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幫的下場:四人幫成員最後的下場是如何的?

  四人幫成員“四人幫”指的是江青、張春橋、姚文元和王洪文四人。

  中共十大後,王洪文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張春橋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江青與姚文元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四人幫”是指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四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所結成的幫派。

  “四人幫”這一稱謂最先由毛澤東於1974年1月初在對江青等人借“批林批孔”之機把矛頭指向周恩來的批評中提出。

  “四人幫”成員早期是中央文革小組的重要成員,後全部進入中央政治局,並擔任極其重要的職位。在其政治活動期間,領導了文化大革命的發展,名義上執行“左”的革命路線,對大批老革命同志,國家幹部,知識分子進行迫害,試圖奪取國家政權。

  1976年10月6日,以華國鋒、葉劍英、李先念等為代表的中央政治局,採取斷然措施,將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實行隔離審查。10月18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事件的通知》,粉碎了“四人幫”反革命集團。

四人幫的下場:四人幫成員最後的下場是如何的?


王洪文

  四人幫成員

  王洪文

  王洪文(1935~1992 .8.3.) 吉林長春人。1950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後赴朝鮮參加抗美援朝戰爭。復員以後到上海入第

  十七棉紡織廠當保全工人。195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此後在第十七棉紡織廠保衞科任幹事。

  1966年乘“文化大革命”之機,發起組織“上海工人革命造反總司令部”當上司令。同年11月製造卧軌攔車的上海“安亭事件”,要挾中共上海市委。隨後糾集打手大搞打、砸、搶、批鬥老幹部,製造武鬥。

  1967年初,勾結張春橋、姚文元製造上海“一月風暴”,颳起奪權風。組織上海市革命委員會,當上副主任,並任國棉十七廠革命委員會主任。

  1968年中共上海市委重新成立,任第三書記,後兼任上海市工代會主任、上海市總工會主任、上海警備區政治委員。1969年4月在中共九大上,被選為中央委員。

  1973年8月在中共十大上被選為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副主席。同時任中共中央軍委常務委員。他積極參與江青奪取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活動,成為江青反革命集團核心人物之一。

  1974年至1975年,與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結成“四人幫”,借批林批孔運動大肆攻擊周恩來為代表的一批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反對周恩來組閣、反對鄧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企圖取而代之。隨後積極參與鎮壓北京天安門四五羣眾運動。不久親自到上海建立由他直接控制的幫派武裝,預謀策動上海暴亂。

  1976年10月7日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被拘禁審查。1977年7月經中共第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永遠開除他的黨籍,並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

  1981年1月25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他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92年8月3日在北京病亡。


  張春橋

  張春橋(1917~2005 .4.21.) 山東鉅野人。其祖、父均為舊官僚、地主。

  1931年至1934年在濟南正誼中學(今濟南十七中)讀書。1933年春參與發起成立華蒂社,並開始發表小説、散文等文藝作品。

  1935年5月到上海,從事文化寫作,曾撰文指責過魯迅。

  1937年9月返回濟南,參加抗日救亡活動。

  1938年到達延安。同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晉察冀解放區先後擔任《晉察冀日報》和《石門日報》主編。1949年隨軍南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後立後,歷任上海《解放日報》副總編輯、社長兼總編輯,中共上海市委常務委員、宣傳部部長、上海市委書記處候補書記等職。

  1958年發表《破除資產階級法權思想》一文。

  1965年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處書記,分管宣傳文化工作。

  從1966年“文化大革命”發動時起,任中共中央文化革命領導小組副組長。

  1967年初,同姚文元、王洪文製造上海“一月風暴”,在全國颳起奪權風。此後任上海市革命委員會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兼南京軍區第一政治委員、中共中央軍委常務委員等職。

  1975年1月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被選為中共第九、十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第十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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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橋

  1976年10月,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受到隔離審查。

  1977年7月經中共第十屆三中全會決定,被永遠開除黨籍,並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

  1980年11月至1981年1月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的公開審判。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推翻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權案判決書》中做出如下判決:“被告人張春橋,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為目的,同江青一起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是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在十年動亂中,張春橋是向人民民主政權實行奪權的肇始者和自始至終的煽動者、策劃者,對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危害。……被告人張春橋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八條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第九十二條陰謀顛覆政府罪,第九十三條策動武裝叛亂罪,第一百零二條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第一百三十八條誣告陷害罪,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判處被告人張春橋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83年1月被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原判處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不變。

  1997年12月減為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

  1998年1月保外就醫。

  2005年4月21日病亡。


  江青

  江青(1914~1991.5.14.)出生於今山東省諸城市東關街,取名李進孩,乳名二妮。祖父李純海,父李德文,母李欒氏。1921年夏,考入山東省諸城女子學堂。入學時,學監薛登煥為其改名為李雲鶴。

  1926年,因侮辱修身老師,被學校開除。同年,父親李德文病故,母親帶她到天津同父異母姐姐家暫住。

  1926~1928年,在天津閒居,曾在天津英美煙草公司煙廠當童工三個月。開始愛上京戲,萌生了當演員的念頭。

  1928年,張作霖被日本人殺害,李雲鶴於姐夫王克銘調防前離開天津市,到濟南投奔堂叔李子明。

  1929年夏,考入趙太侔與王泊生創辦的山東省立實驗劇院,學習戲劇表演。

  1931年春,因經費困難,韓復榘下令解散實驗劇院。李雲鶴隨王泊生到北平參加晦鳴劇社,演出京劇摺子戲,因失敗返回濟南。

  1931年5月,在濟南與裴明倫結婚。

  1931年7月,與裴明倫離異,到青島投奔趙太侔。

  1931年7月~1933年4月,在青島大學圖書館工作,並同時半工半讀。與俞啓威(黃敬)相識、相戀、同居。

  1933年2月,由俞啓威介紹,正式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3年4月,俞啓威在青島被捕。下旬,李雲鶴經趙太侔的夫人、俞啓威的胞姐俞珊介紹,前往上海,由此失掉組織關係。 1933年5月,由田漢之弟田洪介紹,到上海大廈大學做旁聽生,積極參加進步學生組織的活動,引起左翼教聯注意。

  1933年7月,由田漢及其弟田源介紹,到陶行知所辦晨更工學團工作,化名李鶴,在滬西郊區小學任代課老師。俞啓威出獄後曾來探望。

  1933年9月,在紀念“九一八”兩週年時,參加演出話劇《嬰兒殺戮》。此劇演出費用由陶行知先生資助。

  1933年10月,由陳企霞、王東放介紹,在左翼教聯參加共青團,成為左翼教聯正式盟員。

  1933年10月,參加左翼劇聯的業餘話劇團體,演出《鎖着的箱子》。經同學魏鶴齡介紹,認識了趙丹、顧而已、鄭君裏等影劇界人士。

  1934年元旦,參加拓聲劇社,演出話劇《天外》。

  1934年9月,與共青團交通員阿樂在兆豐公園接頭後,在曹家渡被捕入獄。

  1934年12月,經教聯求保獲釋。

  1935年1月,到北平與俞啓威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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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

  1935年3月,回到上海,進入電通影業公司,並參加左翼劇聯的業餘劇人劇社的演出,改名藍蘋。

  1935年6月,在上海演出話劇《娜拉》,受到好評,結識崔萬秋,並與之來往頻繁。

  1935年,在“電通”參加影片《自由神》及《都市風光》的拍攝,除任配角外,兼任美工助理、場記。

  1935年9月,與“電通”同事、影評人唐納相愛同居。

  1936年3月,組織“三八”節遊藝活動。

  1936年4月,在杭州六和塔下,由沈鈞儒證婚,藍蘋與唐納、趙丹與葉露茜、顧而已與杜小鵑同時舉行集體結婚儀式。參加者還有鄭君裏、李清以及攝影師馬永華。

  1936年6月,謊稱母病,離開上海到天津找黃敬(即俞啓威)。

  1936年7月,唐納在濟南第一次自殺,獲救。

  1936年7月,藍蘋與唐納雙雙回滬。藍蘋加入聯華影片公司。

  1936年7月,參加演出費穆導演的影片《狼山喋血記》,扮演片中劉三之妻。在《聯華交響曲》組片之一《兩毛錢》中飾一女傭。

  1936年8月,與王瑩在“業餘劇人”中爭演《賽金花》。

  1936年9月,金山、王瑩等組建四十年代劇社,10月公演《賽金花》。

  1936年9月,與章泯開始相愛。

  1936年12月,“業餘劇人”排演《大雷雨》,章泯導演,藍蘋飾女主角卡特琳娜,1937年2月公演。

  1937年2月,蔡楚生導演的影片《王老五》開機,藍蘋飾王老五之妻。

  1937年5月,《大雷雨》第二次公演。5月30日,唐納第二次自殺,獲救。

  1937年6月,章泯與其妻肖琨協議離婚,與藍蘋正式同居。

  1937年6月,被聯華影片公司解聘。

  1937年7月,“七七事變”爆發。中旬,離開上海,奔赴延安,章泯與葛一虹相送。

  1938年在延安與毛澤東同居。

  1977年7月,中共十屆三中全會通過決議,永遠開除江青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1981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以反革命集團首犯判處江青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作出裁定,對其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原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

  1991年5月14日凌晨在北京自殺身亡。


  姚文元

  姚文元(1931~2005.12.23.)浙江諸暨人。大學畢業後從事宣傳文化工作。

  194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先後任職於中國作家協會、上海市盧灣區團工委、中共盧灣區委宣傳部、上海《解放日報》和中共上海市委政策研究室。

  1965年11月在江青、張春橋授意、組織下,炮製出《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為發動“文化大革命”製造輿論。

  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起,任中共中央文化革命領導小組成員。

  1967年初,夥同張春橋、王洪文製造上海“一月風暴”,在全國颳起奪權風。此後任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書記。1969年4月在中共九大上被選為中央委員。

  1973年8月在中共十大上被選為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並任中共中央組織宣傳組成員。他積極參與江青奪取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活動,是江青反革命集團核心人物之一。

  1974年至1975年,他利用“批林批孔”指揮寫作班子著文誣衊重新出來工作的大批領導幹部,掀起批“周公”運動,企圖打倒周恩來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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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元

  1976年又同江青、張春橋、王洪文一起,陰謀篡奪黨和國家的最高權力。

  1976年10月6日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被隔離審查。

  1977年7月中共第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永遠開除他的黨籍,並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

  1981年1月25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姚文元因患糖尿病,於2005年12月23日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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