現象為何屢禁不止?有人説是卡車司機太貪心,為了多賺錢連命都不要了。這話乍看有道理,其實並不然。
超載的根源其實是制度問題
事實上,超載更深層次的原因,不是車主貪婪,而是執法不嚴。超載的產生,歸根結底還是制度的問題。
1、首先是以治超為名的路政各種罰款,用罰款來治理超載。
因為收費站只有收費權,沒有執法權,交了罰款就只能放行。反正交了錢就能繼續上路跑車,所以超載車光靠罰款是無法根治的,只會促使超載現象加重。
據調查,目前有些地區像四川省的超載車是無法上高速的,頗有治超的決心,很值得鼓勵。
2、其次是路政交警的間隔執法,就是我們常説的“運動式治超”。
有關部門一段時間內放縱違法運輸,時候一到又來一陣嚴打,等風頭過後繼續放縱等候超載成長,就如割韭菜一般。
3、再次就是“公路三亂”的存在。
除了有根有據有票的罰款,還有相當一部分罰款屬於灰色罰款,就是根本就沒有票。
貨車實際查驗中,對於超載超限的自由裁量權極大,有些執法人員想盡各種辦法索要錢財,否則就要扣分、扣駕駛證。司機兩相為難之下,只有交錢通過。國家給的執法權變成了某些人手裏的“點金石”。
4、還有一些地方保護主義的加入。
例如某些在當地有關係、有門路的,就可以開着“百噸王”大搖大擺通過,而老老實實開車、標載的,卻可能因為不交小費而被為難,更有可能在找貨時,失去所有競爭力。同樣的運價,你一次只能拉二三十噸,別人卻可以是你的雙倍,貨主幹嘛找你?
在這種默許違法的情況下,導致貨運環境本身就扭曲、不健康了。用户從原來的偶爾超載,變成了必須超載、不得不超載,標載車被迫轉入超載大軍,只有這樣,才有貨可拉,有錢可賺。這大概只有卡車司機才能體會其中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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