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太監劉瑾處以極刑 行刑三天千刀萬剮

  劉瑾是誰?大太監劉瑾是怎麼死的?史書上記載劉瑾是處以凌遲,也就是千刀萬剮,共行刑三天。劉瑾犯了什麼罪要處以如此之刑呢?下面就來了解下明朝的宦官劉瑾吧!

明朝太監劉瑾處以極刑 行刑三天千刀萬剮

  劉瑾簡介

  劉瑾,陝西興平人。本姓談。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後淨身入宮當了太監,遂冒姓 劉。孝宗時,犯死罪,得免。後侍奉太子朱厚燳,即後來的明武宗。他頗通文史,累知古今,涉獵甚廣。善於察言觀色,隨機應變,深受信任。太子繼位後,他數次升遷,爬上司禮監掌印太監的寶座。一旦大權在握,便引誘武宗沉溺於驕奢淫逸中,自己趁機專擅朝政,時人稱他為“立皇帝”,武宗為"坐皇帝"。

  劉瑾在明孝宗在位時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對這個難得的機會很知道珍惜,因為他知道太子將來登基即位後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就是功臣了,權勢與富貴唾手可得。於是,劉瑾便千方百計地討好太子,侍奉當時只有十多歲的太子。

  在公元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順利即位,這就是明武宗。劉瑾和馬永成、高鳳等七名太監得到了新皇帝的寵愛,被稱為“八虎”,劉瑾則是“八虎”之王。在劉瑾的領導下,這些宦官想方設法地鼓動武宗遊玩享樂,他們則專權跋扈,隱瞞着皇帝為非作歹。劉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內宮監任職,而且掌管着京城的精鋭守衞部隊。

  劉瑾的專權使朝政混亂,他的索賄受賄也直接導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官員們向他行賄後,必然要加重剝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無路,只好反抗。在劉瑾被處死後僅僅幾個月,京城地區便發生了劉六劉七起義。

  劉瑾在權勢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後竟動了篡位之心,企圖尋機奪位。但是,劉瑾只顧自己作威作福,沒想到其他的七虎正注視着他的一言一行。因為原來他們向劉瑾要權辦事時,劉瑾總是不肯照顧,時間一長,矛盾便逐漸激化。

  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監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叛亂平定之後,在向武宗報告戰況時,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結果發現了印璽、玉帶等禁止百姓和官員私自擁有的禁物。在劉瑾經常拿着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

  當年的八月,劉瑾被處以凌遲刑,即千刀萬剮,共行刑三天。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於“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後,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這是順應天時,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於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原來受過其害的人家紛紛用一文錢買下劉瑾已被割成細條塊的肉吃下,以解心頭之恨。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194 字。

轉載請註明: 明朝太監劉瑾處以極刑 行刑三天千刀萬剮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