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7個月的準媽媽春節期間回陝西老家過年,因為路途較遠,為了躲避春運高峯期,她提前離崗,並推遲了回來上班的時間,沒想到回到單位工作半個多月就接到了人事部門的辭退通知。“公司説我沒交請假條,按曠工10天處理,找保安要我立即離開,連應該給我的補助和工資都沒給結清。”昨天,準媽媽李女士撥打早報熱線稱。
上班後無故接辭退通知
李女士告訴記者,自己2013年來到位於膠州市的青島捷能石油鑽機有限責任公司擔任俄語翻譯工作,目前她已經懷孕7個月了,原本打算下個月就請假回家待產,沒想到本月16日卻接到了公司人事部門的辭退通知。李女士稱,她老家在陝西,過年時已經有6個多月的身孕,春運時擠火車很不方便,為此她曾經向部門主管和公司的領導當面請過假,提前坐車回家,年後晚點回來,而且並沒有因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而公司人事部門卻因為她沒有交請假條,認定她無故曠工,要將她辭退。
因要休產假所以被辭?
“公司裏春節前提前回家、春節後晚回來上班的人並不止我一人,而且大家都沒有交請假條,可公司偏偏要辭退我,我認為公司是因為我懷孕了,給予我不公平對待。”李女士稱,因為之後要休產假,她認為這是被辭退的真正原因。李女士以公司的辭退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為由,向公司管理人員投訴,卻被告知因為她屬於未婚先孕不受保護。“我男朋友在非洲工作,在我生孩子之前會回來跟我辦理結婚證。”李女士稱,公司辭退她的理由並不成立。
記者首先聯繫了青島捷能石油鑽機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事工作的劉先生表示,確實有辭退李女士的事情,但記者詢問公司這麼做的理由時,劉先生不願意解釋,掛斷了電話。記者隨後找到了青島捷能石油鑽機有限責任公司上級單位的投訴電話,工作人員詳細記錄了李女士的投訴內容,並表示會上報相關負責人,並給記者答覆。但截至記者晚上截稿時,仍然沒有人跟記者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