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變態者可以給我們許多寶貴的啓示,他們在個性及智力上的某些特質往往是成功者必備的素質。
變態殺人狂普遍具有以下特質:過度膨脹的自我價值感、非凡的説服力、外貌迷人、冷酷無情、從不自責、善於操縱他人等。這些特質也往往是一些傑出政客和領導所共有的。擁有此類特質的人,行事時往往為所欲為,完全不顧及行為可能帶來的社會、道德及法律後果。
如果你剛好生在幸運的星座,擁有如月亮掌控潮汐起落一樣的能力,可以操控他人意志,你或許會下令屠殺100 000庫爾德人(西亞的一個種族),實行種族滅絕。而當你從容邁向絞刑架時,那些最猛烈抨擊你的人也會心生一種莫名的、有悖常理的敬畏。
“別害怕,醫生,”薩達姆•候賽因被處死前在絞刑架上説,“我們是男人。”
如果你狂暴而狡詐,一如現實版“食人者漢尼拔”羅伯特•莫茲利(Robert Maudsley,英國人,據稱此人因殺人罪服刑,獄中又連殺三人,並食人腦漿),你可能會引誘一位朋友進入你的房間,敲碎他的頭骨,然後用勺子舀出他的腦漿來嘗,淡定從容猶如你在品嚐一個煮得很嫩的雞蛋(順便説下,過去30年來莫茲利一直被單獨監禁在英國韋克菲爾德監獄地下室的一個防彈囚籠內)。
或者,你是一位出色的神經外科醫師,能在巨大壓力下保持冷靜專注,那麼恭喜了,你和下面這位傑拉蒂大夫(Dr. Geraghty)一樣,可以在一個完全不同的領域展示才華。站在21世紀的醫學前沿,就像身處暴風眼一樣,壓力巨大、險象環生,能保持鎮定太難了。“我對於接受手術的患者生不出任何感情,”傑拉蒂對我説,“於我而言,感情是一種享受不起的奢侈。一上手術枱我就變了個人,成了一部冷漠無情的機器,同手術刀、鑽頭、鋸片等完全融為一體。當你手中的手術刀,遊走於腦組織和纖細的神經間時,感情用事只會幫倒忙。感情好比是熵,對於事業來説絕對有害。多年來我已經把它徹底驅逐掉了。
傑拉蒂是英國最傑出的神經外科醫師之一。雖然他的話讓我們感到脊背冰涼,但從另一個層次上來説又是完全有道理的。而與這些傑出人士極為相近的精神變態者,常常被看作是孤僻殘忍的食人惡魔,喜歡獨處,外表迷人,極度危險。一聽到精神變態這個詞,我們的腦海中就會立刻浮現出連環殺手、強姦犯以及潛伏的瘋狂恐怖分子的形象。
換一個思路吧。如果我告訴你,燒掉你家房子的那個縱火犯,在另一個場合可能搖身一變成為英雄,奮勇衝進熊熊燃燒、即將倒塌的房屋中,搜尋並救出你的親人,你會怎麼想?而那個懷裏揣着刀子,躲在電影院後排陰暗角落裏窺伺機會的小混混,在若干年後是不是也可能在一個完全不同的場合擺弄另一把完全不同的刀呢?
人們很難接受這類説法,但事情的確如此。精神變態者具有無畏、自信、魅力超凡、冷酷、專注等特質。與普通大眾的看法相反,精神變態者並不一定有暴力傾向。精神變態可不是一眼就能辨出——一個人要麼有精神病,要麼是正常人——實際情況沒有那麼簡單,而是像地鐵地圖上的收費區段那樣,存在着內區、外區等不同情況。精神變態的程度,可以用一個連續的“精神病變譜”來表示,我們每個人的精神狀態都對應於譜上某一點,只有極少數人物屬於這個特殊人羣中。
我們可以把精神變態的各種特性想象成混音台上的旋鈕。如果你把所有旋鈕都開到最大,那麼所得到的聲音對任何人都毫無用處。但如果各聲道有不同程度的變化,某些成分(如無畏、專注、冷酷、堅忍不拔等)調得比其他成分高一些,那麼就極有可能打造出一位能力超羣的外科醫生。
當然,外科手術僅僅是精神變態的“天才”們展示優勢的舞台之一,還會有其他一些場合。2009年,我決定搞一些研究,以弄清楚如果精神變態者真的更善於“瞧出破綻”(就像此前某些研究已經揭示的那樣),會有什麼用處。肯定可以找到某種方式證明,精神變態者不是隻會作惡,也可以造福社會。可是如何開展研究呢?
有一次,我在機場見一位朋友時,突然一下來了靈感。我覺得人們過海關時總是有點疑神疑鬼,緊張不安,即使完全心中無鬼時也是如此。但想象一下,如果我們真的瞞報了什麼東西時會有什麼感覺?而如果某位海關安全官員特別精明,一眼就能看出我們的緊張情緒又會怎樣呢?
為了弄清真相,我決定做一個實驗。共有30位在校大學生參加了實驗,其中一半人自陳精神變態指數較高,另一半人則較低。此外,我還找了5個人來做“搭檔”。大學生要做的事非常簡單,只須坐在教室裏,看着這些搭檔從一扇門進來,走過一段抬高的平台後從另一扇門出去時的動作。不過,他們還有一項任務 ——必須看出這5個人中哪一位“心中有鬼”——身上藏有一塊紅色手帕。
為了讓這一過程更刺激,也為了讓觀察者有玩下去的興致,我們發給身上藏有手帕的“嫌疑犯”100英鎊。觀察者通過投票得出結果,票數最多者即為他們認為的“嫌疑犯”。如果真正的“嫌疑犯”被認出,他就要退還那100英鎊;如果觀察者猜錯了人,讓嫌疑犯矇混過關,那後者就該得到獎勵了,100英鎊歸他所有。
哪些學生會成為更出色的“海關檢查員”?精神變態者的“掠食本能”能起作用嗎?他們對破綻的嗅覺是否會失靈呢?
自陳精神變態指數較高的學生中,70%以上正確認出了那個身上藏有手帕的傢伙,而在自陳精神變態指數較低的學生中,這一比例僅為30%。善於看出弱點可能是連環殺手的必備特質之一,不過它在機場海關同樣會找到用武之地。
道德兩難問題
美國哈佛大學心理學家約舒亞•格林納(Joshua Greene)曾觀察過精神變態者是如何解決道德兩難挑戰的。我在2001年寫的一本書《瞬時反應》(Split-Second Persuasion)中曾提到過格林納無意發現的一些有趣結果。比如説,同情心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概念,而是具有雙重特質,存在兩個截然不同的“版本”:一為理性版,一為感性版。
已故哲學家菲利帕•弗特(Philippa Foot)最先提出了下面這個道德難題(案例一):
一輛火車沿着軌道飛馳。在它將要經過的路線上,有5個人被困在軌道上無法逃脱。幸好你可以扳動鐵軌,讓火車駛入另一條支線,從而避開這5個人。然而這樣做要付出的代價是:另一個人被困在這條支線上,他將死於非命。那麼你該不該扳動道岔呢?
在這樣一種場合,大多數人不費什麼事就能決定該怎麼做。雖然扳動鐵軌帶來的結果算不上好,但這個實用主義的選擇犧牲了一個人卻保全了5個人,也算是下籤中的上上籤了,對不對?
現在來看看下面這個稍加改頭換面的道德兩難問題(案例二),它是哲學家朱迪斯•賈維斯•湯姆遜(Judith Jarvis Thomson)提出的:
同樣是一輛失控的火車沿軌道飛馳而來,同樣是5個人困在鐵路上命懸一線。但這次,你處在軌道上方的人行天橋上,身前有一位體形魁偉的陌生人。挽救那5個人的唯一辦法是把陌生人推下去。他掉下去後必死無疑,但他龐大的身軀可以擋住火車,從而讓那5個人逃過一劫。你應該推他下去嗎?
現在你或許會説,我們碰到一個“真正”的兩難問題了。雖然這個例子中的生死賬算起來與案例一完全相同(都是犧牲1條命挽救5條命),但這次抉擇我們更謹慎緊張。原因何在?
格林納認為他已經找到了答案。答案與大腦中的不同區域有關。
他認為,案例一屬於所謂“與個人感情無關”的道德兩難問題,它涉及的是大腦、前額葉及後頂葉皮質(特別是前側扣帶回皮質、顳極和顳上溝)中那些主要與冷靜客觀體驗有關的部位,也就是與推理和理性思維有關的部位。
而案例二則屬於所謂“與個人感情有關”的道德兩難問題,它猛烈衝擊大腦的情感中心大門——杏仁核,在這個部位掀起軒然大波。
同絕大多數普通人一樣,精神變態者遇到案例一的道德兩難問題時,都相當乾脆利落。然而,重點在於,對待案例二的問題,精神變態者與普通人完全不一樣,他們沒有絲毫猶豫,會泰然自若地把那個胖子扔下橋去,連眼睛也不眨一下。
令事情更加複雜的是,這一行為上的差異也在大腦中相當清晰地反映出來。當面臨與個人感情無關的道德兩難時,精神變態者與正常人的神經元激活模式基本上是吻合的,然而,一旦涉及個人感情的兩難困境,二者的反應就大相徑庭了。
想象一下,我把你推入核磁共振成像儀,然後向你提這兩個道德難題。當你在感情與理智間掙扎的時候,我會從大腦成像圖上觀察到什麼呢?當問題從與個人感情無關轉向與個人感情有關的那一刻,我會看到你的杏仁核及相關的大腦回路亮起來,就像賭博機上那些閃爍的燈一樣。換言之,我會看到感情起作用了。
然而對於精神變態者,我只會看到一片黑暗。彷彿空蕩蕩的神經元賭場大門緊閉,已被廢棄。當道德兩難問題的性質從與個人感情無關轉向與個人感情有關時,精神變態者完全不為所動,心中不會掀起一絲波瀾。
“混音台”理論
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能在某一行業中取得成功:盡職盡責,努力工作?這似乎不是成功的關鍵因素。在法律界、商界以及你想要奮鬥的任何一個領域中,除了完成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各種專業才能外,要想在事業上有所建樹,你還應該具有一些特殊的個性素質。
2005年,英國薩里大學的貝琳達•博德(Belinda Board )和卡塔琳娜•弗裏松(Katarina Fritzon)進行了一項調查,試圖瞭解究竟是哪些因素使得商界領袖不同凡響。她們想弄清楚,決定某個人登機時是坐頭等艙還是坐經濟艙的關鍵個性要素有哪些。
博德和弗裏松考察了三類羣體——企業主管、精神病患者和住院刑事犯人(包括精神變態者以及其他精神疾病的患者),並比較他們在接受心理分析測試時的表現。
她們的分析揭示,精神變態的許多要素,比如魅力十足、以自我為中心、非凡的説服力、缺乏同情心、獨立、專注等,在企業主管身上其實比在心理失常犯人身上更為常見。兩個羣體的主要差別在於,精神變態者的那些“反社會”要素,用我們前面提到的那個比喻來説,對於罪犯而言,代表無法無天、暴力、衝動等特質的旋鈕被調節到了更高的位置上。
其他的研究似乎也證實了這個“混音台”理論:功能正常型精神變態與功能失常型精神變態之間的界線,與精神變態的諸種特質本身是否存在無關,而與這些特質的程度及其相互混搭的方式有關。悉尼麥誇裏大學的默罕默德•馬哈茂德(Mehmet Mahmut)及其同事不久前證明,在犯罪型精神變態者與非犯罪型精神變態者這兩類人身上所觀察到的腦功能失常模式(即負責調控人們決策時情感輸入的前額皮質的功能模式),它們之間的差異僅在於量的不同,而沒有本質的區別。馬哈茂德認為,此發現意味着這兩組人不應被視為截然不同的兩類羣體,而應視為同一大類下的不同小類。
我做過一項類似但簡單得多的研究。我請一個班級的大一學生想象自己是職介所的經理,並對學生們説,“不留情面、無所畏懼、無視道德、迷人且專注,假定你的某位客户具有這些性格特徵。你覺得他適合做哪種工作?”
學生們的回答頗具洞察力,其中有精英也有罪犯,包括CEO、間諜、外科醫生、政客、軍人,乃至連環殺手、刺客、銀行劫匪等。
“智力只是助你坐上第二把交椅的法寶之一,”一位事業有成的CEO告訴我,“記住,人們把成功比成難啃的硬骨頭是有道理的。通向巔峯的道路非常艱難。如果善於藉助他人之力,攀上頂峯會容易一些。如果認定這一切有價值的話,那攀登起來就更容易了。”
倫敦最成功的風險投資人之一喬恩•莫爾頓(Jon Moulton)對此表示贊同。他在不久前接受《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採訪時,把決斷力、好奇心還有淡定列為他成功的三大法寶。
頭兩項素質的價值不言自明,但淡定真有那麼重要嗎?莫爾頓解釋説,淡定的最給力之處在於,“它會讓你在別人輾轉難眠之時安然入睡”。
驚!真實“德州電鋸殺人狂”
姓名︰愛德華·蓋恩;出生日期︰1906年8月27日;現況︰死亡,於1984年7月26日於門多塔精神復康病院自然死亡;殺人數目︰最少2人,實際數字不詳,估計該有接近20人;殺人方法︰槍殺並肢解剝皮,製成手工藝品;犯案地點︰美國東岸平原鎮,威斯康星;殺人時間︰1954年12月8日至1957年11月16日;定罪日期︰從未經法庭定罪,但在1958年1月6日被判終生囚禁於國家精神病院。;有關電影︰“觸目驚心”,“沉默的羔羊”,“慘無人道”和“德州電鋸殺人狂”,“愛德華·蓋恩”。;犯罪嫌疑人愛德華·康恩被戴上手銬,正在揹帶去法院的路上。
惡行實錄︰連環殺手的經歷曲折離奇,確是非常適合作為電影的題材,因此亦經常被搬上大銀幕,但多數只是乙級恐怖電影,能同時成為兩部好萊塢一級大作參考對象的連環殺手,就只有愛德華·蓋恩一人。他的生平跟希治閣(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在“觸目驚心”內對主角諾曼貝茨所描述的非常相似,他和哥哥亨利和媽媽住在Plainfield的奧古斯塔,威斯康星州郊外一個非常偏僻的獨立平房。
他和哥哥在成長過程中幾乎都留在這楝建築物內,沒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異性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佔有慾強,憎恨女性的母親所佔據,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長和母親相繼去世後,他開始顯露他潛在變歪了的性格。
他先是把母親的屍體保留在家中,好像她從未死去。接着為了滿足對女性的慾望而去掘墓起屍,最初只是觀看她們或觸摸她們,但後來變本加厲,把屍體剝皮並縫製成人偶。但他第一次親手把活人殺死,卻要等到1954年的12月8日,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瑪麗霍根殺死並剝皮。
他的惡行要直至3年後才被發現,在警方找尋工具店店主伯妮斯沃登的時候,伯妮斯的兒子想起他在案發前曾經來買防雪劑而起疑,結果在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噁心的“人類手工製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燈罩,由人頭骨所造的湯碗,頭骨牀頭佈置和由乳頭造的皮帶等,死者面部的皮膚連頭髮則成為了面具。
雖然聽起來如此令人髮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憐的地方,因為與世隔絕令他根本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毫不知情。據説後來他重投社會後行為變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內成為一位慈祥的老者!
愛德華·康恩説已經殺了11人,大多數為女性,並且解剖、除去她們的頭後,藏在他的屋子裏。
事實上,現實生活裏的愛德華·蓋恩是相當安靜,內向,害羞,而且他所親手殺的人“只有”兩個而已,比起其它連續殺手如泰德·邦迪等人,他的成績是萬萬不及的;但是,由於在他做案期間(一九五零年代),民風還是很保守,再加上他盜屍,食屍的行為亦駭人聽聞,所以奠下了他永恆的連續殺人狂地位。
蓋恩一九零六年出生,童年時舉家搬到威斯康辛州的平原鎮(Plainfield的)。他的父親是個酒鬼農夫,母親是個極度嚴苛且信仰虔誠的教徒,他還有一個哥哥。
他們家有一小座農場,位在很偏遠的鄉間,換句話説,隱密性很高,平常不會有陌生人常去拜訪。但是這個座農場非常貧脊,所以蓋因一家可説是在窮困的日子裏掙扎的社會邊緣人。
母親對蓋恩的影響是最大的,後來蓋因會犯下如此的犯行也幾乎可以説是它所造成的。她是一個狂熱的天主教徒,每天固定替兒子們上聖經課,不斷提倡信上帝的重要及罪人會下地獄。同時,她恐嚇兒子們女人是危險的,沉浸女色是不道德的,用各種方法嚇阻兒子們對異性的興趣。這件事導致蓋因直到老死都不曾結婚,也不曾跟女人發生過性關係。他在生命中的前半段都循規蹈矩,除了在自家農場工作之外,偶爾會到鎮上打打零工,賺點零花,在鎮民眼中是個“很安靜,有點古怪,害羞善良“的男人。
但是平靜的生命開始出現變數。首先,在他年近三十的時候,他的父親過世了。接着他的哥哥死於一場倉庫火災。最後,他最愛的母親,在一九四五年死於中風。就這樣,四十歲的蓋恩突然發現自己孑然一生。他在世界上再也沒有親人,沒有同伴,更沒有妻子和兒女,他唯一擁有的,是一座貧脊農場,和空虛的人生。他和世界的疏離感越來越強。
由於他這輩子唯一的“女人”是母親,事後蓋因曾經承認,母親的去世讓他無所適從,每到了夜裏,他會穿起母親的衣服,打扮成母親的樣子在家中走動,試圖把這個最愛的女人再變回來。(這個曾被採用在希區考克的電影“驚魂記/精神病患者”裏)
最後,打扮成母親的模樣越來越無法滿足他了。半夜他開始去附近的墓園盜娶女性屍體,回家之後加以分屍肢解,部份的屍塊如乳房,女性性徵等,製作成標本,掛在他的牀頭當裝飾品。皮則剝下來,製成一副女性人皮裝,他經常穿上這副女人皮在農場裏活動。(這個就有在沈默的羔羊以及德州電鋸殺人狂裏出現。)
由於他的農場相當隱密,這些活動持續了好幾年都沒有被人發現。但是漸漸的,剝製死人皮不再能滿足他了。他想要新鮮的現貨。
某一天午後,平原鎮的副警長髮現自己五十多歲的母親失蹤了。他的母親在鎮上開一間雜貨店,週末下午,他打完獵回來接母親,卻只見到店裏的地面上有一大灘鮮血,而母親消失無蹤。
櫃枱上有一張蓋恩的購物單,於是副警長立刻聯絡其它警察,打算到蓋恩家的農場上問問看,有沒有任何母親的線索。
警察原本只是存着“問話”的心態而來,他們絕對沒有料想到,迎接他們的蓋恩農場竟然是一副地獄般的景像。
他們打老遠接近農場,就聞到濃冽的腐肉氣息。蓋恩的主屋緊鎖,主人不在家,於是警察到旁邊的工具棚探頭探腦。沒想到,他們從窗户的空隙望進去,就見到一副倒掛在半空中的屍體。
一開始,警方還不確定那是什麼。那具屍體的頭已經切掉,正面從陰部到頸部全部剖開,臟器被取出,屍體的四肢用掛勾倒吊起來,警方第一眼以為看到一具被解剖的鹿。第二眼細看,他們才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一具人類的屍體。
警方駭然失色,整座小鎮為之驚動起來。
接着警方逮捕了蓋恩。一如平時,沒有任何抵抗。大批警力開拔到農場,進一步搜索,結果搜出種種駭人聽聞的證據。
那具倒吊的屍體正是副警長的母親,他們在一個小盒子裏找到她的頭和大小腸,在主屋的一個餐盤裏找到她的心臟。另外還找到幾個人類頭顱磨成的碗,一條用女性乳頭串成的腰帶,用人皮做成的“衣服”,垃圾筒,燈罩,在廚房裏找到幾副女性的陰道和子宮,十幾副被鞘制的人類頭皮,及各種屍塊。
蓋恩被捕之後,承認他還殺了另一個女人,但是僅此而已,其它的屍塊都是到墳墓裏偷來的。警方認為他應該涉入其它幾樁殺人案,但是一直沒有被證實。而蓋恩也強調,他只是喜歡把那些屍塊“穿起來”而已,他沒有食用任何屍體。
這位“安靜害羞”的殺人狂震驚了當時的美國社會,媒體送了他一個平原鎮屠夫的封號。
最後,愛德華·蓋恩被送入精神病院,從頭到尾都是個温和害羞的優良病患,不吵不鬧,不製造麻煩,循規蹈矩,在他七十幾歲那年,在病房內自然老死。
連環殺手為什麼喜歡用殘忍手段屠殺妓女
Jack the Ripper,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間,於倫敦東區的白教堂(Whitechapel)一帶以殘忍手法連續殺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兇手代稱。犯案期間,兇手多次寫信至相關單位挑釁,卻始終未落入法網。其大膽的犯案手法,又經媒體一再渲染而引起當時英國社會的恐慌。
至今他依然是歐美文化中最惡名昭彰的殺手之一。雖然犯案期間距今已達百年之久,研究該案的書籍與相關研究也日漸增多。但因缺乏證據,兇手是誰卻是各説其詞、毫無交集,因而使案情更加撲朔迷離。可是開膛手傑克的身影卻透過媒體、搖滾樂、玩具等物品不斷出現在今日的大眾文化之中。
開膛手的犯案地點集中在倫敦東區(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 chapel)附近。這裏在當時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遠從俄羅斯和東歐來的數萬移民定居在此。由於收入微薄,此處早已成為貧窮與犯罪的温牀,街頭上流落着無家可歸的流氓與拉客的娼妓。
雖然蘇格蘭場(倫敦警察局別稱)於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邏網,但薄弱的警力仍難以負擔每晚有數萬妓女出沒的東區治安。
1888年8月7日一具女屍被發現陳屍東區的白教堂,死者是中年妓女瑪莎·塔布連(Martha Tabram),身中三十九刀,其中九刀劃過咽喉。
同年8月31日凌晨三點四十五分,另一位妓女瑪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被發現死在白教堂附近的屯貨區(Bucks Row)裏,時年43歲。她不但臉部被毆成瘀傷,部分門齒脱落,頸部還被割了兩刀。但最殘忍的是腹部被剖開,腸子被拖出來,腹中女嬰也遭利刃嚴重戳刺。
由於該教堂附近甚少發生兇殺案,這兩件案子和之前的幾件殺人案件受到社會大眾的注目,有些媒體甚至以“白教堂連續兇殺案”(the Whitechapel murders)稱之,認為是同一名兇手所為。
8天后,一位居住在漢伯寧街(Hanbury Street)29號的老車伕於其廉價出租公寓的後方籬笆裏發現一具女屍,死者是47歲的妓女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
她與前位死者同樣被割開喉嚨,並慘遭剖腹,腸子被甩到她的右肩上,部分子宮和腹部的肉被兇手割走。其頸部有明顯的勒痕,據説死前曾呼救,但未引起注意。
由於這是兇手第一次在住宅附近犯案,時間還是接近清晨的5點以前,卻未發出任何引人注意的聲響,此案成為日後人稱開膛手的兇手所犯下最著名的案件。
1888年9月25日,中央新聞社(Central News Agency)收到一封用紅墨水書寫,並蓋有指紋的信,署名“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
信中以戲謔的態度表明自己就是殺死妓女的兇手,並聲稱被逮捕前還會繼續殺害更多妓女。由於這封信以“親愛的老闆”(Dear Boss)起頭,日後便以此稱呼兇手寄發的第一封信。
1888年9月30日凌晨一點,一名馬車伕於住家附近發現伊麗莎白·史泰德(Elizabeth Stride)的屍體。
不同於前兩位犧牲者,這位44歲的瑞典裔妓女雖被割喉,但未遭剖腹,而是死於左頸部動脈失血過多。由於犯罪手法不同,有人懷疑此案的兇手與前兩起開腸剖腹的兇案並無直接關係。
就在大批警力趕到伊麗莎白·史泰德陳屍處時,凌晨一點四十五分左右,46歲的妓女凱薩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被發現橫屍在主教廣場(Mitre Square)上。
除了同樣被割喉剖腹,腸子甩到右胸外,她還被奪去部分子宮和腎臟。由於巡邏的警員聲稱一點半時這裏並無異狀,因而研判死者是在一點半至一點四十五分之間被殺害,並被剖開腹部。兇手行兇手法之利落,讓多數人認為他可能是專業的外科醫生。
凌晨三點,一位搜尋可疑嫌犯的警員在高斯頓街(Goulston Street)附近發現件沾滿血的衣物,經過鑑定是凱薩琳·艾道斯身穿圍裙的一部分。
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牆上,發現疑似兇手用粉筆寫下的一行文字:“The Jews are not the men to be blamed for nothing(猶太人不是無故會遭人怨恨的民族)”但另有刑警記得是"The Jew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猶太人不是甘於被無故責難的民族)"。
之後警察督察長湯瑪斯·阿諾德(Thomas Arnold )到現場巡視並觀看這句留言,因擔心該牆上塗鴉天亮後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猶太主義者的情緒,當場下令擦去。
隔天,中央新聞社又收到一封明信片,內文同樣以紅墨水寫成。信裏,寫信者自稱是“調皮的傑克”(saucy Jacky),並提到他打算“隔天再幹兩件事”——一般認為是凌晨伊麗莎白·史泰德和凱薩琳·艾道斯這兩起命案。另外,寫信者提到打算割下死者的耳朵寄給警方,這與凱薩琳·艾道斯遺體外耳損毀的情形類似。
最後,寫信者同樣留下“開膛手傑克”的屬名。而日後便以寫信者自稱的“調皮的傑克”("Saucy Jacky")稱呼該信件。
1888年10月16日,一封寄給白教堂一帶的居民自發組成的白教堂警戒委員會(Whitechapel Vigilance Committee)信再度引起大家的注意。信裏附半顆腎臟,並以黑色墨水書寫。
寫信者聲稱“來自地獄”,並説這顆腎臟取自“某個女人”(一般認為就是凱薩琳·艾道斯)身上,其中半顆被他煎熟吃掉。不同於前面兩封信,這封信沒有任何署名,日後人們便以開頭的“來自地獄”("From Hell")為此信命名。比起前兩封信,一般認為此信由兇手親自書寫的可能性最大。
一位多塞街(Dorset Street)上的房東託他助手到瑪莉·珍·凱莉(Mary Jane Kelly)的房間收六個星期未繳的房租,卻從窗口發現這位25歲的年輕妓女慘死在牀上:她全身赤裸,頸部有勒痕,胸部和腹部被剖開,臉部的耳鼻和乳房也被割掉。
一位鄰居宣稱昨晚,即11月8日晚上八點半時仍看到凱莉活着(不過她對凱莉的長相描述不完全正確),另外有鄰居聲稱當天凌晨四點左右有聽到一聲悽慘的女性尖叫聲。但可以確定的是,屍體發現的前一天晚上10點,凱莉曾出現在酒吧裏。
瑪莉·珍·凱莉命案後,開膛手傑克似乎銷聲匿跡:倫敦未再出現類似的命案手法,媒體對命案的興趣也逐漸褪去。
但警方動員大批人力卻遲遲無法偵破案件,飽受包括維多利亞女王在內的英國各界人士批評,進而導致警界高層的異動。1892年,警方宣佈停止偵辦白教堂連續兇殺案。
綜觀整個開膛手犯案期間,警方和報業收到千百封關於案情的信件。有些信出自全心全意提供訊息協助捉拿兇手的人士之手,但其中絕大多數被認為對案情毫無幫助而被忽略。
也許這數以百計的信中,較吸引人的是那些宣稱兇手親筆寫的信件。這些信中絕大部分被當作騙局。許多專家指出這些信裏“沒有任何一封”是真的,但其中卻很可能包含兇手真跡。經過權威人士驗證,有三封信最引人注目:
“親愛的老闆”信:
日期是寫9月25日,收件者是中央新聞社(Central News Agency),9月29日被送往蘇格蘭場。剛開始這封信被認為是個騙局,但當愛道斯的遺體被發現有隻耳朵部分被割掉時,信中被應證的“割走女士們的耳朵”("clip the ladys‘ ears off")引起人們的注意。
警方於公佈這封信,希望有人能認得信裏的筆跡,但徒勞無功。“開膛手傑克”之名第一次出現在這封信中,並在信件被公佈後獲得世界級的惡名,大部分的胡鬧信件都模仿該信的筆調。連續兇殺案結束後,警方宣稱該信是一名當地記者的騙局。
“調皮的傑克”:
郵戳日期是1888年10月1日,收件者是中央新聞社,內文筆跡類似《親愛的老闆信》。信中提到兩位受害者 (即史泰德和艾道斯)將死在彼此附近:“此時的兩件事”("double event this time.")。
有爭議的是這封信在兇殺案公佈前就寄出了,而且不像是具有此類犯罪知識的怪人所寫,雖然它在案發前24小時更早以前就被加上郵戳,且後面相當長的細節為當地居民與記者所知曉。之後警署宣稱已確認該信是由特定記者所寫,而這位記者也是《親愛的老闆信》的撰寫者。
“來自地獄”信:
又被稱作《盧斯科信》(Lusk letter)郵戳日期是10月15日,白教堂警戒委員會的喬治·盧斯科(George Lusk)於1888年10月16日收到。盧斯科打開信件附送的小盒子時,發現裏面有半顆腎臟,不久將其保存在“酒之靈魂”(乙醇)的醫生説這是人類的腎臟。
艾道斯其中一顆腎臟被兇手取走,而這位醫生認為寄給盧斯科的腎臟“貌似凱撒林·艾道斯被取走的那顆”,雖然他的發現十分不可靠。該信的作者宣稱已經“煎熟並吃掉”另外半顆腎臟。
關於這顆腎臟的説法不太一致:有人堅稱這是艾道斯的,但其他人認為這只是個“恐怖的惡作劇,而且僅僅如此。”但如今英國的筆跡鑑定專家認為只有這封“來自地獄”的信件才是真正的兇手所為。
有些地方會列出另一封信,即日期是寫1888年9月17日,被認為是第一封使用開膛手傑克這名號的訊息。專家們相信這是封20世紀才被放入警方檔案,距離開膛手犯案時代已十分久遠的的現代贗品。他們察覺到這封信既無警印鑑以核對收件日期,也沒有早期調查員檢查過其是否是潛在證據。
另外沒有任何一個當時的警察檔案曾提過該信,而且部分看過的人宣稱這封信是用圓珠筆書寫,而這要到開膛手傑克犯案後50多年後才被髮明。
作案特徵:
1888年8月7日至11月9日之間,英國倫敦東區白教堂附近連續發生了6起類似的妓女被謀殺並毀屍的案件。
白教堂一帶向來龍蛇混雜,雖然犯罪頻傳,但鮮有類似聳人聽聞的殘暴的奪命案件。
在第2起命案發生之後,媒體將這兩個案件被合稱為“白教堂連續謀殺案”,並對兇手犯案的殘暴手法大肆報導。當地媒體的繪聲繪影讓當地居民惶惑不安,平常人家的婦女至此已不敢夜行。
但很快又發生了第3起相似的命案,一家新聞社接到了一封用紅墨水書寫,並蓋有指印的信件,寫信人以帶着非勞動階層調調的戲謔語氣表明自己是連續命案的兇手,並且署名“開膛手傑克”。
發生了第4起類似命案,同一新聞社又收到了被認為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的明信片。警方當時對此線索並不看重,認為只是眾多藉機惡作劇的把戲之一,但是經過媒體的報道,“開膛手傑克”之名不脛而走,傳遍了英國乃至全世界。
但極端嗜血變態的“傑克”並沒有滿足。一名26歲的妓女瑪麗·凱莉在自己的住處又遭殺害,屍體橫遭剖腹,體內器官被掏出散佈在房間內,景象宛如人間地獄。
據分析,這一連串的案件存在許多相似特徵:
1. 所有被害人都是社會最底層的廉價妓女,除了瑪麗·凱莉外都無固定住處。
2. 多數被害人都曾結婚並育有子女,後來都脱離家庭而混跡倫敦東區,並且都有同居人。
3. 所有被害人都有中到重度的酗酒問題;酗酒也常是這些被害人離開家庭的原因。
4. 除了瑪麗·凱莉一案外,其餘各命案的死者在屍體被發現前一兩小時都曾有人目擊還在街道上活動,並且都已酒醉。
5.除了瑪麗·凱莉一案凌晨三點許有鄰居聽到一聲女人呼救外,其餘命案雖然案發地點都離通衢要道不遠,附近也多有住家,命案發生時卻似乎都悄無聲息。
6. 警方認定命案死者生前皆未有強烈掙扎的跡象。
7.每一起命案發生前三十分鐘到兩小時內,都有證人目擊死者和一年紀三十開外、結實、相貌端莊、留須戴帽的男子交談。
犯罪手法:
到了20世紀90年代,也就是白教 堂連續殺人案發生了100年之後,人們對傑克的作案手法才有了比較全面的瞭解。從而能推斷出傑克的很多點:
A.他必須具有相當的解剖學知識。
B.考慮到當時的環境(室外,基本上沒有任何照明,不得不隨時警惕周圍的情況,極端緊張的時間),傑克肯定是一個熟練的用刀者。
C.大多數的受害人的頸部都是從左到右被刀傷害,説明傑克很有可能是左撇子,或者兩手都能熟練用刀。(這個推測間接指明傑克很有可能是有經驗的醫生或者解剖學者;也不排除傑克從受害者背後行兇的可能)。
D.傑克有可能不是單獨作案。(這個推論被“皇家陰謀論”者廣泛接受,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傑克有同夥)。
E.傑克必須是有一定體力的人。
F.傑克有固定的正當職業(犯罪時間多為週末),應該是單身居住(晚上獨自外出,作案時間為零點過後)。
G.社會存在感低,不引人注目。
雖然開膛手傑克引起世人注目,但直到目前為止,並無明確的證據指出兇手是特定的幾個人物。相反的,隨著時間日漸久遠,研究者漸增,被大家認定的嫌疑犯越來越多,且身份遍及當時倫敦的各個階層;反倒是傳統上被認為嫌疑最重的幾個嫌犯,於更多資料發堀後逐漸被還清白。在此,將列舉出較具知名度的嫌疑犯。
知名嫌疑犯
下列是警方認為很可能是開膛手傑克的嫌疑犯(但請注意並沒有證據可供認定他們就是):
▲馬塔古·約翰·杜立德(Montague John Druitt)(1857.8.15— 1888.12.1)
取得律師身份後,他自1881年至1888年11月21日起長期擔任某間私立學校老師以彰其職。另外,他也是有名的運動家和業餘板球員。由於不明的原因,1888年11月19日最後一次現身於一所位於布萊克希斯(Blackheath)的學校,兩天後宣告失蹤。
1888年12月31日他的遺體被發現漂浮在泰晤士河上,檢查結果顯示其屍駭由於口袋放入大石塊,曾沉入河底數星期之久,警方因此推斷他於沮喪的情況下投河自盡。由於他失蹤與死亡的時間距離第五起兇殺案不遠,且他死後兇殺案不再發生,讓當時許多調查員認為他就是開膛手。
然而研究顯示,在凱莉兇案與他死亡之間,他曾在法庭上擔任合法代理人,且根據法庭紀錄,還曾為了座位的問題爭論許久。
某些人認為這反駁了杜立德在凱莉案後精神崩潰的説法,而在麥維·麥克那登爵士(Sir Melville Macnaghten)的備忘錄,也就是最早認為杜立德有嫌疑的文件裏,這位律師被誤認為一位醫生,由此進一步推論,福德瑞克·艾柏瑞(Frederick Abberline)偵探懷疑杜立德涉有重嫌
▲塞維林·安東尼諾維奇·克拉索威斯基(Severin Antoniovich Klosowski)
化名喬治·查普曼,但與受害者安妮·查普曼無任何關係。他生於波蘭克拉索威斯基,但來到英國後取名查普曼。當時他住在倫敦,是個有暴力傾向的男人,或許懂些醫學知識,後來因毒殺三名女子的確切罪行處以絞刑。他曾一度是福德瑞克·艾柏瑞認為最有可能是兇手的嫌疑犯。
▲阿朗·柯明斯基(Aaron Kosminski)(1864或1865—1919)
倫敦猶太人社羣成員,1891年2月曾送入精神療養院治療。他被麥維·麥克那登警長備忘錄列入嫌疑犯之一,理由是他有許多疑點,如長的像主教廣場附近“倫敦巡警看到的那名男子”(這個説法僅見於該文件中,有些研究者認為麥克那登真正的意思是指倫敦警方的目擊證人約瑟夫·勞温岱,然而其他人卻想到另種解釋:並未有權威性的資料顯示那晚有任何人出現在廣場附近。)
助理長官羅伯特·安德森(Robert Anderson)與唐納·斯文森探長(Donald Swanson)的評述都宣稱“只有眼力好的人才看的到兇手。”(雖然有多種説法,但這可能是指目擊證人以色列·史瓦茲)。然而,他們宣稱因為證人不願意提供不利於猶太人的證據,因此不可能起訴。
斯文森在他報告版本的邊注裏提到,那個男人就是柯明斯基,並補充説他兄弟的家就在白教堂倫敦警局旁,而其被雙手反綁送入精神病院裏,不久便死了。最後兩個關於柯明斯基的細節不太正確,因為他活到1919年。他的精神錯亂症狀有幻聽、擔心被其他人吃掉的恐懼和拒絕梳洗。
在院裏他被描述成沒有傷害能力的人物,雖然有一次他對著院裏的服務員揮動一張椅子。多數研究者認為他會被列入嫌犯名單裏,兇案當時的反猶太主義情節影響大於其症狀與案情的關聯性。
▲麥可·奧斯卓(Michael Ostrog)(1833—1904?)
職業騙子,曾化名和易容過。他被一位新加入調查的警官列為嫌疑犯,時間是1889年,也就是“真作五案”的受害人遇害隔年,但研究者找不到證據指出他犯過比偷竊和詐騙更嚴重的案子。
事實上,紀錄顯示開膛手犯案期間他正在法國監獄裏服刑,而這似乎成為一項難以動搖的不在場證明。他生前最後一次被提及是在19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